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覃早年写过《五十七位上将有五十六位都是战将,惟他独立指挥过军队,双重国籍》一文,讲的是叶飞上将的事迹。 文中提到,叶飞拥有中国和菲律宾双重国籍。 很多人不以为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不存在中国籍公民同时拥有其他国的国籍。 的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的第五条明确规定:
另外,其第八条、第九条又规定:
一句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的法律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拒绝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 殊不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是在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 而在1980年之前,叶飞上将一直有“双国籍将军”称号。 叶飞上将晚年写有《叶飞回忆录》,自言其诞生于菲律宾吕宋岛的一个山区小镇上,在菲律宾仅仅生活了5年,就被父亲带回到了福建省南安县的金淘区深垵乡老家。 叶飞的父亲叶孙卫,因为家贫,生计无着落,在新婚几个月后,就和同乡结伴到菲律宾做苦力。 他的脑筋活,干活又舍得出力气,很快就在菲律宾站稳了脚跟,并且入乡随俗,和菲律宾姑娘麦尔卡托结婚,产下了叶飞兄妹几个。 按照菲律宾法律,叶飞在出生时就领取了菲律宾的出生证,并且接受了洗礼,属于菲律宾人。 也就是说,叶飞拥有两位母亲,一位是在菲律宾的生母,一位是在中国福建南安乡下的养母。 叶飞的养母与丈夫叶孙卫天各一方,没生育有孩子,只在家乡领养了一个男孩,起名叶启迪,是叶家的老大。 叶飞的生母一共生育了八个孩子,老二起名为启存,老三就是叶飞,原名启享。 叶飞在5岁便离开了生母,在父亲的携带下和二哥一同回国了,以后就再也没见生母一面。 他下面的四个弟弟、两个妹妹,都是他回国后出生的。 由于和生母在一起的时间太短暂,留给叶飞的记忆并不是太多。 叶飞印象比较深刻的是:
受生母的影响,叶飞在回忆录中说:
叶飞还记得,菲律宾推行的是“小家庭制”,妇女与男人各有各的事业。 叶飞的生母开有一间米店,为了保持米店的货源充足,她几乎天天都扛着稻谷到碾坊去碾米。 她还种植有一片椰林。 叶飞的父亲叶孙卫在菲律宾开有一间杂货店,此外,还从妻子种植的椰林采购椰子打油出售。 夫妻两人都用心经营自己的店铺,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中国人讲究“衣锦还乡”。 手里有了点钱,叶孙卫在1919年带着5岁的启享和7岁的启存回国了。 福建省南安县的金淘区深垵乡是个穷乡僻壤,当时的治安很差,常有土匪出没。 这不?叶孙卫回到家乡才一个月,就惨遭土匪“绑票”,带回家的钱财全被勒索一空。 赎身归来之后,惊魂不定的叶孙卫匆忙离乡出国,之后再没有回来过。 临走前,他告诉启存和启享小哥俩,说:“南安在明末清初出过两个人物:大忠臣郑成功和大奸臣洪承畴,希望你们长大后都做郑成功那样的人。” 继母谢氏是个非常善良的农村妇女,对叶飞兄弟俩非常疼爱,视如己出,悉心培养。 叶飞在1927年走上革命道路后,在长达22年的时间里没有和养母联系。 1949年,他率大军南下解放福建,专门派人把养母接来团聚。 一见到老人家,他双膝下跪,含泪说:“我就是启亨,叶飞就是我。” 老人家惊喜交集,抚摸着叶飞的脑袋,久久说不出话。 之后,叶飞与养母亲在福州同住,给养母养老送终,极尽孝心。 叶飞与生母在一开始还有书信往来,但他投身革命后,便断绝了音信。 新中国成立后,在尚未出嫁的大妹妹的奔走下,才恢复了通信。 叶飞也才从大妹妹的信中得知父亲已在抗日战争时期病故,而母亲依然经营着米店,但身体已大不如前,患高血压症,扛着稻谷到碾坊去碾米之类的重活全落在了大妹妹的肩上。 1953年,叶飞起任中共福建省委第二书记,南京军区副司令员,福州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处书记,可谓位高权重。 然而,就在这一年,大妹妹的来信告急,说家中负债无法偿还,弟妹还在读书,母亲又病重待治,请求二哥汇款以渡过难关。 叶飞忧心如焚,却苦于无钱可寄。 他在回忆录中写道:
前思后想了好几天,叶飞咬咬牙,写信给妹妹,说自己无法寄钱,但请她带着母亲和弟妹一起回国,由自己来负担养家的责任,并供养弟妹在国内上学。 然而,这封信寄出,却没有回音。 叶飞最终都不知道母亲和弟妹们是怎么渡过这个难关的。 1983年6月,叶飞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堂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同时兼仟新设立的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侨委主任委员任上,他接待过无数华人、华侨社团、华侨领袖和知名人士,并在1989年1月率团访问了菲律宾。 这是他离开菲律宾70年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返回菲律宾,受到了隆重的接待。 这次菲律宾之行,他见到了之前从未见过面的弟弟妹妹,从弟弟妹妹的口中,他才知道母亲已病故于1965年。 最后说一下,叶飞上将逝世于1999年4月,菲律宾奎松省地亚望镇议会通过决议,将镇中心公园改名为“叶飞将军纪念公园”。 此外,菲华商总会在公园建立 了叶飞将军纪念铜像,并把捐赠的职业学校命名为“叶飞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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