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软件是作权所需的材料 (1)填写申请表 填写《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指南 (1)软件名称栏: 1、全称:申请作权登记的软件全称。各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简称(无简称不填本栏)。 3、分类号:按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号。 4、版本号:申请作权登记的软件版本号。 (2)开发完成日期栏:指软件开发者将软件固定在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3)首次发布日期栏:指作权人首次将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 (4)软件开发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5)原始获取权栏:原始获取权是指独立开发软件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一致。选择本栏的,不填写继承权栏。 (6)权利范围栏:权利范围是指作权人取得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取得部分权利的,应当注明具体权利,选择填写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7)软件用途及技术特点栏: 1、软件用途及技术特点栏(需说明以下五点) a、简要说明注册软件的适用行业和用途,主要功能(不超过600字) b、开发和运行注册软件的硬件环境(型号和CPU)、软件环境(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分类号(查我们提供的表)、软件版本号(如果不是原版本号,如V1.0、还要提供原版证明,见我们提供的证明); c、注册软件编程语言及版本号、程序量(总数) d、注册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e、注册软件的零售价或报价 f、软件全称(所有文件统一名称)、开发完成日期、发表(公开)日期;申请人、版权所有人及其地址,前两人不是同一人的,说明关系; g、权利范围:全部或部分(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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