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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划及策略

 昵称hMC4w 2023-07-06 发布于山东

1. 整体性规划十分必要

由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对企业知识产权数量及其有效使用性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如果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之前未能对自身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科研项目管理水平有客观全面的认识,极有可能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中因综合评分过低而出现折戟沉沙的遗憾结果。

更严重的是,一旦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失败,本年度申报所提交使用的知识产权将失去再次使用的机会(Ⅰ类知识产权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不强,当第二年重新申报时,极有可能出现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已经“枯竭”的情况。

要想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争取一次性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企业离不开对研发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更离不开事前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整体性规划。

2. 六项规划策略

01.

IP规划及方法

知识产权(简称“IP”)规划能有效解决企业普遍存在的知识产权与研发活动不一致问题,也是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

 IP是企业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中,更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具有连续性创新能力的重要评价指标。

在IP规划中,根据企业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现有的知识产权积累,可选择三种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知识产权高阶战略主要是以发明专利等(Ⅰ类知识产权)为主的高质量IP体系建设。

其优点是知识产权具有较高水平且能够连续使用,这对有些因综合评分细微差距而未能申报成功的企业在第二年重新申报时不会产生根本性影响。但该战略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要求较高,IP积累周期较长。

知识产权综合战略主要是以Ⅱ类知识产权为主,以Ⅰ类知识产权为辅的综合性规划方案。

其优点是能够体现企业较强的创新能力,如果当年出现申报失败第二年继续申报时,也能够发挥Ⅰ类知识产权的效用,并迅速拓展Ⅱ类知识产权的成果,从而把第二年申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不确定性因素降到最低。

量能型知识产权战略,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自身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来展现企业的技术创新活跃度。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围绕Ⅱ类知识产权获取周期短的优势,发挥自身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能力,尽可能多地将研发活动所产生的成果完成知识产权认定。

这种规划方案的优点是以数量制胜,但缺点也比较明显,那就是一旦当年认定失败,第二年有可能出现知识产权“枯竭”的情况。还有一个缺点是从专家评审的角度来看,可能会对企业知识产权的质量产生一些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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