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 二、长期待摊费用的特征: 1.长期待摊费用需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2.长期待摊费用本身没有价值,不能转让; 3.长期待摊费用具有集合费用的性质。 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需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四、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基本原则: 1、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2、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3、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五、长期待摊费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自2007年1月1日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来,大多数企业已经设置了长期待摊科目,能比较准确的识别长期待摊事项,并对一年以上的费用进行分期摊销核算,将长期费用一次进行摊销的情况已经不多见。但是,在长期待摊费用的具体核算上,对准则的理解偏差。比如,未按长期待摊事项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而是按付款次数进行明细核算,费用的归集对象不准确,摊销时点依然与收付实现制撇不清楚。 1.会计核算过程常见以下几个问题: 1)将不应该列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项目列入了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 企业的财务人员混淆了需要摊销的装修费用与设备的界限,将原本应该记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列入了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比如公司购置厨房设备不应该作为长期摊销事项。通常来说,不需要安装的厨房设备、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要记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需要安装的厨房设备,应该在安装时先记入在建工程,待完装完毕再转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对于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用具和器具直接予以费用化。 2)摊销年限不合理,没有根据受益期进行摊销; 摊销的期限应该根据摊销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按照受益期进行摊销,不应该一刀切的按照五年进行摊销。 3)摊销时点不合理,企业全部按照支付款项的时点进行摊销; 企业财务人员抱有图省事的心态,采用了简便但不合理的摊销方法,根据收付实现制的原理,按支付款项的时点对支付的款项进行摊销,违背了会计核算的初衷。企业应该按同一事项,先对相关费用进行归集,待长期待摊事项达到使用条件的次月起开始摊销,不应该以支付款项作为摊销的时点。 4)摊销分类不合理,同一摊销事项根据付款次数被分为了几个摊销事项。 企业不应该将同一摊销事项分为多个事项进行摊销,如办公楼的修缮工程应该将首付款项、进度款、尾款等合并到一起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的精髓是权责发生制,这也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即收益与支出配比。无论款项是否支付,只要本期发生的费用能在本期的收入中获得补偿,应该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同理,无论款项是否收到,只要在本期发生的、应该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也应该作为本期的收入进行处理。 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明确区分本期与非本期,区别于收付实现制。因此,我们不能停留于对准则的字面理解,即认为只要对事项进行了摊销就是执行了权责发生制。我们不仅要对长期待摊事项进行分期摊销,还要准确的把握摊销对象与摊销时点。 2.长期待摊费用处理的注意事项 如果企业进行装修工程,企业预先支付了全部款项,装修工程尚未开始,企业是否在支付款项时就列入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反之,如果企业先装修却延后半年付款,是否在支付款项时才确认长期待摊费用并进行摊销? 1)摊销时点确认 企业按支付款项的时点确认长期待摊费用是不合适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进行费用的归集。无论是否支付款项,只要事项发生、符合确认的条件,就应该先进行归集,达到可用状态时开始摊销,与是否付款无关。 2)了解业务实质 企业的财务人员与业务部门的联系不够紧密,仅仅将其视为单一的财务事项,通过单据进行处理,没有花时间去了解具体的事项,未能对长期待摊事项的整个过程进行仔细的了解,未能站在业务的全过程看待同一摊销事项,导致将同一摊销事项分为几次进行摊销。 3.会计处理原则 我国现有准则的规定还不够清晰,仅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作了如下描述: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会计准则的总原则是:根据受益对象,按受益期分明细进行摊销,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既是借款费用资本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时点标准,也是摊销时点判断的重要标准。但是,会计准则的不完善,导致部分没有领会准则精神的财务人员对于长期待摊事项摊销的时点和类别把握不准,出现以每次支付款项作为摊销明细、支付款项的时点作为摊销时点的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偏重精神、原则方面的指导,而准则应用指南应该更具操作性,为实务工作提供较为明确的指引。因此,《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还应该继续完善,增加更具操作性的实务场景描述。作为一个财务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会计核算问题时,首先应该想到的是从准则的精神出发,把握权责发生制的精髓,时刻牢记会计信息质量的八大基本原则: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准确性。带着准则的精神去理解、去领悟应用指南,准确把握准则的精神原则,才不会出现误解准则、偏离准则的情形,才能准确、灵活、变通的处理实务问题,更好的处理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 企业的财务人员不应该仅仅满足于基本的会计核算功能,更应该加强与业务部门的联系,将财务工作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相结合,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一位优秀的财务工作者同时也应该是一位优秀的管理者,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深度融合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只有将财务工作根值于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才能重塑财务工作的价值。 六、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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