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长江十年禁渔,为何只抓我们钓鱼人,而下网和放地笼的却没事?

 小胡渔记 2023-07-23 发布于四川

长江流域持续十年的禁渔保护期,如今已经是第三年了,这一政策设立的初衷是好的,通过对长江生态的持续性监测也可以看到,禁渔期在保护鱼类生态资源环境方面发挥了超乎想象的正向作用。

不过,长江禁渔在执行的过程当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程式化的作用,为了能够保护鱼生态资源,打击过度捕捞的行为,长江流域的相关部门狠抓捕捞者,很多钓鱼人也因此中招,这里笔者要为钓友发声——从现实因素而言,钓鱼人对于破坏长江生态平衡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只抓钓鱼人,无疑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行为。

笔者认为,如果一定要把钓鱼人起到的负面作用扩大化,那么那些放地笼、直接撒网的人是否也应该处置呢?

事实上,从2002年国家开始执行禁渔政策伊始,祖祖辈辈吃长江水、捕长江鱼的渔民们,多达20多万的庞大群体,早已经在国家的帮助下顺利实现了从水生活到陆地生活的转变,十年禁渔,渔民就此在江上绝迹,从根本上已经放弃了捕鱼这个行业。

这些人中,有一些已经开始转型,通过其他的方式获取生存资源,也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因为失去了捕鱼这个经济来源,生活陷入了困境,他们的生存窘境相对于那些仍旧在钻制度的漏洞,通过各种违法形式进行过度捕捞的人群而言,是否是一种不公平的体现呢?

因此,我们绝不能只把目光放在钓鱼人这个群体上,也应该看看其他的捕鱼人和其他的捕鱼方式,这些人,往往通过更加恶劣的手段,为了能够获取大量的利润,无所不用其极,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想象的严重恶果。

有钓友感兴趣可以去搜索一下,近年来,一些被渔网缠住而悲惨死去的水生物报道屡见不鲜,比如前段时间,还有钓友曾经救下一条被渔网缠住的大蟒蛇,还有某处湖泊水干之后露出的密密麻麻的地笼,这些,才是破坏生态的罪魁祸首。

从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放过那些使用放网、地笼等等方式掠夺鱼资源的人,对于渔业资源的恢复和发展百害而无一利,因此笔者提议,相关部门应当重视起来,加大执法力度,一经发现就要严惩不贷。

同时,考虑到很多钓鱼人除了渔业之外就没有其他谋生手段的情况,相关部门也要进行合理的规划,比如开办生活技能培训班,对于渔民给出相应的补贴政策和帮扶政策等等,缓解了人的生活压力,鱼的压力才会相应的减轻。

或许很多人都不曾意识到长江对于我国究竟有怎样独特、重要的意义,不知道为什么禁渔期十年之后又十年,为什么不能放开了捕鱼,好不容易养好的生态环境,一旦开放对于鱼群而言就是灭顶之灾,因此,笔者预测禁渔必将作为一项长远政策永久的维持下去。

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当尽到的义务和责任,日常如果我们发现了非法捕捞的行为,就要尽到自己的警告义务,并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只有政府和公民之间配合起来,才能够全面的从根本上打击违法犯罪对于渔业生态资源的伤害,才能够维护长江流域的生态平衡。

笔者也研究了各地的禁渔政策,发现近期还出现了分段拍卖渔业捕捞权的情况,只希望长江流域不会出现这种状况,毕竟这种权利多是开放给一些公司,公司重金购买的捕鱼工具齐全又功能性极强,捕捞的度量很难掌控,对于地方的渔业生态恢复,绝对会是沉重的打击性行为。

当然,由此也能看出,比起钓鱼人而言,更多、更严重的危害性行为正在发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行动起来,在打击非法捕捞方面,摒弃片面化执法,真正能够起到保护生态的重要意义。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