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眼器配备主要参照法规: 《GBZ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6.1.7 可能存在或产生有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根据有毒物质的理化特性和危害特点配备现场急救用品,设置冲洗喷淋设备......... 8.3 有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地点或车间,应根据可能产生或存 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特点,在工作地点就近设置现场应急处理设施。急救设施应包括:不断水的冲淋、洗眼设施.......... 《HG 20571-2014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5.6.5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计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淋洗器、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 洗眼器要求标准: 《GBT 38144.1-2019 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1部分:技术要求》及《GBT38144.2-2019 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 ![]() 1.洗眼/洗脸喷头:出水流量及出水高度与宽度: 只具备洗眼功能时,在洗眼器启动后,冲洗液应在1s或者更短时间内自动喷出。持续使用时间不得少于15min,且冲洗液流量应至少为1.5L/min。 洗眼喷头同时具备洗眼/洗脸功能时,洗眼液流量应至少为11.4L/min,并持续不少于15min 2.喷淋器:出水流量以及宽度 喷淋器启动后,冲洗液应在1s或者更短时间内自动喷出。 喷淋器应以至少76L/min的流量提供冲洗液,保持连续冲洗至少15min。 喷头喷水的高度应该2,080mm~2,440mm之间。 在距离使用者站立平面1,520mm的地方,喷淋范围直径最小应为510mm,冲洗液分散形式应始终保持一致并充分散开 ![]() 3.洗眼器的区域布置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宜安装在作业人员10s内能够达到的区域(一般情况下,人以正常步速行走时,10s平均可以走15m)。洗眼器应安装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的同一平面上,同时需考虑前往设备的路线中避免障碍物的阻挡。 4.冲洗温度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进水口冲洗液适宜的温度范围为16ºC~38ºC。温度低于16ºC的冲洗液虽能立即减缓化学反应速度,但长时间接触寒冷的液体会影响人体所需的体温,造成急救治疗的过早中断。 5.报警装置(一般企业未配备) 报警装置适用在一些人员较少或偏远的区域,可及时向相关的安全部门报警以获得救援 6.常见的冲身洗眼器的构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