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河南省、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的公示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辽宁省第十一届第一次、河南省九届一次及贵州省第七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七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品种名称等信息(详见附件1、2、3)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3日至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分别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种业发展中心 王佳 电话:024-86119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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