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办理融资融券业务,还是购买其他商品。作为一个客户或者消费者,最希望的不一定是被告知商品多便宜多么好,赶快下单准没错;更希望听到的应该是服务人员把质量、条款等细则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解释完整,特别是涉及客户切身利益的方面。 但事实总是事与愿违。毕竟彼之血汗,我之甘霖,羊毛出在羊身上。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权益补偿”这个词,真诚永远是必杀技,今天我给大家解释清楚。 融券业务的权益补偿,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进行权益补偿。因为投资者在融券交易期间卖出了证券或进行了头寸占用,若上市公司派发相关权益,会导致证券公司无法享受到对应的证券权益。主要有以下三种权益补偿: 1.红利权益补偿 上市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投资者要补偿对应的现金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会在除权除息日直接从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扣收,现金余额不足的话,按照融资的利率收取利息。 2.红股权益补偿 上市公司派发股票红利或转增股本等无偿派发证券的(非权证),投资者要补偿相应数量的证券。在除权除息日直接计增投资者的融券负债,对应增加投资者融券数量,并按融券费率计算融券费用,投资者在偿还融券债务时一起偿还。 3.配股权益补偿 证券发行人配股,增发新股以及发行权证、可转债等证券给予证券持有人优先认购权的,如果证券公司主张行使上述约定之优先认购权的,融券投资者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如何跨过这些坑呢?如果是专项头寸的话,在固定的合约期限内,不管是否开仓卖出,都要支付利息并按相关协议约定进行权益补偿。若是公共头寸,可以在权益登记日收市前偿还融券合约规避权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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