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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和爸的孩子”女孩遭生父性侵5年, 生父叫嚣: 就是玩玩!

 小天使_ag 2023-08-04 发布于湖南

一个父亲竟然对自己的女儿进行了残忍的侵害长达五年之久,侵犯次数达到了百余次之多,期间还打断了女儿的腿,并与女儿生下了孩子。被抓后,这位恶毒法人父亲毫无忏悔之心,在法庭上竟然说道:“没啥后悔的,做都做了,能怎样。”

【案件摘要】

这个恶毒的父亲名叫孟宪刚,这件骇人听闻的事件曝光于2002年的辽宁鞍山市。

家庭背景与自卑——孟宪刚的堕落之路

孟宪刚生于1960年出生在辽宁鞍山一工薪阶层,父母是双职工,孟宪刚又是男孩,自然从小被娇生惯养。虽然孟宪刚衣食无忧,可作为东北男爷们他长得个头却十分矮小,这让他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

上学期间,他经常仗着家里有钱,就经常拿钱收买人心,有很多同学就跟着他吃香喝辣,渐渐的成为了一个小团体的老大,这让本来很自卑的孟宪刚找回了自信,感觉很爽。

然而,好景不长,后来他的父母相继下岗,家庭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他再也无法用钱去收买人心,那些跟他混的同学纷纷离开他,而孟献刚期间也无心学习,成绩一直不好,没上到高中就辍学。孟宪刚变成了一个居家不出、整日酗酒的废人,过着颓废的生活。

孟宪刚的父母实在无法忍受他的颓废生活,费尽心思给他安排了一份正式工作。然而,由于孟宪刚从小养成了懒散的坏习惯,他在工作中也表现得不积极进取,反而偷懒耍滑,给人留下了很差的印象。

很快孟宪刚到了结婚年龄,经人介绍,孟宪刚认识了一个女孩,虽然孟宪刚整日吊儿郎当,但却会花言巧语,很快赢得对方好感,不久两人就步入婚姻殿堂。

如果当时孟宪刚改过自新,踏踏实实工作,可能小日子过得也不错,。可惜,结婚后孟宪刚好吃懒做的习惯暴露无遗。妻子虽然有点后悔,可生米煮成了熟饭,再加上两人已经有了孩子,孟宪刚妻子希望孩子出生后丈夫能有所好转,而孟宪刚则希望自己媳妇能生个儿子,这样他就可以抬起头做人了。

孟宪刚对女儿的虐待之路

可惜,两人生的是个女孩,这让重男轻女的孟宪刚很是不满,动不动就对妻子拳打脚踢,刚开始,为了孩子,妻子还能忍受这样的生活,但三年后实在无法继续下去,他们在女儿三岁时离婚,女儿小雪被判给了孟宪刚,这成为小雪噩梦的开始。

离婚后,孟宪刚一开始独自带着小雪生活,又是工作,又要照顾孩子,孟宪刚觉得太麻烦,干脆就搬到父母住处。由于父母住的是两室一厅,孟宪刚只好与自己女儿住在一屋,期间,也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可是对方看他没钱,而且还带着孩子就都离去,这让孟宪刚很是郁闷。

当时孟宪刚血气方刚,小伙子也需要释放,于是他也去一些不三不四的地方,然而,由于经济拮据,他渐渐没有足够的钱去消费。

起初,由于小雪还很小,孟宪刚对她并没有抱有什么邪念。然而,随着女儿年龄的增长,再加上孟宪刚的欲望无处宣泄,他的邪恶念头竟然指向了自己的女儿。

在一个晚上丧心病狂的他把魔爪伸向了亲生女儿,虽然女儿反抗,可孟宪刚全然不顾,就糟蹋了自己女儿,完事后孟宪刚威胁女儿,不许说出去,说出去就打死她。

由于孩子年龄小,又是自己亲爸爸,就没敢声张,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孟宪刚性侵自己女儿百余次,每当女儿不顺从自己,就对女儿拳打脚踢。

有一次,孟宪刚欲行龌龊之事,女儿反抗,他就拿起铁锹打女儿,导致女儿腿残疾。可即使这样也没有唤醒自己良知,还是继续侵害自己女儿,孟宪刚性侵自己女儿恶行被揭露,源自于女儿有了孩子。

在女儿15岁那年遭到孟宪刚侵犯后,小雪发现自己的生理期没有如期而至,就到医院检查了一下,结果发现自己怀孕了。小雪就把这个消息告诉孟宪刚,孟宪刚表现得很平淡,简单说了句知道了,就不管不问,小雪也不知道怎么办,也不敢把怀孕事告诉爷爷奶奶。

就这样过了十个月,小雪有天晚上觉得身体不对劲,她就叫醒了睡觉的禽兽父亲,可孟宪刚只是看了看依然躺下睡觉,等到第二天看见小雪已经生下一名婴儿,脐带还没剪掉,他就找了一把剪刀剪掉脐带就就若无其事出去了。

孟宪刚对女儿的恶行遭到揭露

后来还是孟宪刚的妹妹发现自己哥哥屋里有婴儿哭声,他推开门一看吓了一跳,看到哥哥床上都是血,还有躺在床上的孩子,她问侄女这是谁的孩子,侄女的一句话,当场吓倒了她,“这是我和爸爸的孩子。”她觉得哥哥太过分了,就连忙去报了警,经过警调查才揭开了孟宪刚邪恶的本质。

在法庭上,法官问他,作为一个父亲这样糟践自己女儿相当于毁了她一生,后不后悔,这是孟宪刚还是一副吊郎当的样子,看不出任何悔意,竟然还开口说道:“做都做了能怎么样?后悔了你们能减刑啊?”

最终孟宪刚因为强奸罪被判处了十二年的有期徒刑。

【以案释法】

首先,孟宪刚明显构成了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孟宪刚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多次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自己不满十四周岁的亲生女儿,情节极其恶劣,且造成了被害人怀孕、残疾等严重后果。

其次,主人公孟宪刚还可能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之间的界限是是否致使被害人死亡。

孟宪刚在对自己女儿实施性侵犯时,曾经拿起铁锹打断了女儿的腿,并且没有及时送医治疗。

这种行为已经具备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如果因此导致了被害人死亡或者有死亡危险,那么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杀人未遂罪。

如果没有导致被害人死亡或者有死亡危险,那么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无论如何,孟宪刚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揭露黑暗,呼唤正义,重建安全与尊严

孟宪刚作为一个父亲,背叛了他作为家庭中保护者和支持者的职责,他的罪行不仅是对女儿的肉体和心灵的残忍侵害,还使她的未来被破坏,留下了无法磨灭的伤痕。

我们必须意识到,家庭的责任和父母的角色是至关重要的。父母应该是孩子的庇护所,提供爱、关怀和保护,这个故事提醒我们,我们必须教育和培养出一个更加关爱和尊重他人的社会,为每个孩子创造一个安全和健康的环境。

对于受害者和她的孩子来说,她们需要得到全面的支持和庇护,引导他们走出阴影,重建他们的生活。同时,我们也必须加强对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预防和惩治,确保每个人都能够生活在一个没有恐惧和暴力的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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