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一:合伙做生意,只要是股份平均分,其中必有一个人会觉得不公平,他认为自己功劳大,分的就要多一点! 现象二:合伙做生意,一旦生意做大了,必定有人选择散伙,有一个人会出去单干,模式产品跟你一模一样,价格会刚好比你低一点点。 现象三:夫妻合伙开店,只要一吵架,生意就一定会赔钱。 现象四:兄弟合伙开店,只要有一家的老婆参与经营,一定散伙!合伙的本质不是一起挣钱、分钱;而是要一起共担风险,不能你一分钱不出,更不能你说撤就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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