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欺负压榨小股东几乎是一种常态,奇怪的是,小股东基本上也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或者无可奈何。 其实,公司法是悬在控股股东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法律早已赋予小股东这把悬顶之剑,只是,控股股东不自知,小股东不会使。 小律为各种公司的中小股东设计了一套使用这把剑的简单流程,免费奉送: 一. 首先,运用公司法第33条和97条赋予股东的知情权,查公司近3-5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原始账本。对于财务不规范,控股股东横行霸道的公司,100%一查一个准。知情权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二. 根据查到的财务问题,分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 三. 如果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资产,即使该交易经过股东会同意,控股股东个人也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关联交易未经股东会同意,造成损失,控股股东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基本上可以确定,大多数交易都未经股东会同意。 四. 如果控股股东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利用公司财产为他人“担保”,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控股股东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关联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无权作出关联担保决议。上述关联担保,控股股东在股东会没有表决权。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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