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辨析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规定预先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就是 企 业还没支付,但应该要支付的,要记入负债。特点是受益在前,支付在后。常见的是短期借款利息的预提,因为利息往往一个季度支付一次,但支付前的几个月内已受益,需要先预提,实际支付时再冲销。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含1年)的各项费用。特点是支付在前,受益、摊销在后。常见的待摊是房租费,企业的房租往往是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权责发生制及配比原则要求,需要在经营期内逐月分摊。 历史与变更 “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是会计中两个最能体现权责发生制的科目,在财政部2000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两费属于负债类(预提费用)和资产类(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余额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但在财政部06年颁发的企业新会计准则(07年始实施)取消了预提费用和摊销费用科目,并且资产负债表中也不再体现这两个科目。 取消的原因主要在于这两个科目不再符合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新准则对资产的定义看,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而待摊费用已经是沉没成本,不会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以不再符合资产的定义。新准则对负债的定义看,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而预提费用是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虽然会导致经济利益会流出,但并不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所以不再符合负债的定义。 新会计制度下的应用举例 科目虽然取消了,但业务的经济性质却不会消失。实务中,原“待摊费用”可以通过“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原“预提费用”可以通过“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原企业短期借款利息的预提,新准则规定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那么计提工资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呢? 如果业务支付在后,受益在前 比如公司每年要交120000元的燃气费,是年底一次性缴的。为了每个月利润均衡,不至于到年底的时候波动较大,可以分月计提该费用。每个月做分录: 如果业务支付在前,受益在后 例:2020年1月1号支付给报社1200元的订阅报刊费,2020年以后各月平均摊销100元。 会计分录: 2020年1月 借:预付账款 1200(取代原先待摊费用) 这样子对比来看,就能更好的理解两者的区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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