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商业改造 旧时本镇工业与商业无截然界线,工商一体。据1951年9月《兰溪农村私营工商业登记》载:游埠镇有私营工商业313家,占全县农村工商业总户数的2 O%,行业51种,从业人员9 0 5人。其中:纯商业1 1 3家,4 2 9人多饮食服务业92家,20 8人;中药店9家,3 O人;农副产品收购行、栈1 3家,50人;各种手工业8 O家,1 7 5人;修理业6家l 3人。其组织形式分合伙经营和独资经营两种,以独资经营居多。 1 9 52年,游埠镇开展了“反逃资漏税刀的斗争,揭露了一些私营工商业者逃资漏税,投机经营等违法活动。1953年,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翌年又对棉布实行统销,切断了私营商业与资本主义市场的直接联系。从而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得到发展。1954年,游埠镇的国营、合作商业在公私经营比重中占17 3%,私营商业经营比重日趋缩小。 1 9 54年7月,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和“面广吃稀、饱而不好、以旺养淡、保本微利"的原则,对私营商业实行计划安排。把粮食业1 3户,50人改行转业,使其人员、资金、设备转化为社会服务多把祝裕隆、永隆、源隆三家棉布业合为棉布经销代销联营店,按批准的计划和价格进行销售,按销售额给予2.5—3%的批零差价。为保证私商所需货源供应,游埠供销社建立中心商店,对百货,文具,山杂货等行业进行批发。对手工业户则通过供应原料,安排生产,加工定货,收购和推销产品,间接地纳入国家计划轨道,推动手工业户走合作化道路。1955年12月调查统计,本镇 私营商户其资本额在2000元以上的1 5家,资本总额41772元,从 业人员89人多小商小贩1 54户,255人,资本总额66987元多摊贩 1 4 0户,计1 4 0人。 1 9 56年2月,国家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掀起。本镇接 受改造的私营坐商1 6 9户,对资金在20 0 0元左右,并雇有职工的私商户,组织参加公私合营企业,对资方进行清产核资折价入股,根据赎买政策,国家按期付给年定息五厘。参加公私合营的资本家(或小业主)及其代理人,仍安排在企业中工作。对资金较多,具有一定经商能力的小商小贩,按自愿原则,由几户或十几户组织合作商店,实行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多对资金较少,经营分散的小商贩,按行业组成合作小组,实行分散经营,自负盈亏多对资金微薄,设摊串乡,流动性大的小贩,仍保持个体经营。至1 9 57年,组成了公私合营企业5家,计1 6户;合作商店10家,计108户;合作小组5个计48户。 1957年公私合营企业情况表
1957年合作商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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