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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家(40)董必武

 兰州家长 2023-08-06 发布于甘肃

董必武(1886年3月5日-1975年4月2日),字洁畲,号壁伍,湖北黄安(今红安)县人,中国共产党的模范的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主义马克思的政治家和法学家,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
1911年加入同盟会,组织同盟会湖北支部,参加过辛亥革命,从事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革命斗争。
1913年反袁斗争失败后,东渡日本,入日本大学学习,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
1915年回国从事反袁活动。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积极从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宣传工作。1920年秋,与陈潭秋等一起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
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回武汉,负责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曾任中共武汉地方委员会书记,中共湖北省委委员,为建立中国共产党做出了重大贡献。第一次国共合作前后,积极从事统一战线工作,根据党的指示,领导筹建了中国国民党湖北省党部。
1926年1月,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同年,在武汉创办了进步报纸《曙光》。
1927年4月,湖北省政府成立,担任省政府常务委员兼农工厅厅长。在主持省政府工作期间,团结国民党左派,对蒋介石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坚决的斗争。
八一南昌起后,被选为革命委员会成员。1928年12月,离开武汉经日本去苏联,先后在中山大学和列宁学院学习。
1932年3月回国后,在中央革命根据地从事党的建设和红色政权建设工作,历任红军学院政治部主任、中央党校校长、中共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1934年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央党校校长、代理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
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对国民党反共、反人民的投降主义政策,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同时,在武汉、重庆等地在恢复和发展党的组织,筹建八路军办事处,创办《新华报》,以及统战、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938年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
1945年在党的七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夏,代表中国解放区出席了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
在解放战争时期,是参加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的中国共产党代表之一。
1948年到1949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华北财经委员会主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建国后,历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二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理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在党的第八、第九和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都被选为中央委员,党的十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政治局常委。
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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