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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随笔)究竟有多少“太太”被盗?

 山东刘福新 2023-07-21 发布于山东
(随笔)究竟有多少“太太”被盗?                          (此图片来自博友“七色花开”博客 
 
 

        究竟有多少“太太”被盗?

 

                 文 辛

 

    偶尔翻阅旧报,一篇《“太太”被盗》的小品文映入眸子,作者为现代作家谷未黄先生。文章大略是:某天,谷先生收到报社朋友寄他的刊有《花心太太》的样报,而信封里还装着一份同名的剪报,躲藏在署名背后的竟是一个女子。谷先生那篇以“丈夫”身份叙述妻子逸事的稿子被一位戴着面具的“狂妹”调包了。

 

    谷未黄先生谈到真相时说:“我曾经把《花心太太》寄给南方一家晚报,没想到'太太’被拐卖到北方城市。我的'太太’可能是被这家报社当作废纸'扔’了,被大发慈悲的好人拯救出来,也许他们觉得鄙人实在不配做'太太’的丈夫,便动手革去其职,又委任了一名花木兰,替我从军。”

 

    像谷未黄先生这样被'好人’拯救与宠爱,我也光荣地遇到过多次,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一位甘肃某市教育学院副教授张某,屡屡给鄙人发信(至少三封),“恳请赐稿”,而且“绝对稿费不菲”。鄙人倒不是贪恋那不菲的稿费,实在是被其一腔热情所感动,历经半月,数易敝稿,终于杀青,但挂号寄去后却如杳去黄鹤、泥牛入海,几年后才蓦然看到自己那篇学术论文赫然列入了张副教授名下……

 

    今年年初,到山东省作协副主席赵德发博客,赵老师正在发表严正声明,说是某著名作家盗窃了他的作品,心里就发懵,怎么著名作家也干这种狗苟蝇营之事?

 

    由于鄙人在博客上交友甚多,屡屡见到“似曾相识”的文章,或者有个相同的母亲,或者有个相同的父亲,或者有个相同的男友,或者有个相同的女友,或者有个相同的孩子,或者有个相同的背景,或者有个相同的故事情节……甚至如同谷未黄先生所说,连“身上的'错痣’也被完整无缺地保存下来”,让人“看不出被绑架的痕迹”。每逢看到完全雷同的文章,鄙人不免傻愣愣的,到底是谁窃了谁的?有时候真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又不知道要助何人?刀对着谁人?委实犯难,也就只好做那睁一眼闭一眼的好好先生罢了。

 

    凭心而论,自己也不是没有摘录他人果实的“前科”,不过,我一般都要注明原作者,说明引文的出处,不让原作者的“原配夫人”成为我的“不法太太”,即使如此还是惹祸。譬如去年在“榕树下”鄙人发的一篇随笔,就曾受到某社团一位总编的“警告”,说敝作抄袭了一位作者的句子,可我不明白,那位作者也是抄的古书上的,鄙人怎么就不能引用?古人的话可是我们现代人共同的财富呀?后来才弄明白,那个社团屡屡请我给其做评委,我没答应,恼羞成怒,吹毛求疵也就在所难免。又听某社团社长谆谆相告:“您在'榕树下’太有名气了,树大招风呢。不用管他!”可不管不行,鄙人还是把那篇稿子撤销了。倒不是“做贼心虚”,实在不愿意让人家把我看作“嫌疑人”。

 

    博客文章,互相借用图片的事是有的,借来借去,原作者是谁也无从查证了,窃以为能够说明出处的最好注明,也是对原作者的尊重。至于抄袭文章,那是很不道德的,你不缺吃不缺穿不缺娱乐,何必把人家的“太太”说成自己夫人,何必把人家的情人搂进自己的怀里,何必把人家的父母硬当成自己的父母?当然了,如果你有做“儿子”做“女儿”的嗜好,把全世界的父母当做亲人的高尚品德,何不在慈善事业上多孝敬或者施舍一回?

 

    时下,浮躁蔓延,调包层出,书籍出版有之,纸质报刊有之,网络媒体亦有之。究竟有多少父母、兄弟、姐妹、太太被盗,恐怕谁也数不清!这是谁也否定不了的现实,惟其蔓延成风,愈显出净化文化生态的重要。那些盗走人家“太太”的人,与那些东奔西走媚俗傍大款的人、放弃良知粗制滥造的人、苍蝇般乱飞乱撞到处散布细菌的人、只知道索取不知道回报与感恩的人,都是一路货色!鄙人还是说句合情合理的话:盗人家的什么东西也不光彩,还是老老实实写文,老老实实做人,且莫再去盗别人的“太太”!

 

                                          2007年11月19日上午匆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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