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09年,成都女子发廊如厕中毒身亡,发廊老板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

 红蓝白郁金香 2023-07-25 发布于广东

2009年春节是成都市民黄先生人生中最痛苦的记忆,就在春节前三天,妻子永远地离开了。

原因是煤气中毒,而事发时他就在妻子身边。

当时,两人去了贝森路一家名叫“韩日干剪”的发廊做发型,准备迎接新年!

发廊里,黄先生在一边理发,妻子覃女士在另一边洗头。

覃女士途中上厕所,结果10多分钟都没出来。黄先生感觉不对劲,踢了几次门也没回应,于是叫老板拿钥匙把卫生间打开。

结果门一打开烟雾弥漫,覃女士倒在了马桶边,应该是煤气中毒。黄先生给她做人工呼吸,都感觉到妻子嘴里的煤气味。

覃女士被送到医院,但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35岁。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和四川省人民医院出具的《死亡病情证明书》显示,覃女士的死因是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蛛网膜下腔出血和缺氧性脑病。

为什么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呢?

发廊卫生间有一个热水器,是专门烧热水给顾客洗头用的,使用的是罐装液化气。由于使用不当,卫生间里产生了过量的一氧化碳。

警方认为是意外事故不予立案;黄先生不服申诉到青羊区检察院。

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要求警方查明事实全过程,查清该事件到底是意外事故还是刑事案件,是否存在过错责任人员。

警方重新调查取证,以“有新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为由撤销原决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将热水器经销商王某和发廊老板王某波刑事拘留。

按照规定,燃气热水器的排烟管要直接通到房间外面的大气中。而在公安机关委托质监部门作出的事故鉴定报告中,热水器安装所在房间未设置给、排气口。

这台热水器看上去有个排烟管,但只是连接到天花板上的一个通往室外的灯槽,而没有专门的排气管,一氧化碳根本排放不出去。

仅有两平方的卫生间可以说是全密闭的,不仅没有窗户,门上也没有留下任何缝隙。

理发店里本身有一台电热水器,平时都是用它来烧水为顾客洗头的。春节前顾客较多供不上热水的时候,发廊才会启用卫生间里的燃气热水器。

覃女士很可能是进入卫生间后,燃气热水器突然被启用,很快就产生了过量的一氧化碳。

此外,这台热水器还进行了改装!

本来是烧天然气的,但因为发廊租用的老式房并没有安装天然气管道,就改成了液化气。

据专家介绍,燃气热水器通常分为三类,使用的气源分别是天然气、液化气和人工煤气,彼此之间严禁互换。

要为热水器更换气源,就要对热水器的内部结构进行改造。改造后的运行系统就会变得不稳定,不仅容易排放过量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严重时还可能产生爆炸。

这台热水器是在发廊隔壁的一家店铺购买的,老板王某亲自提供了上门安装和改装服务,因此也以同样罪名被刑事拘留。

黄先生认为:因为安装热水器是免费的,所以卖热水器的人可能是出于节省成本的原因而偷工减料,没有把排烟管接到房间外面。

发廊老板娘很委屈,她说:我们又不是专业人员,哪懂这些?

那么,负责安装的王某是不是专业人士呢?

按规定,安装热水器的必须持有由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但王某并没有取得这种资质证书。

黄先生认为卖热水器的经销商和发廊老板,作为热水器的安装方和使用方,谁也推脱不了责任。

他还想到了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两人的过错行为不仅仅对自己的妻子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而且已经危害到了社会的公共安全。

发廊老板娘却连连喊冤:那个卫生间本来就是自己人用的,不是大街上的公共厕所,怎么就成了公共安全问题了呢?

两名嫌疑人真的被检察机关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并以此罪名提起公诉。

2009年10月,成都市青羊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热水器销售方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改装和安装热水器,理发店则使用了安装不符合标准的热水器,均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发廊老板王某波4年半有期徒刑、热水器经销商王某4年有期徒刑。

两被告随后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案被发回重审。

补充证据后,一审法院经庭审再次作出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判处王某、王某波犯有期徒刑5年和4年。

罪名变了,刑期更长,两人再次上诉!

2011年2月,成都中院终审认为:王某作为热水器销售经营者,明知违规安装热水器可能导致危害结果,但因过于自信,在并不具有安装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改装热水器并违规安装,造成被害人覃女士死亡。

王某波作为美发店的经营者,在明知店内热水器系改装,且使用中通风不畅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因疏忽大意,虽进行简单处理,但并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以致被害人覃女士进入卫生间后因吸入过量废气中毒死亡。

两人行为均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都具有自首情节,分别判处王某、王某波有期徒刑4年和3年6个月!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