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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诈伪类 唐县令判妇盗瓜

 zqbxi 2023-08-01 发布于江西

  冠氏县有种瓜者沈阳和,极奸刁作恶,又吝啬小气。瓜熟之时,前村一妇人盛氏,手抱三岁儿子从瓜圃经过,摘一小瓜,与其子。阳和在背地瞧见,即出而拦其妇曰:“你盗我瓜,可与你去见地方总甲,讨银赔我。本处立有禁约在,凡盗一瓜者,定是偿银一两。”盛氏以瓜投地曰:“摘你一小瓜,未值银一分,那骗得我一两!”阳和即扭盛氏去见总甲。那乡人皆刁徒,共说要银一两赔瓜,勿倒乡例。盛氏不得已,将银簪一枝赔瓜。阳和又不肯。总甲叫盛氏将三枝簪都赔,立一纸供状,后放去罢。盛氏曰:“我把三枝簪赔你,丈夫亦骂。且我是贼,怎立供状与你?”阳和见骗不得,便逼妇人同去见官。又思一瓜不能治罪,乃添摘二十枚以诬之。具状告曰:

  “状告为擅盗园瓜事:国有律条,瓜果勿盗;乡有明约,违禁者罚。阳和乡居,人多田少,种瓜为业,仰给衣食,倚办官租。故具立约,不许擅盗。泼恶盛氏,蔑视国法,藐违乡禁,擅行窃盗。瓜赃现存,当园捉获,里甲可证,共执送台。乞法究治,追价赔赃,民业有主。上告。”

  以状呈上,挑瓜三十枚到堂为赃,并执妇人来见。盛氏曰:“我只摘一小瓜与儿子耍,阳和拦到伊家取赔,我凭总甲说,以银簪一根赔之。他更要银一两,不然亦更要二根簪都与他,又要立供状,因此不肯。今这一担瓜是他自摘赖我的。”唐太尹曰:“你妇人抱子到瓜园何干?”盛氏曰:“我家到瓜园内有五里路,要往娘家看娘,因在此过。”唐太尹曰:“此妇人必有男子同行。”沈阳和曰:“独妇无男伴。”唐太尹又曰:“此妇人盗瓜以袋贮乎?以筐篚贮乎?”阳和曰:“并无筐袋。”唐尹曰:“既无筐袋,以妇人手抱一子,何以更盗得许多瓜?此只摘一个是真。你多要取赔,他不服骗,因此告他。又恐一瓜赃少,故自添摘以诬他耳。你若能抱子,又能拾尽余瓜,便将此妇人问罪去。”阳和接抱此子,俯拾其瓜,不及十余枚,已不能堪矣。唐斥曰:“你男子且不能手捡十瓜,奈何厚诬妇人乎!”遂治以诬告之罪。唐尹判曰:

  “审得沈阳和,牙角小智,草莽刁徒。乘机而骗局横生,因风而贪心萌起。徒知擅盗园林瓜果律有正条,不思妇人误摘一瓜法亦何罪。昔闻梁县令瓜畦不禁楚客之份,世羡义瓜亭老圃能为蒙正之赠。汝瓜独吝于摘与,人替岂易于轻投。以一介而起争,纤细殊为可鄙;藉满筐而诬告,刁顽尤可生憎。审原告与被告,较一瓜于一簪。量盗赃与骗脏,问孰多而孰少。汝道乡盟孔固,犯禁者罚满一金;我谓国法尤严,诬告者罪加三等。”

  按:此判亦易易耳。以一妇人岂能盗三十枚瓜?然不先问其有男同伴及有筐袋装贮否,而遂析之,彼必谬指同伴者已逃去云云,便难剖断其盗瓜多少矣。唐公先审问之,而彼答以无同伴、无筐袋,则一空手妇人何以盗许多瓜乎?故一折之而遂无逃遁,此亦善钩距之一法也。 

注:

     梁大夫有宋就者,尝为边县令,与楚邻界。梁之边亭,与楚之边亭,皆种瓜,各有数。梁之边亭人,劬[qú]力数灌[guàn]其瓜,瓜美。楚人窳[yǔ]而稀灌其瓜,瓜恶。楚令因以梁瓜之美,怒其亭瓜之恶也。楚亭人心恶梁亭之贤己,因往夜窃搔[sāo]梁亭之瓜,皆有死焦者矣[yǐ]。梁亭觉之,因请其尉,亦欲窃往报搔楚亭之瓜,尉以请宋就。就曰:“恶!是何可?构怨祸之道也,人恶亦恶,何偏之甚也。若我教子必每暮令人往窃为楚亭夜善灌其瓜,勿令知也。”于是梁亭乃每暮夜窃灌楚亭之瓜,楚亭旦而行瓜,则又皆以灌矣,瓜日以美,楚亭怪而察之,则乃梁亭之为也。楚令闻之大悦,因具以闻楚王,楚王闻之,惄[nì]然愧[kuì],以意自闵[mǐn]也,告吏曰:“微搔瓜者,得无有他罪乎?此梁之阴让也。”乃谢以重币,而请交于梁王,楚王时则称说,梁王以为信,故梁楚之欢,由宋就始。语曰:“转败而为功,因祸而为福。”老子曰:“报怨以德。”此之谓也。夫人既不善,胡足效哉! 

翻译 

  梁国有个大夫叫宋就,曾经担任过边区县令,和楚国接壤。梁国和楚国的边亭都种瓜,各有方法。梁国边亭的人辛苦努力,为瓜灌溉的次数多,瓜长得好;而楚国边亭的人懒惰,为瓜灌溉的次数少,瓜长得差。楚国的县令因为梁国的瓜长得好从而对楚国的瓜长得差很生气。楚国边亭的人嫉妒梁国边亭的人比自己高明,于是夜里偷偷地去破坏梁亭的瓜,这样梁亭的瓜有的都死了。梁亭的人觉察到这件事,就向县尉请示,也想偷偷地去破坏楚亭的瓜以达到报复的目的。县尉向宋就请示,宋就说:“恶!这怎么可以?是结怨的根源啊!别人做坏事你也跟着做,为什么器量狭隘得这么厉害呢?如果我教你们,一定每晚派人去,在夜里偷偷地灌溉楚亭的瓜,不要让他们知道。”就这样,梁亭的人于是每晚夜里偷偷地去灌溉楚亭的瓜。楚亭的人早上去浇瓜,又都被灌溉了,瓜长得一天比一天好。楚亭的人对这感到奇怪,就仔细观察,原来灌溉瓜的是梁亭的人。楚国的县令听说以后,非常高兴,把这件事报告给楚王。楚王听说以后,觉得惭愧,不好意思。告诉使者说:“去追问那个破坏梁国瓜的人,莫非还有其它的过错吧?这是梁国暗中礼让啊。”于是用优厚的礼物道歉,请求与梁王结交。楚王时常称道这件事,梁王认为楚王讲信用,所以梁国和楚国的友好关系从宋就开始。有这样的话:“转败为胜,因祸得福。”老子也说:“以德报怨。”说的就是这件事啊!

       附    恶意敲诈

      山东冠县有种瓜人沈阳和,极为奸刁作恶,吝啬小气,瓜熟之时,前村一妇人盛氏,手抱三岁儿子从瓜圃经过,摘一小瓜,作哄子用。阳和背地瞧见,连忙走出拦住盛氏:“你竟偷盗我的瓜,你和我去见地方总甲,讨银赔我,没见本处立有禁约在?凡盗一瓜者,须偿银一两。”盛氏将瓜扔到地上:“不过摘了你一个小瓜,不值银一分,何敢骗得我一两银子!”阳和当即扭送盛氏去见总甲,乡里人皆似刁徒,都说要一两银子赔瓜,妄称是本乡约定的俗例。

       盛氏不得已,只得拿出一枝银簪赔瓜,谁料沈阳和又不肯。总甲见状,劝盛氏将三枝银簪都拿出来赔,立纸供状,沈阳和才肯放她走。盛氏不同意:“我把三枝银簪都赔了你,我丈夫知道必会死骂,况且我是偷东西的贼,怎能立供状给你?”阳和见骗她不得,便逼盛氏同去见官,想到偷一个瓜,官府不能治罪,故此自行添摘二十枚瓜诬陷。

人心不足蛇吞象:明代山东“恶意敲诈案”全解

       沈阳和随行挑三十枚瓜到公堂做赃,并强扭盛氏见官,盛氏当堂辩说:“我只摘了一个小瓜给儿子哄耍,沈阳和由此拦我到他家索赔,我听总甲劝说,以一根银簪赔偿,他居然得寸进尺要银一两,不然要我再拿两根银簪赔他,又逼我立供状,民妇因此不肯,如今这一担瓜是他自己摘下诬赖我的。”本地唐知县不禁奇怪:“你一妇人抱着孩子到瓜园何干?”盛氏解释道:“我家路过瓜园内有五里路,因民妇要回娘家探望,所以打此经过。”

       唐知县想了想,转头对沈阳和说道:“这妇人必有男子同行。”沈阳和不明就里:“只有妇人独行,并无男伴。”唐知县笑道:“这妇人盗瓜是以麻袋装的?还是以箩筐装的?”沈阳和老实交代:“并无筐袋。”唐知县脸色陡变,拍案喝道:“既无筐袋,以妇人手抱一娃,如何能盗得这多瓜?由此可见,只摘一个是真,你多要索赔,她不服骗,你因此告她,又恐凭一瓜论赃,量少不足,所以自行添摘以诬告妇人。尔真真是个刁民,你若能手抱孩子,又能拾尽剩余的二十九个瓜,本官便将此妇人问罪。”

人心不足蛇吞象:明代山东“恶意敲诈案”全解

        沈阳和当真接抱盛氏的娃,俯拾自己挑来的瓜,不到十枚,就已是手忙脚乱,唐知县早已看不下去,挥手训斥道:“你一个男子,尚且不能手捡十瓜,为何深加诬赖妇人啊!”喝令左右将其押下,拟治诬告之罪。他认为沈阳和,不过“牙角小智,草莽刁徒”,乘机设局,贪心乍起,明知擅盗园林瓜果,按律有条文可循,却不思妇人只是误摘一条瓜,即便依律又有什么罪过?岂不闻昔日“梁县令瓜畦不禁楚客之份,世人羡慕义瓜亭老圃能为蒙正之赠”。独独你沈阳和的瓜吝啬让人采摘,以一介而起纷争,借满筐鲜瓜诬告,“纤细殊为可鄙,刁顽尤可生憎”,律法森严,诬告者,罪加三等。

       梁县令瓜畦不禁楚客之份,世人羡慕义瓜亭老圃能为蒙正之赠:西汉刘向所编撰的《新序》历史故事集里记载了一段梁国县令化解“国际纠纷”的故事,体现了古人宽容的智慧,也是成语“浇瓜之惠”的来历。战国时期,梁国有一位县令名叫宋就,管辖的县与楚国相邻。梁楚两国都设有防守边境的官署,周围皆有大片瓜田。梁人勤于给瓜田浇水灌溉,他们种的瓜长得好,而楚人懒惰,不常浇灌,种的瓜就长得差。

人心不足蛇吞象:明代山东“恶意敲诈案”全解

       楚人出于妒嫉,每晚都私自去扰动梁人种的瓜。梁人发现每天都有枯死的瓜,就去找负责刑狱捕盗的县尉,甚至想报复楚人,也去破坏他们的瓜田。县尉来请教县令宋就,宋就说:“彼此相怨恶怎么可以呢?怨恨是横祸的主要原因,人家对我们不好,我们也对人家不好,何必心胸狭小到这种程度。如果你肯听我的话,就派人每晚偷偷帮楚人浇他们的瓜,而且不要让他们知道。” 宋就的宽容,化解了楚梁两国的瓜田纠纷。楚人一早到瓜田,就发现瓜田都已浇灌好了,他们的瓜也就越长越好,楚人感到奇怪,深加追究,才知是梁人所为。

       楚县令得知后,将此事报告给楚王,楚王颇感惭愧,知是梁人退让,于是派人送重金答谢宋就,并请求与梁王结交。楚王也常向别人称道梁人善举,让梁王觉得他是个重信义之人,因此梁楚两国交好,是从宋就的退让开始的。正所谓“转败为功,因祸得福”,用老子的话说: “报怨以德”,他人的不善,怎值得效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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