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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 实施后行业集中反映问题的指导口径(一)

 法律天空馆 2023-07-20 发布于山东

为促进信托业更好把握《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 (银保监规[2023]1 号,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全面准确进行信托业务分类,规范开展各类信托业务有序实施存量业务整改, 现就《通知》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01
一、资产管理信托相关问题

1.关于不得以信托业务形式开展为融资方服务的私募投行业务

《通知》 明确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应当立足受托人定位,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服务。信托公司不得以私募投行角色、通过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形式,开展实质为满足单一融资 方特定融资需求而发行信托产品募资的业务。受托人和私募投行二者在服务宗旨和服务内容上存在本质差异。信托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时,要审慎开展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要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尽职调查、风险管理、净值化管理、信息披露等资产管理受托职责,确保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符合投资者风险偏好,确保投资者清晰知晓且有能力承担投资风险。资产管理信托原则上应当以组合投资方式分散风险,监管部门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组合投资相关 要求。

2. 关于信托产品参与债券回购信托公司开展基础资产为标品的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可以按照资管新规规定的比例,在公开市场上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信托公司为符合资管新规的、基础资产为标品的资管产品提供行政管理服务或专户受托服务,可以按照委托人指令,在公开市场上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但应确保相关比例符合资管新规要求。

除上述情形外,信托公司管理信托产品,不得以信托财产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运用信托财产,不得融入或变相融入资金。

3.关于资产管理信托投资衍生品的要求

考虑到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利用衍生品进行对冲的业务逐渐普遍,且资管新规已限制单只固定收益类、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比例低于20%,允许信托公司以资产管理信托资金投资包 含衍生品交易设计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对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具有衍生品设计的其他类资产管理产品,仅限已获得衍生品交易资格的信托公司以其受托管理的信 托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4.关于资产管理信托的投资者人数和资质

资产管理信托的投资者人数和资质暂按资管新规的规定执行。

02
二、资产服务信托相关问题

5.关于发放信托贷款适用《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资产服务信托若涉及发放信托贷款,信托公司参照《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审查时,原则上均需适用该办法相关规定,重点核查委托人资质、资金来源、权责划分、风险隔离等关键条款执行 情况。

6.关于具有多重属性的个人财富管理信托业务归类

单纯以遗嘱方式设立的信托归入遗嘱信托,单纯以保险金请求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的信托归入保险金信托。以遗嘱方式设立的保险金信托归入遗嘱信托。设立方式同时包含遗嘱和书面合同的家族信 托,或者信托财产同时包含保险金请求权和其他财产的家族信托均归入家族信托。

7.关于家庭服务信托的投资范围

家庭服务信托的投资范围限于投资标的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股票的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信托计划在内的上述资管产品,资金投资标的都仅限于标准 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股票,不能直接或间接投资其他资产。

家庭服务信托受托管理财产可以有除投资外的其他运作安排,比如接受财产性权利的委托,对其进行保管;根据委托人意愿将资金用于受 益人消费等生活支出。

8.关于保险金信托的信托财产范围

保险金信托设立时的信托财产中,可以包括保单和后续用于缴纳保费的现金,但不得包括资管产品等其他财产或用于其他用途的现金。闲置资金使用应当与保险金信托的信托目的和风险特征相一致, 不能变相开展其他业务。

9.关于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以单个资管产品设立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与资管产品服务信托之间的区别

对于财富管理服务信托项下为单个资管产品提供的专户受托服务,信托公司可以提供投资决策、 投资建议、投资顾问遴选等投资管理服务。而行政管理服务信托项下的资管产品服务信托仅提供运营 托管、账户管理、交易执行、份额登记、会计估值、资金清算、风险管理、执行监督、信息披露等行 政管理服务。

10. 关于单个资管产品专户受托服务信托的投资范围单个资管产品专户受托服务信托,可配置资产限于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包括符合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定义的可交换 债和可转债)、上市公司股票、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信托监管规定的衍生品。

11.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服务信托的认定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服务信托必须是依据人社部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开展的信托业务,信托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资质。信托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信托,接受企业/职业年金 作为投资者参与的,不属于行政管理服务信托。

12.关于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的认定

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必须符合金融管理部门颁布的资“设立财产权信托+拆分转让信产证券化方 面的业务规则。托受益权”等业务不能归入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范畴。

13.关于企业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的认定

归入企业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的业务,应当是信托公司取得交易所资产证券化管理人业务资格后, 担任在上海、深圳交易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管理人,开展符合按照《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 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4]49 号)等监管规定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其他信托业务均不得归入此类业务。

14.关于其他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的认定

对于以双SPV模式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第一层SPV暂归入“其他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归 入“其他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的信托业务,必须有对应的资产支持证券。“其他资产证券化服务信 托”仅包含上述业务,其他信托业务不得归入此类。

15.关于新型资产服务信托的认定

超出《通知》 明确规定的18种资产服务信托之外的新型资产服务信托,必须经过监管部门研究认可后才能开展。完成产品登记不能视为获得监管部门认可。信托公司和属地局要加强后续监测,确 保新的资产服务信托经过监管部门认可,符合《通知》 及相关监管要求。、

16.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分类

对于员工持股计划、关爱特定困难职工等信托目的的信托业务可归入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托。

17.关于暂不满足规模要求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

对于前期已开展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中没有达到门槛要求的,可以通过追加实收信托等方式 予以整改。

03
三、其他问题

18.关于资产管理信托与资产服务信托项下的财富管理信托的区别

资产管理信托的业务模式是信托公司发起设立资产管理产品并拟定制式合同,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募资并签订制式合同,按照产品设计,通过集合运作、组合投资方式对受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按 照产品期限到期清算。

而财富管理信托的业务模式是信托公司接受符合条件的委托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人合法需求为其量身定制专户服务,并据此约定信托合同条款及信托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受托人 职责接受单一委托人的委托,以投资管理为目的设立的信托

实质是专户理财,根据业务实质应当归入资产服务信托中的财富管理信托,而不是资产管理信托。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设立的信托,除家族信托、预付类资金信托、员工持股信托等特殊情形外,均 应归入资产管理信托。

19.关于信贷资产收益权流转业务的分类

对于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 发[2016]82 号)》 和银登中心颁布规则开展的信贷资产收益权流转信托业务,由于其模式为信托公司 发行信托计划,向合格投资者募资以所募资金受让出让方银行信贷资产包的收益权,符合资产管理信 托的定义,应当归入资产管理信托。

20.关于信托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业务分类

在信托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的业务模式中,有部分信托业务被错归入了“资管产品服务信托”。从此类业务模式看该业务为信托公司面向机构或自然人发行信托计划,签署信托合同,管理时由私募 基金管理人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无论相关产品由信托公司直销还是由其他金融机构代销,其实质都是由信托公司与投资者签署信托合同,发行信托产品募资并进行投资管理,符合资产管理信托特征,应 当归入资产管理信托,不能归入资管产品服务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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