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35岁,结婚10年,丈夫百依百顺。为了一个不值钱的镯子,丈夫坚决和我离婚

 阿澜闲语 2023-07-20 发布于四川

这是我的邻居李梅的故事。

李梅35岁,结婚10年,丈夫百依百顺。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就因为她把丈夫母亲的一个不值钱的镯子,给了弟媳,丈夫就坚决的和自己离了婚。

难道就因为是他死去的母亲留下的吗?不仅如此,自己还被净身出户,甚至连女儿的监护权也没有得到。

李梅怎么也想不通,这还是和自己结婚10年,一直百依百顺的丈夫吗?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李梅和丈夫结婚十年,丈夫挣钱养家,女儿貌美如花。

李梅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她和丈夫是同学。在省城的大学毕业后,丈夫就留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这几年做到了项目主管,收入和地位都在蒸蒸日上,一家子的小日子也越来越红红火火、欣欣向荣。

自己毕业结婚后就在家做了全职太太。女儿已经8岁,生得乖巧可爱,给父母带来了很多欢乐。

弟弟是自己最亲的亲人,唯一的姐姐一定要照顾好唯一的弟弟,姐夫也不例外。

李梅有一个弟弟比自己小7岁,和父母一直在老家生活。

从小到大,爸爸妈妈就时刻对她说:“弟弟是你除了爸爸妈妈以外,唯一有血缘关系的最亲的人了。你就这么一个弟弟,所以你一辈子都要对他好,要好好的照顾和爱护他。”

所以从小到大,李梅对弟弟越好,爸妈就越会夸奖她懂事,是个好孩子。

相反,如果李梅有时候违背了弟弟的意思,让弟弟不高兴了,爸爸妈妈就会批评李梅,说她这个当姐姐的没有姐姐的样子,不懂事不知道为爸爸妈妈分忧。这是李梅不愿意看到和接受的。

成年后,由于李梅长得水灵,性格温婉善良,追求他的男孩子很多,这其中以小夏对她最好。

比如平时生日纪念日等从不忘记,总是会送她礼物。每次出差都会买当地比较特别的东西,带回来给她作纪念。

她如果有个头疼脑热的,小夏马上会给她买药,带她去医院看病,呵护备至。

李梅从小在家里就是爱护别人的那个人,现在突然享受到了被人关心、被人呵护,她觉得非常的温暖,很快就和小夏领证结婚。

婚后小夏不仅对她好,还对她的父母和弟弟也都很好。从弟弟读书到找工作,小夏都给予了无私的帮助。

弟弟读书成绩不好,初中毕业就再也不读了。李梅为了怕弟弟受苦,就经常几百几千的给弟弟拿钱用。

这些小夏从来没有说过什么,还帮助弟弟联系了一家老家当地的企业,在车间里做个蓝领,待遇还是很不错的。

弟弟要结婚了,姐姐一定要给弟弟一个全新的家,为弟弟买婚房,再装修好。

不久弟弟谈了个女朋友,很快就谈婚论嫁,商量买婚房、定婚期了。很自然的,弟弟和父母都向李梅谈起了弟弟结婚的事情。

父母明确表示,弟弟的婚房李梅要负责买,包括买房后的装修费用。当然父母也不会完全不管,女方那边要求的彩礼,以及操办婚礼的花费,父母会给弟弟承担。

李梅觉得父母虽然有退休工资,但也很微薄。弟弟的婚姻大事,自己作为姐姐责无旁贷,肯定是要全力支持的。那么最花钱的婚房,肯定是自己买了。

李梅的想法是为弟弟买一套有120平方的套三,在老家这样的房子大概要150万,再花50万给弟弟装修,弟弟小两口住进去就还是比较舒服的,以后就是有了小孩也可以继续住。

李梅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丈夫,并且一再强调自己只有这么一个弟弟,自己的弟弟也就是丈夫的弟弟,所以他们两口子必须要给弟弟买房装修好,让弟弟完成他的终身大事,这是作为姐姐和姐夫的义务。

小夏听后沉思良久,对李梅说:“你知道我的母亲在我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我没有亲生的兄弟姐妹。”

“自从我的父亲再娶后,我就几乎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我从小就一直渴望自己有一个温暖完整的家庭。”

“所以自从我们结婚后,我一直很呵护你和孩子,一直努力为我们的家拼搏奋斗,全心全意的付出。”

“我羡慕你有父母有弟弟,因为你对他们的亲情,作为姐夫和女婿,我也愿意对他们尽我所能的帮助。”

“所以你平时对你弟弟经常几百几千的给钱,我也没有说什么。但是,这一切的前提是先要保证我们自己的小家庭。”

“给你弟弟买房装修的这200万,不是个小数目,不能够把家里的积蓄都用在了弟弟身上。当初就是我们自己买房,也是按揭贷款,逐步还完的。”

小夏对李梅说房子可以给弟弟买,但是只付一半的房钱,另外一半弟弟应该去按揭贷款。

就是装修费,弟弟也应该拿出自己的积蓄来用,不能所有的事情都是姐姐和父母全部包圆了。

对丈夫又哭又闹,不惜拿出家里所有积蓄也要给弟弟置办新房。最终,丈夫妥协 

谁知李梅听后,马上就对丈夫炸毛了。她坚决不同意让弟弟按揭买房,这样弟弟就会背上债务,结婚后每个月要还几千块房贷。

而且弟弟要是把房子装修了,就没有一分存款。新娘子看到又要背房贷又一穷二白没有积蓄,很可能就不结婚了。

她哭着对小夏说:“弟弟学历不高,自身条件也很一般,好不容易遇到个喜欢的姑娘,我怎么能因为我不帮他买房就断送了弟弟的幸福呢。”

李梅对丈夫又哭又闹,坚决要帮弟弟全款买房,并且装修好,让弟弟有一个新家。

她说其他的事情都好说,可这是弟弟的终身大事,哪怕以后不再管弟弟了,这次也要给弟弟操办好。

那些天,李梅把女儿干脆送去住校。然后就缠着丈夫必须要同意这件事情。每天从公司到家庭,要不就是电话轰炸,要不就是在家里泪流满面。

期间女儿几次从学校哭着打电话回来,说害怕在外面睡觉,要回家和父母睡。李梅都不管不顾,总对女儿说要学会独立,多住住就适应了。

最终,小夏妥协了。他想钱可以再挣,但是自己家庭的和睦是最重要的。而且就算是这样无底线的帮扶,也就只有这一次吧,弟弟结婚也就一辈子一次。

李梅心满意足的帮弟弟物色了一处房子,不仅户型好,环境好,交通也很方便。并且很快在两个月内装修好了。

当把钥匙交给弟弟的时候,弟弟和弟媳非常高兴,李梅自己也很自豪很开心,她觉得自己一辈子都要做一个爱护弟弟的好姐姐。

弟媳怀孕了,姐姐接到家里亲自照顾,为了不吵到孕妇,还将女儿送到学校住校。

结婚不到两个月,弟媳就怀孕了,孕吐反应很强,也一直有点胎气不稳。李梅看到这样比自己当年怀孕还担心。

为了好好照顾弟媳,她索性把弟媳接到了自己家里,连双方父母都不让插手。

她觉得老人一点都不懂现在的科学养胎,只有自己这样又经历过,又还算年轻的人,才最懂得怎样照顾弟媳。

她买来家用的胎心仪,吸氧机等等,每天学习营养学给弟媳做科学的孕妇餐。又害怕小孩子不小心吵到孕妇休息,就把才读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再次送去住校,只有每个周末才能回家。这样她就可以全心全力的照顾弟媳了。

那个时候,小夏的项目上正忙,常常出差,经常一两个月都在外面工作。每次回来也就是在家里匆匆呆几天,看看女儿就又走了。

所以对李梅的所作所为,也没有精力干涉。

弟媳看上了姐姐的一个老式镯子,即便是姐夫已经过世的母亲留下的,也要姐姐送给自己。姐姐欣然照办。

有一天,弟媳无意中看到姐姐卧室的床头柜抽屉里,放着一个老式镯子。由于时间久了,成色已经不够亮。但是花丝镶嵌的,工艺很漂亮。

弟媳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镯子,兴奋地拿在手里把玩,爱不释手,还缠着李梅送给自己。

李梅为难的说:“这个镯子是小夏的母亲留给他的。我除了结婚的时候戴过,就一直放在家里。”

弟媳说:“既然是姐夫的母亲留下的,肯定也是留给姐夫的媳妇儿也就是你的。那属于你的东西送给我,也没有关系的。”

李梅心里虽然觉得为难,可经不住弟媳的软磨硬泡,心想这又不是房子那么值钱 的东西,一个旧物件,送给弟媳也没有关系的。

于是弟媳心满意足地得到了这个镯子,和李梅这个姐姐更是亲密无间。

丈夫知道镯子被送后,彻底失望,提出离婚。

十天后,小夏回来了。他无意中看到弟媳戴着自己母亲的那个镯子,非常意外。马上质问李梅怎么回事。

李梅把事情原委告诉了丈夫,说自己确实经不住弟媳软磨硬泡,心想这个东西又不值钱,给就给了吧。

李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小夏当时脸色就变了,并且非常难看。他一把抓住李梅的手,颤抖的问:“你真的把那个镯子给你弟媳了吗?”

李梅很奇怪丈夫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反应,这又没有让他拿钱出来。

小夏得到李梅肯定的回答后,长叹一声:“你已经触及我的底线了。既然如此,我们离婚吧。”

李梅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相信离婚会从丈夫的嘴里说出来。

小夏继续说:“这个镯子是我母亲给我留下的。由于我母亲离世的时候我太小,我几乎都记不得母亲的样子。”

“这个镯子却能让我感受到母亲的气息,让我知道我母亲不论在与不在,都是很爱我的。”

“自从我们结婚十年来,你更在乎的是自己的弟弟生活开不开心,工作顺不顺利,有没有足够的钱花等等。”

“你的心思都在你弟弟身上,时刻准备着为他解决一切困难。你从来没有把心思,全部花在我们自己的这个小家庭里。”

“你没有想过我的工作也有很多不顺心的地方,挣钱也并不容易。你只知道心安理得的享受我的成果。”

“你甚至对女儿都不上心,让她那么小的年纪就去住校。你作为全职妈妈,是完全可以每天接送她,多陪伴她的。”

李梅承认小夏说的有道理,可她并不认为自己送了那个镯子,就足以使丈夫和自己离婚。他只是一时想不开,对老东西有点念旧。

李梅对小夏说她可以去找弟媳要回镯子,但是提出离婚就未免太过了。

镯子物归原主,李梅和丈夫离婚,李梅净身出户,女儿抚养权也归丈夫所有。

可李梅从弟媳那里要回镯子后,也没有等到丈夫的回心转意,而是等到了一纸离婚诉讼。

丈夫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甚至都不再与她见面,只委托律师向她传达自己的意见。

李梅为弟弟买房花费的200万,已经是家庭财产的一半。家庭财产的其他部分,就很自然的判给了丈夫。

小夏以李梅没有经济来源,不能给女儿好的生活和教育为由,要求自己亲自抚养女儿。

关键的是,在女儿的心目中,爸爸虽然很忙,却是最爱自己的那个人。不像妈妈,一有事情就把她送进学校不管。

女儿向法官表示自己愿意跟爸爸一起生活。

李梅怎么也想不到,丈夫和自己结婚10年,一直呵护有加,百依百顺,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和自己离了婚。

不仅如此,丈夫还在经济上算得清清楚楚,不给自己留一点余地,让自己净身出户,甚至把女儿也自己从身边夺走。

这哪里是曾经的夫妻,简直就是现世的仇人。

她不知道,有句老话说得好:“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

不是爱你就可以一直容忍你。当底线被一碰再碰,再深的爱也会化成风随风飘散了。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