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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我应该走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陈永杰律师 2023-07-09 发布于广东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对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没有达成一致,就需要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周期短,成本低;诉讼离婚周期长,成本高。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指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

       备受吐槽的“离婚冷静期”就是协议离婚的一个中间环节,也只出现在协议离婚中。换言之,诉讼离婚是没有“冷静期”的。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是多久?

        离婚冷静期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即使夫妻双方就离婚这件事达成一致,也没有办法当天把事情办完,解除婚姻关系。

         冷静30天后,在30日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冷静30天后,夫妻双方需要一块儿到民政局再跑一趟,如果第二个30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去,则视为撤回本次离婚登记申请。

        初次接触这些概念的朋友可能会感觉这套规则很绕很麻烦,坦诚讲,是有一点麻烦,《民法典》实施一周年,根据相关统计,离婚率有所下降,尽管没有数据支持,我个人还是觉得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功不可没。但是,比起诉讼离婚的周期,所耗费的精力及金钱,对于想离婚的朋友,协议离婚已经是最优解了。

        另外,我要就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单讲几句。一般来说,协议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问题签订一个书面的离婚协议。双方共同签订该离婚协议,协议离婚完毕,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只就协议离婚签订了协议,并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则视该离婚协议未生效。

        2、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未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则需要走诉讼离婚途径。就离婚问题未达成一致的原因大概有这样几个:一方不愿离婚、孩子抚养权存在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争议、债权债务问题存在争议。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民法典》第1079条列举了几种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不存在以上四种情形,或者与以上情形类似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上文所述“与他人同居”和“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证明双方分居与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举证难度大。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想证明“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至少证明出轨的一些证据,比如出轨的照片、视频、开房记录等,这类证据,无法证明“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分居”这件事亦然。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把提起诉讼的时间推定为分居的起始日。

        另外,根据即将被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款: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诉讼案件,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是6个月,特殊情况会延长。对于绝大多数离婚诉讼,至少需要离两次,两次诉讼之间只要要隔6个月。

        以上仅仅是诉讼离婚的时间成本了。

        所以,还是那句话,结婚须谨慎。非离不可,先试试协议离婚,协商再起诉。

陈永杰  坐标深圳   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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