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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钱忘点确认被人顺手牵羊,一年到头的辛苦钱,千万不要因为疏忽大意就打了水漂

 阿澜闲语 2023-07-20 发布于四川
浙江宁波,男子大意丢失1万元。一男子在ATM存钱的时候忘点确认,导致1万元现金落在柜员机处。男子走后,落下的钱被人顺手牵羊拿走。

近日,一位张先生为了给女儿交次年的学费,准备把钱存进银行卡。他需要存两万元,选择了用无卡存款。
柜员机显示每笔最多只能存1万元,于是张先生按照系统提示:放钞1万,柜员机点钞,张先生确认金额,柜员机存钱入账。第一笔业务顺利完成。
张先生马上又把第二笔的1万元放入了柜员机。柜员机正在哗哗哗的点钞的时候,银行外面响起了急促的汽车喇叭声音。
原来张先生进银行的时候,路边没有车位。他看到存钱没人排队,想着也花不了几分钟时间,就把汽车停在了银行门口的禁停区域。
这时银行门口的其他车辆要出去,却被张先生的车挡住了。其他车辆不停的按喇叭,催促违停的车子赶快挪走。张先生在银行里面不禁心里着急起来。
张先生看到系统显示,存款金额是1万元,以为钱已经存进卡里,马上就出去挪车,迅速开车离开了。
当张先生去交学费时,才发现卡里只有1万元现金,他马上反应过来,当时很可能由于自己着急,在存钱的时候出了纰漏。
张先生马上打电话求助银行,银行工作人员调出了他当时存钱的监控视频。
视频中,张先生看到在办理第二笔业务的时候,系统显示存款金额1万元时,他没有按照步骤点击确认。30秒后,系统吐出了1万元现金,存款业务取消。
而这时的张先生早已离开,然后一名戴头盔的人走了进来。他拿走了柜员机里的现金,消失不见。

张先生只能报警,希望警察可以帮他找回。要找出一个戴头盔口罩的人,无疑是有难度的。
经过调取附近监控,以及综合研判,警察还是最终确定,是一个姓吴的男子,拿走了那1万元钱。
这个吴姓男子本来是凑巧走到那里,看到柜员机的钱,顿时起了贪念。看四下无人,自己又全副武装,觉得没有人会把他认出来,于是顺手牵羊,把钱拿走。
现在警察既然找上门来,男子不得不拿出那1万元钱,归还给了张先生。
张先生的钱在柜员机丢失,又被后来的吴姓男子拿走。如果警察没有找到吴姓男子,银行有责任赔偿张先生这笔钱吗?
很多人会说,张先生自己疏忽大意,这关银行什么事。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经营组织、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其中就明确标明,包括银行。
那么银行应该尽到怎样的安全保障义务呢?那就是要采取一定的行为,来维护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免受侵害。
回到张先生这件事情,银行是否对张先生的钱财具有保障义务,取决于张先生和银行的钱财储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柜员机在存钱时会不停的提示,注意周边环境。还会在每一个操作步骤提示“请输入密码,请点击确认”等。
按照程序,张先生已经完成了70%。如果他最后一步点击确认,程序完成,这个储蓄合同关系就算是成立生效了。
可张先生疏忽大意,也忽视了柜员机的提醒,导致1万元丢失。所以,银行应该是没有责任的。
吴姓男子顺手牵羊,拿走不属于自己的1万元,则是犯了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1万元已经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对吴姓男子定罪处罚是肯定的,鉴于他最后退回了钱款,如果还可以取得张先生的谅解,或许他的处罚可以得到减轻。
@阿澜闲语   凡是涉及到钱财,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粗心大意。像张先生这样存钱忘点确认被人顺手牵羊,是多么的着急。
幸亏钱被找回来了。如果就此损失一万元,岂不是一年到头的辛苦钱,因为疏忽大意就打了水漂。
另一方面,遇到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也千万不要据为己有,心存侥幸。等到酿成苦果,被送进大牢,就悔之晚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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