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告李某诉越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越城法院)当庭签署调解协议。该案涉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文物,原告的诉讼请求虽有法律依据但客观上很难实现。经越城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在府山街道一把手亲自出庭、亲自参与调解并在区包案领导的积极推动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争议得以一次性解决。 ![]() 图片1: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越城区行政机关“一把手”包案化解行政争议的一个缩影。时间要追溯到2022年4月19日,当日,在一起继续履行补偿协议行政诉讼案件中,越城区区长代表越城区人民政府出庭应诉,全区街道、部门负责人旁听庭审。庭后,召开了越城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暨府院联席会议,会议发布了行政诉讼“双下降”十条硬核举措,明确负责人承担败诉第一责任,越城区政府与越城法院共同签署了《合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协议》。本次法治活动吹响了越城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和包案化解行政争议的集结号。2022年以来,在越城法院的积极推动引导下,越城区形成了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化解格局,不断涌现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亲自协调争议的典型案例,陈某诉灵芝街道行政强制、郑某诉斗门街道行政赔偿、蒋某诉斗门街道行政协议等多个疑难复杂案件成功化解。 ![]() 图片2:钱林江区长出庭应诉 ![]() 图片3:签署《合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协议》 越城法院多措并举,着力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包案化解,实现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明显下降、调撤率(达43.61%)显著上升的工作成效。 一是构建府院共治格局。推动建立由区政府领导班子、部门街道负责人、法院法官组成的“多跨协同共防共治群”,实现“部门街道全覆盖,行政纠纷齐化解”治理格局。创设行政负责人出庭提级管理制度,近三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是拓宽协调化解渠道。建立“诉前调和一批,庭前化解一批,庭后协调一批,判后答疑一批”的化解工作体系,构建“红、黄、蓝”三色案件协调管理机制,赋码管理72件需重点协调的行政诉讼案件,提出协调化解建议77条,通过“区领导-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机关分管领导”三级领导包案协调模式成功化解行政纠纷133件。 三是强化通报考核力度。每月梳理行政诉讼收结案、应诉调解、实质化解等情况,实行“协调预警月通报+行政审判月简报”互动模式,依法治区办统一编发《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通报指标纳入全区法治政府考核。 (供稿单位: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陈新辉、魏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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