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一女子与丈夫决定协议离婚。离婚这天,女子带着自己新交的男友,一同到民政局和丈夫办手续。丈夫一气之下,一巴掌把女子打成了重伤二级。 女子曹某与男子张某是一对夫妻。 两人婚后性格不合,动不动就吵架。时间长了,夫妻之间变得毫无感情,婚姻也名存实亡。 曹某和张某决定离婚结束这段婚姻。 2021年10月26日,曹某和张某相约在陕西渭南的一处民政局准备办理离婚手续。 当天曹某不仅打扮得光鲜亮丽,还让自己新交的男朋友陪同前往,俨然一副要焕发第二春的样子。 夫妻一场,即将离婚,这让丈夫张某本来心情就很不好。 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婚姻以离婚收场。 郁郁寡欢地张某走到民政局门口,却见到妻子不仅看不出有一点痛苦,还带着新交的男朋友一起来。 还没有离婚呢?就这么迫不及待了。这岂不是在给丈夫带绿帽子吗? 张某气不打一处来,就和曹某在民政局的大厅里争吵起来。 他对曹某说:“没有一天离婚,你就还是我老婆。你这样做就是在给我带绿帽子。你把我的面子放哪里?” 曹某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说:“马上就要离婚了,你没有资格管我。我愿意和谁交往是我的自由。” 她的态度让张某怒不可遏,他觉得自己的自尊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于是一气之下,一巴掌对曹某呼扇过去。 谁知张某力道太大,一巴掌扇过去后,曹某竟然没有受住,一下子倒在了地上,晕了过去。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见状,便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曹某被送医院诊治,医生诊断张某为颅内损伤。 后来经过鉴定机构鉴定,张某那一巴掌导致曹某重伤二级。 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重伤。 我国对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 重伤一级为最重,轻微伤为最轻。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同时,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起的故意伤害事件,如果受害人有重大过错的,可以对伤害者减轻或从轻处罚。 在这件事里,张某当时确实是用力很重,对曹某造成了严重伤害。 可是,曹某在这之前从行动上、言语上都在不断刺激张某,才导致张某动手。 所以,如果曹某的行为被认定为犯有重大过错,张某也可以得到从轻或者减轻的处罚。 @阿澜闲语 有人说,这个曹某当时就是在故意挑衅张某。 离婚手续还没办呢,就在外面找男朋友,这是很不道德的行为,已经属于婚内出轨。 有人说,即便曹某是婚内出轨,张某这样也是属于家暴。 夫妻没了感情,相处不下去,离婚时应该好聚好散。 像曹某和张某这样,已经决定离婚了,还要在最后办手续的时候,弄这样一出闹剧。 一个存心恶心对方,结果自己被打成重伤;一个用武力发泄不满,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牢房,得了面子、失了里子。 只能对着两人叹一句,何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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