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东营名师推荐师评选方案
2023-07-18 | 阅:  转:  |  分享 
  
河口区义和镇中心学校(初中部) 东营名师建设工程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第四期东营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东教办
发〔2020〕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首批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根据《第四期
东营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3年)》文件精神及分配安排,本校初中部拟推荐1人。(二)推荐评选范围:面向义和镇中心学校
初中部教师公开评选。 (一)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评选东营名师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一线教师,在学校管理岗位上
(非校级)兼职的教师周课时量必须达到10节以上。2.年龄在4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普通中小学教师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3.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
心和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关爱学生;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
质。 4. 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
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5. 近5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本人科研成果对全市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或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
著作(不含教案、试题、论文集等)。6. 帮助和带动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
献。7.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市内学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教育教学成果在市内外
产生广泛影响的特级教师;——在市内有较高声望,在教育系统有一定影响,受过表彰的全国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师和市级优秀教师。——热爱乡
村教育事业,教学能力突出的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评选: 1.师德表现不良的。 2.廉
洁自律发生问题被查处的。 3.从事有偿补习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谋利的。 4.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的。 5.不按时参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二)推进评选程序在义和镇中心学校初中部评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竞选、推荐。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初中部东营名师推荐评选工作
。明确推荐评选范围、条件、程序、步骤,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2.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东营名师推荐人选,釆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的办法
产生。学校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第四期东营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申报表,按规定时间报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评审,拟定人选。我校
成立东营名师推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材料(近五年)进行集中评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定人选,并在本校公开栏公示3天,公示无异
议后报区教育局审核。 12月23日前完成方案制定,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12月24日前完成推荐人选确定,学校将推荐人选情况报区教
育局。 (一)加强领导。成立义和镇中心学校东营名师评选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二)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
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今后不得再行申报;对把关不严,报送虚假材料的,取消推荐评
选资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义和镇中心学校   2020年12月22日附:评审领导小组义
和镇中心学校(初中部)东营名师推荐评审工作小组 组 长:张呈良 义和镇中心学校校长副组长:毕延勇 义和镇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 员:
宋作玉 张国勇 张文亮 于广琴 王志辉 徐东敏 于丽娜 义和镇中心学校(初中部)第四届东营名师推荐评分标准(试行)
(共100分)根据《第四期东营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东教办发〔2020〕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学区实际
情况,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如下评分标准。职业道德(20分)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教育
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关爱学生;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2. 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
教育思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1
.由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名师(校长)、优秀教师、最美教师、教师育人楷模、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党
员、优秀班主任、三八红旗手、教学能手、青年骨干教师),省级及以上、市级、区级、校级分别计4、3、2、1分。2.全国、省教育学会及其
他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暑期研修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等除外不在参评范围)降一级计分。3.时间范围为:近5年内(2015年11月
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可放宽时限要求。本项限报五项。三、成果类(30分)(1)经教研系统参选的优质
课。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6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4、2分;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2,1
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分。(2)经教研系统参选各级非比赛性公开课、观摩课、展示课、合作教学经验介绍等按同级
优质课二等奖计分。(3)经教研系统参选的录像课(含一师一优课)、说课按相应奖次降一级计分。(4)教研系统以外的部门组织评选的优质课
,降一个级别计分;教研系统以外的部门组织评选的录像课、各级教育学会等机构评选的优质课,降两个级别计分。2.课题(无等级按同级二等奖
计):省部级课题主持人计10分,课题组成员最高计8分,以下成员按排名依次递减1分,第六名及六名以下计3分。市级课题主持人计8分,课
题组成员最高计6分,以下成员按排名依次递减1分,第六名及六名以下计1分。注:规划办课题按最高计入,教育学会的课题降一级别计分。3.
教学资源成果(案例、微课、课件、社科成果等,两人及以上的按排名位次分数计入):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5、2分;市级
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2、1.5分;区级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分。本项限报三项。1.发表:在核心期刊发表
的论文、著作计4分;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的论文(试题类不计)计3分;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记1分。2.参与学术著作编写的按同级论文
计分。本项限报五项。注:1.发表论文需提供相应期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进行全文检索后的结果打印页面(内
容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名称、作者所在单位、发表期刊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期刊和打印页面缺一按没有计。2.独立发表或获奖按相应分值计
分,署名作者两人及两人以上的分别按排名位次计分,其他作者不计分。3.获得的同类相关荣誉以及同一内容的论文、专著、课题、优质课等,不
得重复填报。成果类证书和论文时限均为2015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以上证明材料经查询不实者取消评选资格。按近五年考核计算,每一年考核优秀计2分,考核合格计1分。(年度考核时限2016年--2020年)本方案适用于河口区第四届东营市名师推荐,在第五届东营市名师推荐中将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做适当调整。 义和镇中心学校 2020年12月22日
献花(0)
+1
(本文系中考班主任...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