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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的基本法(下):明星与网红的避税神器——核定征收

 z55j03b55 2023-07-16 发布于江西

核定征收号称避税界的大杀器,不管你税筹玩得多么花样百出,架构整得多复杂,都往往比不上核定征收既收益大又简单直接。

那么,何谓核定征收呢?

我国对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

一是查账征收,二是核定征收。

这都是税法上的术语。查账征收并不是真的去翻账课税,税务机关没那闲工夫,挨家企业、每次交税都去查账。查账征收实际上是“按账征收”,具体来说就是企业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最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税。

核定征收也没有多少“核查”“审核”的程序,核定征收实际上是“拟定征收”。你家压根就没像样的账,或者账目混乱、没有可信度(主要指的是成本费用类),那税务机关干脆按你的收入给你定一个数,按这个数缴税就完事。

核定征收具体又分为定额核定和定率核定。

假设我有一个企业,一年收入500万,税务局同意给核定征收。税务机关核定我们这个行业的利润率为10%,意思是不管我实际成本有多少,都假定我的利润是10%。那么,我的应纳税所得额即需要纳税的利润是500×10%=50万,50万再去乘以所得税率25%,应交所得税是12.5万。

其中,10%叫核定利润率,也叫应税所得率,意思是应纳税所得额除以收入的比率。这种核定方式就叫定率核定。

定率核定所得税=收入×应税所得率×适用所得税税率。

定额核定就更简单了,税务机关直接核定我的公司按照收入的1%交所得税,公司需要交的所得税就是500×1%=5万元。

定额核定所得税=收入×定额比例。

大家应该能想明白,对企业来讲,核定征收不一定就划算。关键看你的实际利润率与核定利润率孰高。如果你的实际利润率比核定利润率高,核定征收就划算;反之则反。

还是前面的例子,收入500万,如果成本费用很高比如460万,利润则只有40万,利润率为8%,按查账征收方式,应该交税40×25%=10万;如果核定征收,核定利润率10%,应该交税500×10%×25%=12.5万。亏了。

所以,真正搞核定征收的,往往是没什么成本进项、实际利润率要高于核定利润率的企业。

现实中,查账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首先要求企业有账,并且账目具有相当的可信度,这样的企业通常得是大中型企业,而大中型企业的企业形式往往是公司制,即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核定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适用的课税主体通常是小企业,而小企业中许多都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严格来说不是企业,但为了叙述方便,暂时混在一起说。)

这类形式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国家直接穿透企业对投资的个人征收个税。所以,对这类形式企业的核定征收不是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而是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说到这里,要先岔开普及个小常识。我国只对法人制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是法人的企业是不交企业所得税的。

什么是法人呢?即本来不是人,但法律上把你看作一个独立的人。在现代法律体系下,社会生活中,我们作为独立个人,其特征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受民事权利,比如我借的债就是我个人还,不牵扯我父母和子女。

典型的法人是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公司欠了债,就由公司自己承担,资不抵债了,大不了就破产清算,债务不能继续向股东追偿。

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是这样,投资人要对企业债务承担穿透责任,法律上叫无限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除外)。

比如,我有一家企业,欠债五百万,还不起了,企业破产清算,资产全变卖了以后只还了三百万,还剩两百万怎么办?如果这个企业是有限公司,那债主无法继续向股东追偿,只能认亏,此为有限责任;如果这个企业是个人独资企业,债主可以就这两百万继续向我个人追偿,此为无限责任。

既然可以穿透追偿,那么,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这几种形式的企业就不是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当然就不是法律上独立的人,因此,不是法人。

既然不是法人,就不交企业所得税,直接由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如果投资人本身不是自然人,而是法人,那又是另一层面的故事了,我们暂时只讨论投资人是自然人的情形。

这里投资人交的个税又和大家平时交的不一样。

个税分为很多个税目,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打工人通常交的是“工资、薪金所得”这个税目的个税。

猜猜up主们通过激励计划拿到的所得属于哪一个?

劳务报酬所得。

以前这些税目都是分别计税,2019年个税改革之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统一按照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这里可以提示一下,虽然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合并计税了,但是劳务报酬所得预缴的时候还是按以前的税率预缴。Up们从各个自媒体平台提现时,平台都是按照预缴税率代扣个税之后把剩下的钱打到你的账户上。

而劳务报酬预缴税率起始就是20%,比综合所得的实际起征税率3%高太多了。对多数小up来讲,从平台上拿的激励收入不高,预缴的税都比实际应该负担的税要多。等到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千万别忘了去个税app上面点退税,应该能退回几顿烧烤钱。

说回来。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投资人适用的个税税目是其中的“经营所得”。这个税目有一套单独的超额累进税率表,和综合所得不一样,五级累进,税率从5%到35%,最高税率比综合所得的45%低了10%。

所以,如果工资薪金、劳务报酬金额非常高,把工资、劳务报酬转换为经营所得,首先就能省掉接近10%的个税,扣掉增加的一点增值税及附加,也依旧是赚的。

然后再来看核定征收。

这经营所得的个税核定征收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一样的,假设现在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年收入400万,成本费用损失加起来100万,如果走查账征收程序,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这300万按照经营所得的五级税率表计算交税,大约要交100万的税。

如果核定征收呢?假设核定利润率是10%,那就是不管你成本多少,都假定你的利润是10%,应纳税所得为400×10%=40万,只要拿着这40万按照税率表计算交税即可,大约要交8万的税。比查账征收少交90万。

和前面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一样,你的实际利润率比核定利润率高得越多,你做核定征收就越划算。尤其是当你几乎没什么进项成本的时候,核定征收是非ban必选。

这下你就明白为什么明星、网红主播都要设立工作室、策划中心了吧?那些工作室、策划中心只是个名头,企业形式都是个人独资企业。

把原来属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的所得装进个人独资企业,然后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和服务方签署合同,这样,工资收入、劳务收入就变成企业收入,属于经营所得了,接着就按照核定征收的程序来纳税。

他们没多少成本,以网红主播为例,成本基本上都在签约的mcn经纪公司那边,他们只是单纯地把收入变了个形式;就算是个人拉团队运营,有些成本,实际利润率也远高于核定利润率,做成核定征收稳赚不赔。

所以,才会出现新闻中那句:“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不妨粗暴点做个验算,暂时不考虑各项扣除,因为咱也不知道哪些是工资所得,哪些是劳务报酬,也不知道是哪年到哪年,有没有五险一金也不清楚,速算扣除数也暂不考虑了,就直接拿8445去乘以综合所得的最高税率45%,得到3800万,也就是说,他们如果按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纳税,最多最多是3800万。

如果走核定征收,假设核定利润率10%,也不考虑所有扣除项和速算扣除数,直接按经营所得最高税率35%去算,则需要交的个税最多就是8445×35%×10%≈300万。3800-300=3500万。大数差不多。

现在可以做个总结了,如果收入远远高于个税税率表的最高层级,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变成经营所得之后再核定征收会少交多少税呢?

经营所得最高税率是35%,假如核定利润率是10%,个税的最高税率实际上变成了35%×10%=3.5%,而工资薪金所得最高税率是45%。

从45%降到3.5%,考虑到变成经营所得之后要增加的一些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许还会有点零星的进项成本,综合下来,大约可以少交个80%~90%的税吧。

确实是有点小降低。

国家发明核定征收政策的本心,一是降低小企业税收负担,二是减少征税成本,立法原旨并不是让高收入人群借以避税的。但是,如果合法合规操作,我把业务完完整整挪进这个企业,业务真实、合同真实、资金流真实、发票真实,你确实挑不出问题来。雪梨等人被查,关键词还是在于“虚构业务”二字,具体情况虽不了解,但大概率是避税程序做得有瑕疵。

国家也早就觉察到核定征收的问题了,所以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了通知,说要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翻译过来简单一句话:你们不许再核定征收了。

第五个环节:减少税额。

大家应该听过“税收洼地”这个词,就是某个地方的税率比其他地方要低,从而吸引了一堆人跑过去设立企业。

对于通行税率,比如普通的企业所得税是25%,一般纳税人销售普通商品是13%,这些东西地方是没有权力更改的,他们能施展的空间主要是两个,一个是核定征收,一个是税收返还。

刚才提到的核定征收,并不是哪都有这个政策,只有一些税收洼地才有。翻翻雪梨他们成立的策划中心、工作室就知道了,宜春、崇明岛曾经都是能做核定征收的地方,还有大家熟悉的霍尔果斯。刚才我举例时用的核定利润率是10%,其实许多地方还要更低,7%、5%都有。

另一个是税收返还。众所周知,国家税收由中央和地方分成。不考虑海关代征还有国企缴税,只说一般情况的话:增值税收入是中央、地方五五分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中央拿六、地方拿四。对中央留成部分,地方无力支配,对地方留成部分,地方政府就可以安排了。

税收洼地通常会这样的政策,在我们这里设立企业、缴税,我们会将你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中地方留成部分的40%~90%返还给你。

而且,税收返还与核定征收向来是孪生兄弟。像雪梨他们设立企业的地方,企业除了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之外,也享受税收返还。

为了充分利用税收返还政策,许多企业会在税收洼地设立子公司,做业务的时候通过子公司倒一手,子公司低价进货,高价卖给母公司,然后母公司再卖给客户。

这样,就可以把利润和增值额尽可能留在子公司,让子公司交了所得税、增值税之后可以享受税收返还。而母公司利润就被做低了,可以少交所得税,同时,增值税享受了返还之后,子公司的销项还可以继续作为母公司的进项抵税。

这就是所谓的“转移定价”。

以上就是避税的五个基本环节,我主要讲的是国内的避税手段,跨境避税也差不多,不管架构有多复杂,万变不离其宗,肯定就是在这五个环节里排列组合。

六、小结

将来对高收入人群、对大中型企业的税收问题,国家会越来越关注。主观上,共同富裕的价值指向越来越被强调;客观上,正如我在《王朝周期律》中提到的治理循环,国家发展步入成熟阶段,税收是极重要的议题,攸关百年大计。而且,国际大环境也是如此,欧美国家都在联合对富人征税。

所以,接下来几年大家一定会发现,国家在税收征管、稽查上的力度会越来越大,新闻上报道的重大税收案件也会越来越多。并不是现在逃税的变多了,只是以前处于拓荒成长阶段,国家允许一定模糊地带的存在,没那么严厉罢了。

做过财税的人都知道,95%以上的企业都存在税收不规范乃至买票、逃税、虚开的问题,严重程度不同而已。未来一些年,进行纳税规范将是大中型企业内部合规的重要方向。

要防范可能的税务风险,企业应该尽早做个税务体检。就和从来不做体检的人一样,自以为很健康,去查了才知道,毛病多多,说不定都累积多久了,搞不好还发现癌症。

传统的财务部门中,税务和财务职能不分家。但许多财务只闷头做账,最多兼管资金,不太懂税,经常出现多交税或少缴税的情况。许多业务合同做部门会签的时候,合同条款明显不合理,可能导致公司多交税,财务部也看不出来。事后再补救,就迟了。要么是割肉把钱交了,要么是心一横瞒报过去。

很多人对税金于公司的影响缺乏概念,要知道,市场上许多公司利润率都很薄,大把大把的公司净利率都低于5%,只要随便多交点税,一年就全都白干,反过来,只要能省点税,有时候比多做几单业务收益还大。这也是那么多公司干冒风险,买票逃税的原因。

随着大环境的变化,将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聘请税务顾问,或是设立专门的税务岗位甚至税务部门。

我打算未来一段时间和大家讲一些税务案例,分享一些相关方面的小常识,以后再出现一些重大税案新闻时,让大家多少也能看出点门道来。

全文完。如果觉得文章还阔以,就分享一下或者点个在看吧,谢谢阅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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