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7月4日傍晚的天空 题记:发生在1980年和1990年代同事身上的几件事,当时觉得有趣,随手记下。 一、男子汉 某公不凡,博闻多识,却有藏私之好。领饷日,夫人辄对照工资表如数收缴,每思藏不可得,沮丧之至也。某年月,某公升职,薪水上增,遂心生一计,嘱会计另造小表,依旧填写往数额。夫人不识,某公窃喜,自得也。 又有某公,向灾区捐款,要收条:“不然回家老婆不相信,吵死了!” 某公,“瘾君子”也,怯内,日月收支皆从夫人手中路过,凡念及此,云:“怕老婆也是一种幸福。”也是某年月,单位发补助,某公大喜,恳请诸位,不可为夫人道也,“我好留下来买香烟。” 还有某公,同样幸福,某日与诸位戏玩,不觉时久。惶惶归宅,夫人怒目,急语:“单位加班,这是加班费。”掏出五元贴己钱,以奉。(1996年) 二、某 某,多才,诙谐,因世风需,时饮酒,酒酣意浓。 某曾骑车赴宴,宴毕出门,顺车而上,娴熟也,洒脱也,骑大梁还家也。 某日,宴出归来打“的”,神光突出,自觉驾车可无师自通已通、不学自会已会矣,遂力逼驶者让,驶者不然,某欲拔拳相向,愤愤矣。 又一日,某午饮,晚再饮。夜,某与友归,友自谓饮多食少,腹中正饥,某自得:“我吃了一碗米饭,一碗面条。”某陪友加餐,餐间,忽大悟曰:“哦,晚上没上米饭嘛,我是中午吃的米饭。”(1997年夏) 三、有人 列位,吸烟有害健康,吸烟乃私人事,不择场合吸烟,却给别人带来些许尴尬与无奈。 有人,愤,于办公室门上方记事板写道:“本室禁止吸烟”。烟火依旧,时值夏日,空调爽人,门关闭而烟味甚浓,又于板上曰:“开空调时请勿吸烟”。不久改为:“吸烟时请把门打开”。依然如故。有人无奈,再让一步:“请勿把烟头扔在地上”。旁人接话:“不扔地上,难道扔桌上?” 同室烟友者走,有人遽于板上曰:“禁止吸烟”,直接,明了。然据王先生言,其阅毕推门,一地烟头。(1997年) 四、田君 田君好学,能饮。某年夏,有水情,上司嘱其察。察毕,遇友,友留食,劝酒,田君过矣。返,恰上司、同仁会议,见田君,上司问:“怎么样?”意欲水情如何,田君答:“中午给他们搞多了。”(2010年5月27日晨) 作者:吴钊,笔名远人,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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