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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亲现场,新郎撇下新娘坐出租车走了,知情人:新娘临时加价彩礼

 胡侃社会百态 2023-08-07 发布于河南

引言

彩礼,民间称为聘礼或者“定亲礼”,是我国传统的一种婚嫁习俗之一。

(说明:由于视频图片模糊,故采用网络图片)

在过去的一些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男女订婚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具有喜庆意义的礼品,而当女方收到这份礼品后,也会回赠给男方价值相当的礼品。而在女方出嫁时,男方还会赠送给女方一些物品或者钱财,不过,女方会多加一些财物随女方带至夫家,这些由女方带至夫家的财物被称为“嫁妆”。

一位历史学家称,在远古时代,男女的订婚彩礼是非常简单的。在汉代时,男方仅仅拿几条鱼送给女方,就是彩礼。

而到了唐朝初年的时候,几张俪皮(鹿皮),就可以当彩礼使用;到了宋代的时候,男女订婚时送一些玄纁(黑色和浅红色的布帛)即可。即便是到了唐朝时,男方送给女方的彩礼也不过是一头大肥猪。

随着时代的发展,彩礼有加重的趋势。到了清朝时,男方会采用绸缎和银子做彩礼,不过,绸缎也仅仅需要半匹、银子也仅仅需要二两而已。

到了解放以后,全国各地掀起了一场抵制彩礼的运动,由于当时人们的思想觉悟都比较高,因此,即便是民间仍然有“送彩礼”的习俗存在,但彩礼的数量也是很少的。

据史料记载,在上个世纪70年代之前,几块彩色布匹和一二十元现金就可以将一个媳妇娶进家门。可想而知,当时的彩礼有多么的少。

自从改革开放之后,彩礼的数目出现了不断加码的现象。据称,在有些地区,彩礼的价码已经飙升至四五十万元了。由于彩礼的价码过高,从而导致一部分年轻人只好与婚姻无缘了。

今年初,有关部门出台了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指导意见,试图从政策层面去遏制高价彩礼泛滥的现象。

然而,即便有关部门试图从政策层面遏制高价彩礼泛滥的现象,但这一现象仍然存在。

这不,就在10月7日,安徽某地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事件

一位网友称,10月7日,是新郎景某结婚的大喜之日,依照约定,上午八点半左右,景某便带领接亲车队来到了新娘柳某某家准备将柳某某接到婚礼现场。但令景某没有想到的是,新娘柳某某见到景某后提出,自己还想要6万元的彩礼,如果景某不愿意拿6万元的彩礼,今天的婚就不结了。

景某听新娘柳某某这么一说,当即就懵了。对于有些家庭来说,6万元的彩礼也许算不得什么,但对于他们这个家庭来说,6万元的彩礼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况且,自己已经按照原先的约定付过18万的彩礼了,怎么到了就要举行婚礼的时候临时加码呢?由于景某觉得自己实在是没有能力拿出6万元的彩礼了,因此,便请求柳某某待举行完婚礼再说。可谁知,柳某某直接说:“如果你现在不拿出6万元的彩礼,今天的婚礼就不举行了。”景某听柳某某这么一说,立即就怒了,于是,景某先是对柳某某进行了痛斥,然后,景某怒气冲冲地来到街上,并不顾随同他接亲人员的劝阻,直接坐出租车走了。随同他接亲的人员见状,也只好驾驶着接亲车原路返回了。

这位网友说:“景某与柳某某是经媒人介绍认识的。在他们两个认识的三年当中,景某陆陆续续也在柳某某的身上花去了三四万元。在两人决定结婚时,柳某某提出的彩礼价码为18万元,这个彩礼价码虽然不是很高,但也不算低。为了能够将柳某某娶进门,家境并不富裕的景某便四处求借,总算是凑够了18万的彩礼。依照农村的风俗习惯,举行婚礼还需要待客,于是,景某又借了两万多元,将待客的物资准备停当了。可谁知,就在景某接亲时,柳某某竟然对彩礼进行了临时加价。这种临时加价的事情别说搁在家庭条件并不好的景某身上受不了,就是搁在家庭条件较好的其他人身上也是受不了的。这就难怪景某坐出租车离开了。”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至于婚礼究竟有没有进行,这位网友并没有说明,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了。

当众多网友得知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声音

网友君子爱财:我觉得景某走得好,这样的女子不要也罢。接下来,景某可以要求柳某某返还所有的彩礼,如果柳某某不予返还,就把她告到法院。

网友花开无声:柳某某连一点诚信都没有了,说好的18万彩礼,为啥在将要举行婚礼时加码?这种加码与敲诈勒索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柳某某当初索要24万彩礼还好理解,而临时加码6万彩礼,就使得人们无法理解了。

网友风吹动叶子:真是稀罕,居然还有在将要结婚时临时加码彩礼的事情。我觉得,不管是谁,都不能够出尔反尔,不能够失去诚信。既然柳某某当初就敲定了18万的彩礼,而景某也已经付了18万的彩礼了,柳某某还有什么理由临时加码彩礼呢?这行临时加码彩礼的做法是不是一种言而无信的行为呢?

网友春城三月天:我觉得柳某某不但应当悉数退还给景某18万的彩礼,还应当赔付景某的经济损失。要知道,如果婚礼不能够举行,为婚礼准备的一切都浪费了,这种损失怎么能够让景某独自承担呢?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老胡观点

一位法律专家称,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原则上讲,“赠与”是自愿的,并不是强迫的,然而,对于男方家庭来说,为了最终能够缔结婚姻关系,男方家庭不得不被迫接受女方索要彩礼。《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关于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称,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法律的规定归法律的规定,女方借婚姻索要彩礼的风气依然盛行。

就此次事件,老胡认为:柳某某的行为不但有失诚信,而且,也有悖道德。既然自己当初已经决定向景某索要18万彩礼,而景某也如数付清了18万的彩礼,自己就不应该临时加码了,这种临时加码的行为不但有违诚信原则,而且,也使自己的道德尽失,是需要被谴责的。建议柳某某能够认真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别再难为景某了,否则,自己必将被天下人所耻笑。

大家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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