07/02 03:56探幽入微,解码迷局。不定期更新政事分析,分享靠谱观察和洞见。 来自北京市 国家乡村振兴局的机构改革,有了新进展,体现在6月底的一则人事任免中。 6月30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刘焕鑫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 此前,刘焕鑫在农业农村部单挂党组成员一职,此次获任副部长,也是2021年11月以来再次担任。 但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一职,为何要“重新”任命一次?并非多此一举。 今年3月,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农业农村部加挂牌子。 从单设机构变为“挂牌机构”,是由“实”到“虚”的转变。 机构职责上,乡村振兴局的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具体工作由后者的内设职能机构承担。 近年来,刘焕鑫的职务几经变化(暂不比较中央农办职务)。 ①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②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③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 【1】从①到② 刘焕鑫接替王正谱,担任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不再担任农业农业部副部长。此时,国家乡村振兴局为农业农村部管理的国家局,刘焕鑫以部党组成员身份兼任局长。 【2】从②到③ 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农业农村部“加挂”牌子,职责划入主管部委。刘焕鑫再度担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继续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职务变动的背后,是工作重心的变化。 机构改革前,刘焕鑫主要负责乡村振兴局的工作,其主要职务为乡村振兴局局长。 机构改革后,随着乡村振兴局由“实”变“虚”,刘焕鑫继续分管乡村振兴工作,但工作重心已转移到部委,主要职务为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由于乡村振兴局的机构性质发生变化,局长也需要重新任命。 此次刘焕鑫的职务任命,正是配合机构改革作出的人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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