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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如何规避虚开发票的风险?

 老蒋财税 2023-08-03 发布于河北

之前发了一篇文章《支付巨额佣金回扣,没有发票入账怎么办?》,讲到有的企业支付了高额的佣金、回扣后,会从其他途径去获取发票来弥补发票的亏空。现实中,还有一些企业,在采购时为了价格便宜而不要发票,也会从其他途径去获取发票来弥补发票亏空。
而这些发票的来源,肯定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像过去手工发票年代那样从马路边抱着小孩的妇女那里买来的,而是由某些企业开出来的。就如厦门税务局的“关于送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书》的公告”中列举的清单一样,这样的企业其实非常多。这些对外虚开发票的企业,老板或者就是在卖票,或者单纯是为了帮助朋友而虚开,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对于在这种企业里面实际经办开票的财务人员来说,即使不知情,没有主观故意参与的行为,也都会有“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尤其是代账公司,开什么票,开多少,大多都是客户企业老板给一个数据,由代账公司自己规划具体如何开票。如果客户企业老板是虚开的话,即使代账公司不知实情,也很容易把代账公司拉下水!“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风险最容易发生!
通常,用收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就会让财务人员提心吊胆,而被认定为“参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则更是在把财务人员架在火上烤!但是为了这份工作,又不得不根据老板的要求去做。真正是:拿的是卖面粉的钱,操的是卖白粉的心!
那么,在这种企业里面,经办开票的财务人员,以及帮客户企业代理开票的代账公司,该如何处理,才能规避这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也就是,怎么做,才能在最后不被认定为“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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