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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新:翻遍《聊斋志异》,蒲松龄是在写自己啊

 方略书院 2023-08-04 发布于湖北

  【文/ 陈文新】

《聊斋志异》是一部以抒情为宗旨的作品,因而小说家的自我形象就成为读者关注的焦点。但蒲松龄在创作中所确认的自我与现实的自我在重心和特色上是否完全一致呢?不一定。现实的自我是人格的现实形式,艺术的或“自我确认”的自我,则是在一定现实条件下所理想的人格存在方式。有时,在作品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印象和经验,在作家的日常生活中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与此形式对照,某些在日常生活中强烈体验过的情绪、感受,在作品中的位置可能并不重要。

这类情形,在《聊斋志异》的创作中也是存在的。呈露在小说中的作家自我人格,倜傥、超逸,痴拙,……种种神采,种种奇气,虽然不能说与日常生活中的蒲松龄大相径庭(日常生活中的蒲松龄本来也具有这些特征),但却显示得更为充分,更为引人注目。这表现了作家对于日常现实的超越,他所塑造的艺术个性,是文化(包括文学)传统与主体憧憬相结合的产物,必须置于一定的文化背景和人生背景下才能看得分明,看得真切。

“狂生”形象在《聊斋志异》中自成系列,蒲松龄为之倾注了大量热情与才情。本文就此切入。

一、“英雄性不羁”

《论语·子路》说过:“狂者进取。”所以,“狂”首先指一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高自期许,目无尘俗,仿佛要从精神上升腾到另一个星球上去。蒲松龄的人生态度便是如此。《聊斋诗集〉卷—《树百问余可仿古时何人,作此答之》:“重门洞豁胸中藏,意气轩轩更发扬。他日勋名上麟阁,风规雅似郭汾阳。”自比于郭子仪,可见那种摆脱日常拘束的书生意气和向往于建功立业的宏伟抱负。这种抱负,作为一种人生理想,带有极强的少年人不知世事艰难的青春色彩;当这种抱负经由情感的渲染和想象的发挥而渗透到作品中时,则具体展现为“豪放”、“磊落”、“倜傥不羁”等个性、风度,也就是《聊斋诗集》续录《久废吟咏,忽得树老家报,忙惊不成寐……》所云“英雄性不羁”。

《聊斋志异》描写了大量“性不羁”的“狂生”。在恐怖的狐鬼世界里,在令人“口噤闭而不言”的阴森气氛中,他们反倒兴会淋漓,情绪热烈。卷一《狐嫁女》中的殷天官、《青凤》中的耿去病,卷二《陆判》中的朱尔旦,卷四《捉鬼射狐》中的李著明、《胡四相公》中的“莱芜张虚一”,卷五《章阿端》中的“卫辉戚生”等,都是这类豪放自纵、超尘拔俗的“狂生。”荒亭空宅,杂草蓊郁,鬼鸣狐啸,怪异迭现——这些“狂生”却能无所芥蒂地进入其中,他们欣赏着其中的怪异,以其面对怪异时的坦荡风度征服了狐鬼,结果,情节的进展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狐鬼世界的恐怖阴森往往只是“鄙琐者自怪之耳”,实际上倒是富于诗意的。《陆判》中陆判与朱尔旦的超出于形迹之外的友谊,《小谢》中的陶望三与小谢、秋容的患难与共的爱情……不是亲切得很吗?这正如《狐嫁女》后但明伦评语所云:“妖固由人兴也。……今狐之言曰:'相公倜傥,或不叱怪。’可知狐本不为怪,特鄙琐者自怪之耳。以倜傥之人,狐且尊尊敬之,况能养浩然之气者哉!"确实,蒲松龄托出了他的一片情愫:对于“不羁”的“狂生”来说,没有什么是真正可怕的;恰恰是在“鄙琐者”所不敢涉足的生活领域内,他们可以大有作为。这里,“狂生”的勇于进取的豪情与“英雄”的积极奋发的人生态度无疑是相通的。

清代聊斋全图绘本

在《聊斋志异》中,“狂生”的“不羁”风度往往和酒联系在一起。这是因为,一、“狂”作为一种富于激情、潇洒的状态,因而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汉代郦食其谒见刘邦时自称“高阳酒徒”,就意在表明自己气度不凡。二、”狂”总是与豪放自纵等浪漫情调密切相关,具有这种个性的人,一旦在社会生活中碰壁,便情不自禁地在艺术的天地里追求自由、放达的境界,即使处于顺境,也不妨壮思腾飞,欲揽明月,借酒力超越凡近。蒲松龄是深知个中因缘的,所以对酒充满了亲切之感。他在诗中一再写到饮酒的豪兴,把这作为生命力的一种爆发,郁闷和失意,全部消解于其中;而憧憬和展望,也在放歌纵饮的节拍中得以自然流露。如《聊斋诗集》卷—《希梅斋小饮》:“樽酒狂歌树影横,壮怀喜遇故人倾。”《九日同如水登高,时定甫欲北上》之二:“临风倚剑开尊酒,及尔论交天地间。”等等以及卷二《伤刘孔集》:“相将共杯酌,豪饮能十壶。”《遣怀》:“雅士长贫诗作累,豪襟欲纵酒为徒”,《聊斋诗集》续录《九日与定甫兄弟饮西园,和壁间韵,即呈如水》:“倒冠歌舞狂生醉,戏马台前独振衣。”"滥醉离亭平野暮,月明空翠上罗衣。”

蒲松龄这种陶醉于酒中的情怀,评点家但明伦也体会到了。《聊斋志异》卷一《考城隍》“有花有酒春常在,无烛无灯夜自明”二句,但评云:“至有花有酒二语,亦自写其胸襟耳。”在蒲松龄笔下,那些他所欣赏的“狂生”,无不有着极高的酒兴。《聊斋志异》卷一《娇娜》:孔生与公子下帷攻读,“相约五日一饮”。《狐嫁女》:殷天官贸然闯入狐的天地,参与的一项重要活动即是饮酒。《青凤》对“狂放不羁”的耿去病的处理亦然。卷二《陆判》:“性豪放”的朱尔旦与陆判每聚必饮。卷七《郭秀才》由饮酒而引出一片飘逸不凡的意趣。卷十《神女》写米生因孟浪举动,竟得与神女缔结良缘,从这种情节安排也可感到蒲松龄的激赏之情。

在此我们有必要排除可能产生的误会。蒲松龄欣赏饮酒,是欣赏那种与中国知识分子的“不羁”的人生态度和艺术化的生活境界有其内在联系的饮酒,而不能将所有的饮酒都纳人被欣赏的范围。《聊斋文集》卷一《酒人赋》就尽情嘲讽过“嘈杂不韵,俚词并进;坐起喧哗,呶呶成阵”和“酒嗝咽喉,间不盈寸;呐呐呢呢,犹讥主吝”等“无品”的“酒凶”,认为对这些“不可拯救”之辈,“惟有一术,可以解酩。厥术维何?祇须一梃,絷其手足,与斩豕等,止困其臀,勿伤其顶,捶至百余,豁然顿醒。”这一段议论,蒲松龄又曾照录进《聊斋志异》卷六《八大王》中,可见他对酒癫,对伧夫俗流的无赖,是何等深恶痛绝了。《聊斋志异》卷四《酒狂》正是对这类“酒凶”的刻画和劝诫。

二、“此种性情,俗子不晓”

《聊斋志异》中的“狂生”,大都目无礼法。可以先看看《青凤》中的耿去病。青凤一家正“酒满案,团坐笑语”,耿突然闯人,笑呼曰:“有不速之客一人来!”致使“群惊奔匿”。青凤叔父请他饮酒,他又自许通家,邀青凤全家都来共席。见到青凤,发现“人间无其丽”,竟“瞻顾女郎,停睇不转”,甚至偷偷踩青凤的脚,最后“神态飞扬,不能自主”,拍着桌道:“得妇如此,南面王不易也。”根本不知礼法为何物。其他如《辛十四娘》中的“广平冯生”、《鲁公女》中的张于旦、《章阿端》中的戚生、《小谢》中的陶望三等,也都是这类“狂生”。

有人曾对这种现象提出解释,认为“此书是神话小说,其中大半是鬼神妖异之谈,不食人间烟火,也就不受封建礼教之类的束缚,所以比较自由”。聂绀弩否定这种意见,他说:“我意不然。不错,这书是有许多鬼神或草木鸟兽虫鱼的精灵,但这些只是形式,是现象。它的内容、实质,却都是人,是人的生活,是把鬼神鸟兽虫鱼之类变成人,写它们的人的生活,而不是相反,使人变成鸟兽虫鱼之类而写它们的生活。”绀弩先生的反驳有其道理,但在蒲松龄那里,狐鬼精灵比人少一些束缚却是的的确确的情形《鲁公女》中就明明写着:“生有拘束,死无禁忌”。由鬼的“无禁忌”也可推知狐的“无禁忌”。

不过,“无禁忌”之说也并不足以解释“狂生”们何以这般目无礼法。因为,一,大多数“狂生”恰恰并不是“鬼神或草木鸟兽虫鱼”所幻化,而是实实在在的人;二,这些狐鬼毕竟表现着人所具有的社会性,“无禁忌”是有限度的。合理的解释是,中国文化的浪漫传统已经赋予了“狂生”以普通人所没有的某种行为权利。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

首先是阮籍的“礼岂为我辈设”的豪迈榜样。狂生陶望三,“好狎妓,酒阑则去之。友人故使妓奔就之,亦笑内不拒;而实终夜无所染。尝宿部郎家,有婢夜奔,生坚拒不乱。这正是阮籍式的烂漫天真。而这类风流韵事,只有少数优秀文人才能做到,即评点家冯镇峦所谓:“此种性情,俗子不晓”。

其二是从唐传奇开始的描写才子佳人遇合的浪漫传统。在这类故事中,“狂生”可以“无禁忌”地谈恋爱:《西厢记》里,张生见了崔莺莺,不妨目不转睛地盯着,婚前的私下结合也并非大不了的事。柳梦梅与杜丽娘从恋爱到结合的过程也实在不够庄重。这样的行为在旧时代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大见到的。但读者对文学作品中的才子佳人却又不提出过苛的指责(极端的道学先生例外),他们已习惯这种浪漫描写,已和作者取得相应的默契。因此,蒲松龄写“狂生”的放诞,是对浪漫传统的认可——而认可本身是有一定的反封建意义的。同时,这种认可又不能视为蒲松龄对现实生活的标准。这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蒲氏在某些作品中,却又十分强调礼法,如《金生色》、《金姑夫》、《土偶》等。看似矛盾的现象其实不存在矛盾;因为《金生色》等是为普通人说法,他们没有资格象“狂生”那般“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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