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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下好创新“先手棋” 高质量发展强动力

 坚果2000 2023-07-29 发布于安徽

——从执法检查报告看创新型省份建设成效

创新型省份建设是安徽高质量发展的旗帜性抓手。正在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从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角度,全面摸排把脉安徽省科技创新工作,依法助力推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安徽省瞄准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发挥比较优势,研究提出打造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三大科创引领高地。图为本源量子多台量子计算机真机。孙超 摄

重大科技成果“多点开花”

区域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此次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2个执法检查组分别赴合肥、蚌埠、芜湖、安庆4个市开展检查,并委托淮北等8个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掌握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从执法检查来看,近年来全省上下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大局的核心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实力大幅增强。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省国家创新型城市总数居全国第5位,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7位、连续11年保持全国第一方阵。

排名背后,是安徽锚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持续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的不懈努力。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原动力。安徽省持续提升基础研究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推进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六大高能级研究机构和30个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7家,建成“国字号”创新平台200余家,组建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34家,铁基高温超导体等多项研究成果分获国家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在此基础上,安徽省瞄准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献,发挥比较优势,研究提出打造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三大科创引领高地。以量子科创为例,由合肥国家实验室牵头起草国家量子科技发展规划,体系化推进国家量子科技发展战略布局,加速量子信息技术工程和产业协同发展,打造全球量子科技、产业发展“双高地”,涌现“墨子号”“祖冲之二号”“九章三号”等重大原创成果,集聚量子信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60余家。

在区域协同创新方面,安徽省大力推进长三角创新共同体建设,率先出台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实施方案,承担国家级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5项,立项数居长三角之首。努力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国家和升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02家,与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科技合作渠道,区域科技话语权不断提升。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把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必须打通创新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着眼于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安徽省通过构建成果转化应用体系、搭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加速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等,让科技创新成果不断从“纸面”落到“地面”。

数据显示,2022年,安徽省促进成果转化项目交易额300亿元,今年1月至5月,全省吸纳和输出技术合同总额达2247亿元,同比增长154%。依托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平台,两届科交会共签约项目412项,总金额1208亿元。

在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按照技术研发、产业孵化、规模生产不同阶段,推进“三重一创”产业创新,培育了61个省重大新兴产业,推动4个产业集群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企业是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推动人才、平台、仪器设备、项目、奖励等资源向企业倾斜。目前,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超过80%,企业牵头组建的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占比超过80%,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数居全国第5位和第3位。同时,支持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汇聚社会力量参与核心技术攻关,结题的54项任务中有14项打破国外垄断。

不过,此次检查发现,当前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对此,报告提出,应深入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赋权改革、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完善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创新机制,深度打通各种障碍,释放创新活力。如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与企业发展亟需技术的科研项目库,实行目录管理、动态更新,搭建统一、开放的科技创新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针对如何构建企业主导的新型创新体系,报告指出,要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为基础,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体系和企业人才使用体系深度融合,支持企业成为人才引育用留主体。以政策链为牵引,围绕科技领军企业发展,引导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协同布局。以重大场景为驱动,支持头部企业开放供应链、构建产业平台,汇聚中小微企业融合创新。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持续优化创新生态

推动科技创新“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增量”,必须大力营造支持创新、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近年来,安徽省坚持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样打造创新环境,为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进一步汇聚力量、强化动能。

营造科技创新的法治环境。省人大常委会加快相关立法修法进程,制定《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修订《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省政府颁布了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地方政府规章。合肥、淮南2个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科技创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各市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和研发机构分类管理等制定了规范性文件。这些制度的出台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安徽省科技创新法治保障。

完善科技创新保障措施。人才引育方面,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探索“人才团队+科技成果+政府参股+股权激励”模式,吸引大批优秀人才来皖创新创业。目前,在皖院士39人、专业技术人才477万人、高技能人才196万人;财税扶持方面,2022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6%,支出总量居全国第4位。依法落实涉及科技创新的14项税收优惠政策,2022年减免税款超过130亿元;金融支持方面,推动组建规模150亿元的天使基金群,推动设立科创银行保险特色机构66家,推动123家政府性担保机构开展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科技融资担保体系。

与此同时,执法检查也发现安徽省当前影响创新生态建设的问题依然存在,如科技人员评价机制不够科学、财政资金分配不尽合理、科技金融联动不够充分等。

对此,报告提出建议,要建立更加符合科研活动规律和市场需求的科技人员管理机制,引导各市围绕产业布局,立足比较优势,因地制宜优化科技人才政策;在财政科技资金的分配上,既要突出择优,也要适当兼顾公平,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基础薄弱地区发展。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知识产权评价和转移转化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破除科技成果确权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加大金融支持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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