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说 “真正读过大宪章的人为数并不多。 转年1216年,法国军队入侵支持反叛,法国国王的儿子路易登上英国王位。那时,约翰已经病入膏肓,1216年10月死于纽瓦克(Newark)。 大宪章原本很有可能成为历史上的一个短暂插曲。不过,英国王室走到最低点的那个时刻,一群忠于约翰继任、他年仅九岁的儿子亨利的大臣们重新搬出了大宪章。 王室再次签发大宪章,实际上等同于让步、同意了反叛的要求。这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1217年5月,在林肯战役中,路易的军队被击溃。 1217年、1225年,亨利三世再次签发改版大宪章,后者成为定稿。以后许多年内,亨利三世和他的继任爱德华一世也都曾数次确认大宪章。不过,其中有一些规定很快就过时了,还有一些根本没有实施。”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罢了。 另外关于大宪章也好,什么五月花号也好,之前我就论述过这类东西的意义。 一个国家崛起以后,会承认国家起来是因为这一代的奋斗吗? 才不会。他们会想方设法的论证,现在的崛起实际上早在NNNNN年前已经注定了。 本国历史长的,那自然是大吹特吹。 本国历史不太长的,那也要变着法吹。 本国历史太短的,那就借别人的历史吹。 所谓的西方文明,伊斯兰问题,基督教问题,大多如此。 所谓的基督教宗教改革,总有人认为是更包容的, 更往世俗的方向去的----谁告诉你的? 比如说清教徒,1650年康涅狄格刑法,上来就说“凡是信仰上帝以外的神,处死刑”。 马萨诸塞的刑法,崇拜偶像是死罪,亵渎也是死罪。 不信可以直接去搜。 那会连女巫审判都有,1650年西班牙女巫审判都基本禁止了,美国还在搞。 1647年到1663年康涅狄格州女巫审判,37起案件,11起被处决。 1692年又发生塞勒姆女巫审判,20人被处死。 英国最后一个被处死的女巫叫珍妮特·霍恩,是在1727年被处死的。 并且这个法案继续被用来起诉吉普赛人和唯灵论者,一直到1951年才被废除。 而1951年,二战都打完了。 那会建立的殖民地的刑法,大多数都是直接从圣经里面抄书。 就这样的恐怖宗教政体,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清教徒精神。 亨廷顿。文明的冲突里面有这么一段 “希腊不是西方文明的一部分,但它是古典文明的家园,这里是西方文明的一个重要源泉。历史上,希腊人在反对土耳其人时,把自己看作基督教的先锋;与塞尔维亚人、罗马尼亚人或保加利亚人不同,希腊的历史与西方的历史紧密交织在一起,然而希腊也是一个异常的国家,是西方组织中的东正教局外者。它从来不是欧洲联盟和北约的一个轻松成员,它在使自己适应这两个组织的原则和道德观念时遇到了很大困难。” 看到没?一个美国人,直接把希腊开除出西方文明籍了。 所以日本人把中国开除中华籍,切割和唐朝的关系,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日本经济强盛那会,写了各式各样论证日本为什么这么厉害之类的书。 那是因为日本历史上就如何如何,日本和你们这些妖艳贱货不一样,日本从骨子里面都是优越的。 韩国现在不也这样吗? 下一个会轮到越南,那没办法。 这就叫人类。 问题是真有人信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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