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镇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方案一、评选范围1.全镇中小学(幼儿园)至今仍坚守教育教学工作一线且教龄满30年的优秀教师。2.未获得过“乡村教 育突出贡献奖”的教师。3.本学年坚持一线上课的教师。二、评选条件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爱国守法、敬业爱生,具有崇高 的职业理想,恪尽职守,甘于奉献。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以高尚的师 德修养、优秀的职业素养和精湛的教学技能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学生爱戴,在同行和家长中有很高威信。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顾全大局,勇挑 重担,尽职尽责,能创造性的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4.坚守教育教学 一线,且教龄满三十年,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1.在课堂或公共场所散布不良言论的;2.违 反学校考勤制度,无故不按时上、下班的;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4.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5 .当年受到党内或行政纪律处分,或有教学事故的。四、评分标准1.学历分:(含进修学历)中专(含高中)学历计8分,专科学历计9分,本科 及以上学历计10分。2.教龄分: 按档案教龄计算,从第31年开始每满一年计1分。3.考核分:(近5年)按近5年考核计算,每一年考核 合格计2分,每一年考核优秀计4分。4.荣誉称号分:(不限制数量)荣誉称号:名师(名校、园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 优秀班主任、三八红旗手、教书育人楷模、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最美教师及党委政府表彰的荣誉称号。省级及以上计4分,市级计3分,区级 计2分,校级计1分。其他部门评选的其他荣誉称号降一等次计分。(以证书为准)。5.其他加分项:(近5年)近5年中在一线任教,每任教满 一年计2分,满一学期计1分。注:1、得分相同者,教龄计分项得分多者优先推荐。2、加分项、考核结果、任教情况由教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情况复杂,问题特殊,评分有较大难度的,由评审小组民主投票决定。 4、如上级部门政策变动,此方案 废除。 河口区义和镇学区2020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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