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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一女子无偿献血9年,母亲急需用血却惨遭被拒,血站: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

 昵称QAb6ICvc 2023-08-05 发布于浙江

无偿献血是公民的崇高义务,为社会做贡献的行为。然而,一位女子九年如一日地奉献爱心,却在母亲急需用血时遭遇了血站的冷漠拒绝。血站: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这引发了广泛大家关注,让我们一起回顾这个案例,探讨背后的问题和法律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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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张女士是一名热心公益的青年,听闻国家支持无偿献血,便义无反顾地成为献血志愿者,坚持无偿献血九年。

九年来,张女士去献血的次数已经数不清了,至少无偿贡献了4000毫升血液,实际上将自己体内的血液几乎全部献出,拯救了许多人的用血性命。

然而一天,张女士接到医院电话,得知母亲在车祸中受伤,急需失血并接受手术。张女士急前往忙碌,母亲大量失血经过紧急输血后脱离了危险。

然而,当医药费单上显示使用献血费用占了一半时,张女士想到自己多年无偿献血应该可以免除部分免费用血。她赶回献血站,却因户口变更多次,无法有的效证明和母亲的亲属关系,导致无法获得免费用血的资格。

张女士十分生气道:“我献血有九年了,现在要用点血,这不行、那不行,你们这不明摆着欺骗人吗!”面对张女士的指责,血站的工作人员也辩解:“除非你能证明她是你妈,不然我们是没办法给你提供血液使用的。”

最后张女士无奈寻求调解员的帮助,最终血站和医院相关部门经过仔细比对,确认了她们的母女关系,终于获得了免费用血指标。

那么我们站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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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无偿献血是公民的义务,也是一项受法律保护的活动。根据我国《献血法》明确规定了无偿献血者在需要用血时享受免费用血权益,献血达到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所以张女士的母亲享有免费用血或减免相关费用的权利。

再根据《献血法》第五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指导献血活动,保障献血的安全,保护献血者的合法权益。”血站的担心也是合理的,因为确保献血行为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也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张女士在血站提供证明时,遭到拒绝,因为她的户口页已经变更多次,无法有效证明与母亲的亲属关系,所以遭到拒绝。

再根据《户籍法》第八条规定,在户口迁出、户口本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情况下,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所以张女士在无法证明与母亲的亲属关系时,可以去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

在此事件中我们得到的法律教训有哪些:在无偿献血制度实施中,相关管理部门和医院应更加注重落实相关政策,并简化手续,减少不必要的审核流程。对于无偿献血者及其相关人员,应提供更便捷的证明方法,确保他们在需要时用血时能够及时得到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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