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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杭州5个区、县(市)试点推行!

 游客y3pzs2uxy4 2023-07-20 发布于北京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研究确定余杭区、钱塘区、富阳区、桐庐县和建德市等5个区、县(市)为杭州市“共享村居”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试点期限为2023年7月—2025年7月。

重点任务如下

钱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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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动公安、政法委、住建等部门,建立跨部门“房源数据基础库”,实现闲置农房盘活成果数据汇交。

2

与中国计量大学标准化研究院合作制定钱塘区农房租赁管理规范。印发《杭州市钱塘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实施方案》。

3

开发建设“共享村居”数字化平台,通过实物奖励、新型积分体系、信用体系模式推广等策略吸引用户。

4

推动成立由国资入股的中介公司,集中打造一批高品质出租样板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房源上线、成交数量进行相应补贴。

5

定制“共享村居保险”。

余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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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台《余杭区“共享村居”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规范化实施意见》及《余杭区“共享村居”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管理细则》,指导黄湖镇探索多元化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2

通过自营、合作、入股等方式推进闲置农房盘活,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余杭“共享村居”样板。

富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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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台《富阳区“共享村居”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实施意见》、《富阳区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流转指导意见》,规范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流转流程。指导乡镇(街道)制定盘活利用负面清单,对盘活后农房内外装修和经营范围进行约束。

2

加快省厅“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应用推广,制作闲置农房招商手册。

3

出台《富阳区“共享村居”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奖补办法》,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项目建设。

桐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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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回收,对于农户非法房屋(一户多宅应当拆除的)处置难问题,出台“四个是否”(是否历史建筑、是否有特色风格、是否名人故居、是否与村庄风貌协调)评估机制,符合条件收储村集体所有。退出机制完善,指导基础较好乡镇(街道)制定退出机制政策进行试点。资源管理统一。县级指导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闲置农房盘活利益分配办法,明确操作流程和收储方式,切实保障农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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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安置。集体公寓置换,鼓励村集体落实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用于建造集体公寓。“一地两宅”新模式,立足桐庐实际,探索农房空间立体发展模式。

3

深化配套服务,建立闲置农房盘活配套服务运行机制,将村集体未分配到户的土地和山林作为闲置农房盘活的附属的配套服务。深化办证服务,审核农家乐(民宿)开办事项后,组织乡镇部门联合验收,指导民宿集聚发展。深化金融服务,依托线上数字乡村平台,在浙里农家乐特色应用场景中加入金融服务模块。深化技能服务,引导民宿农家乐经营业主、农民等群体参加创业经营技能培训。

建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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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具体负责调查,了解农户闲置农房盘活意愿,认真做好农房闲置情况登记。

2

出台《建德市农村标准房盘活实施意见》,指导航头镇试点,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农房盘活利益分配办法。

3

与杭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建德市闲置农房盘活数字化平台——建德农权“共享村居”平台。实现线上交易和线上资金结算。应用好省“浙农富裕”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数字场景。

4

加快推进杭州市级指导性任务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项目,建设一批农房盘活项目。

5

建立建德市闲置农房盘活——“共享村居”风险基金,保护农户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来源: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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