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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英俄西都有女王,唯独法国例外,千年来没有出现一位女王,成为欧洲的异类?

 柏拉图和食铁兽 2023-08-28 发布于北京
我在之前文章中讲过英国的几位女王,我们比较熟知的有维多利亚、伊丽莎白二世,而像俄国、西班牙、奥地利等欧洲大国也曾先后出现过女王,唯独法国是个例外,在法国上千年历史中,没有出现过一位女性国王,反倒成了欧洲各国中的特殊存在。法国历史上到底为什么没有女王,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件事。
法国有明确记载的历史开始于5世纪的墨洛温王朝,墨洛温王朝是由法兰克人克洛维所建立,此时西罗马帝国覆灭不久,在其尸体上滋生了很多日耳曼蛮族政权,纷争不断。所以此时法兰克人要想生存壮大,必然会和其他政权发生频繁战争,因此更为强壮的男性占据了统治地位,女性处于保护之中,此外日耳曼传统也对国王的年龄和性别做了限制,导致女性无缘王位。

而由矮子丕平所建立起的加洛林王朝,情况与墨洛温王朝时期并没有太大区别,周围的日耳曼蛮族没有建立起相对稳固的政权,攻伐不断,查理曼期间仅针对萨克森人就发起了多达18次的征讨,在这种需要频繁军事行动来维持政权稳定的情况下,更强壮有力的男性基本上就垄断了统治权。
墨洛温和加洛林王朝时期的情况也是世界其他文明早期的普遍现象,频繁的战争使得更强壮有力的男性占据了权力主动权,并在此后形成了一种传统和惯例。
查理曼死后,他的孙子将帝国一分为三,分别是东、西、中三个法兰克,其中西法兰克就是现在法国的雏形。在分裂之后,西法兰克又在加洛林王朝的统治下延续了一个多世纪,后因抵抗维京入侵不力,被卡佩王朝所取代,此后法国各个王朝都可以算是卡佩王朝的分支后代。

狭义上的卡佩王朝从卡佩到查理四世,一共延续了341年,历经15位国王,全部为男性国王。
而此时无论是法兰西内部还是外部格局已经趋于稳定,为什么仍然没有出现一位女性继承人呢?后世很多学者认为法国王位继承中隐含了女性不能当政的观念,但更多人坚持并没有明文禁止女性继承王位的规定。
至于卡佩王朝一直是男性当政的原因,关键还在于其家族相对强大稳定的繁衍能力,保证了每一代都有合适的男性继承人。而在大多数文明中,男性继承权都优于女性。所以在卡佩王朝每一代都有男性继承者的情况下,自然就不会有女王的出现。
与之对比,差不多同时期的英国,亨利一世的继承者威廉意外去世后,不再具有合适的男性继承人,因此在临死前指定让他的女儿玛蒂尔达继承王位,但此举引起了国内贵族的强烈不满,最终引发了旷日持久的内战。
由此可见,合适的男性继承人无论对于法国还是英国都是保证朝代延续的重要条件,然而这一条件到了卡佩王朝末期出现了问题。

1316年,法王路易十世去世,死后只留下了一位年仅6岁的女儿让娜,而他的第二任妻子正怀有身孕,但不确定性别,于是王国议会就让路易的弟弟菲利普摄政。不久后,王后生下男婴,立为国王,也就是约翰一世。然而约翰几天后就早夭,此时王位继承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问题——王位应该由约翰的姐姐让娜继承,还是由其他合适的男性继承?
按照道理来讲,在没有明确规定女性不能继承王位的情况下,让娜作为先王路易十世的长女,其继承优先权更大一些。
然而在约翰死后,摄政王菲利普就加冕成为新的国王,也就是腓力五世,他宣称由于在“纳斯尔塔事件”中,让娜的母亲与诺曼骑士有染,导致让娜可能并非路易十世亲生,因此无权继承法国王位,并召集贵族、僧侣、市民等不同身份的学者召开会议,裁决女性不得继承法国王位,由此侵占了原属于侄女让娜的王位。
然而腓力五世在位仅6年也因病去世,同样死后无子,于是菲利普的弟弟查理继位,也就是查理四世,由此,腓力四世的三个儿子先后都坐了一遍法王宝座。但仿佛受到诅咒一般,查理四世在位也只有六年,死后同样没有留下男性继承人。

在1314到1328年这14年间,法王接连由三个亲兄弟继承,打破了父死子继的传统,这在香火旺盛的卡佩王朝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查理四世死后,王位继承出现了更大的问题。卡佩家族直系男性绝嗣,王位只能由支系继承,此时出现了两个有力的竞争者,一个是查理四世的堂弟瓦卢瓦的菲利普,一个则是英王爱德华三世。
爱德华三世是查理四世的姐姐伊莎贝拉之子,是查理四世的亲外甥,在血缘关系上比瓦卢瓦的菲利普更近。
但英法合并并不符合法国贵族的意愿,于是议会“推举”瓦卢瓦的菲利普为新的法王,也就是腓力六世,从此法国王室由卡佩直系变成了卡佩支系的瓦卢瓦家族,开启了瓦卢瓦王朝。
但爱德华三世并不甘心失败,此后由于佛兰德尔贸易问题和在法领地问题,对法国开启了持续一个多世纪的百年战争。但爱德华发动战争名义上还是对法国王位的声索。
在这种情况下,法国不能再像腓力五世对待让娜一样,召开一个会议就剥夺爱德华三世的继承权,而是必须找出更合适的理由。

也就是在此时,一个法国修士发现了著名的《萨利克法典》原始抄本。《萨利克法典》是墨洛温王朝开国君主克洛维时期发布的法典,也是后来查理曼帝国的法律基础,《萨利克法典》主要是一部刑法和程序法典。但其中有一条法规规定“土地遗产无论如何不得传给妇女”,而法国人对此加以改工,用现代拉丁语翻译成了“任何一位女子都不享有对王国的继承权”,并提出这部法典是查理曼亲自批准,且专门下令出自母系的任何一位男性后裔均不得继承王位。
有了《萨利克法典》作为背书,法国人拒绝爱德华三世声索王位的就具备了法理上的正当性,同时也让英国成为战争的侵略者,而法国则成了家园保卫者。在百年战争的几个阶段中,《萨利克法典》经常被拿出来作为否定英国国王对法国王位声索的有力武器,直到战争结束,逐渐被法国上下接受,成为法国王位继承的重要法律依据。
这也就导致瓦卢瓦王朝的亨利二世死后,再次出现弗朗索瓦二世、查理九世、亨利三世三个儿子先后继位的情况。而在亨利三世遇刺身亡后,死后无子,根据《萨利克法典》王位由最近的男性亲属纳瓦拉的亨利所继承,由此瓦卢瓦王朝结束,波旁王朝开启。

其实不只是法国,欧洲大陆的其他国家也深受《萨利克法典》的影响,比如雅德维加在继承波兰王位时,为了回避《萨利克法典》的影响,无奈玩起了文字游戏,宣布自己是国王,而非女王。
包括此后奥地利王位争夺战,也与《萨利克法典》中女性不得继承王位有直接关系,由此可见欧洲大多数国家在王位继承上基本都是重男轻女。
而英国之所以出现多位女王,一方面在于英国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受欧洲大陆政治传统影响较小,而更主要的还是英国王室经常生不出合适的男性继承人,尤其是女王集中出现的都铎王朝,这一现象最为明显。而另一个女王较多的俄国与英国的情况有些类似,其远离欧洲政治中心,在文化、宗教、政治上与欧洲大陆异大于同,受《萨利克法典》影响微乎其微,彼得大帝甚至将长子继承法修改为指定继承法,无论男女,只要上一任皇帝指定的都可以继承皇位。

再回到法国,法国历史上没有出现女王的原因可以按照时间顺序分为三个方面。
一,统治需要。在墨洛温和加洛林这两个早期王朝,由于日耳曼蛮族迁移导致的政治分裂格局还没有结束,国家之间战争频仍,因此需要更为强壮的男性作为政治和军事上的统治者,内抚诸侯,外御强敌。
二,香火稳定。卡佩王朝时期王朝欧洲政治格局趋于稳定,但卡佩家族相对稳定的繁衍能力,保证了每一代都有合适的男性继承人,而在大多数文明中王位继承都是男性优先。
三,《萨利克法典》。从卡佩王朝末期开始,法国王室的香火屡次出现断绝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法国被其他国家尤其是宿敌英国吞并,《萨利克法典》被发现并固化下来,从此将女性从王位继承顺序中排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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