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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打孩子,惹怒公公,公公给孩子递了一把刀后大吼:砍死她!

 胡侃社会百态 2023-08-07 发布于河南

引言

母亲打孩子究竟对不对?

一位法律专家指出,关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对于绝大部分母亲来说,她们殴打自己的孩子并不是出于一种恶意,不属于家暴行为,她们殴打孩子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孩子不听话或者犯了某种错误,她们试图采用殴打孩子的方式使孩子“长记性”,以便使孩子能够顺从她们或者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当然,对于母亲暴打、捆绑、残害、限制孩子人身自由的行为是应该界定为家暴的,而一旦界定为家暴,就不存在对与不对的问题了,就应该属于违法了。

在许多地区的农村,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这样一种说法:棍棒出孝子,娇生忤逆狼。这种说法的意思是说:对孩子不能过于溺爱,该采用棍棒教育的时候,是一定采用棍棒教育的,利用棍棒教育出来的孩子就会非常孝顺,如果对于孩子很溺爱,不教育,那么,这个孩子在长大以后就有可能非常忤逆。

一位资深网友称,虽然农村的这种说法似乎有失偏颇,但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在现实生活当中,那些从小就被父母过于溺爱的孩子,在长大以后,不一定会对自己的父母很好,而那些从小就遭受父母打骂的孩子,在他们长大以后,就很有可能是一位孝顺的孩子了。

古人对于孩子的教育,有着非常科学的方法。据资料介绍,古人在教育孩子时,始终坚持“七不责”,那么,什么是“七不责”呢?

第一,对众不责

古人认为,包括幼小的孩子在内,都是有自尊心的,不能在大庭广众面前伤了孩子的面子。基于古人的这种看法,当孩子犯错时,古人从来不会当着众人的面对孩子进行责罚,他们会在私下里对孩子进行教育。

第二,愧悔不责

有些孩子在犯了错误之后,会进行自我反思,而当古人发现孩子在进行自我反思后,是不会再责罚孩子的。

第三,暮夜不责

古人认为:夜晚是休息的时候,即便是孩子犯了错误,也不能在夜间时责罚孩子,否则,就会影响孩子的休息,从而给孩子的健康带来危害。

第四,饮食不责

有了良好的饮食,才会有良好的身体。古人认为:如果在孩子吃饭时责罚孩子,就会影响孩子的食欲和消化,从而给孩子的健康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因此,古人是不会在孩子吃饭时责罚孩子的。

第五,欢庆不责

孩子在高兴时,会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中,如果此时责罚孩子,就容易导致孩子的情绪起伏太大,从而影响孩子的健康,因此,在孩子兴高采烈时,古人是不会责罚孩子的。

第六,悲忧不责

孩子在极度悲伤时,他们的情绪已经处于崩溃的状态了,如果此时责罚孩子,就会导致孩子长久地处于崩溃的状态中,因此,古人在孩子极度悲伤时,是不会责罚孩子的。

第七,疾病不责

疾病对于人的健康有极大的损害。古人认为:在孩子生病虚弱的时候,是不能责罚他们的,否则,就会加重孩子的病情,从而使孩子难以康复。

以上这些,就是古人在教育孩子时的“七不责”。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该如何教育孩子了,当人们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时,就会凭个人的脾气随时责罚孩子,从而在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的同时,也会导致其他家庭成员的不满。

这不,1月6日,安徽亳州竟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事件

今年31岁的刘女士有一个年仅7岁的儿子,由于刘女士的丈夫常年在外地打工,因此,教育孩子的重任便独自落在了刘女士的肩头。

刘女士称,她的这个儿子非常淘气,不怎么喜欢学习,尽管儿子不是很笨,但自己的作业总是完不成。

1月6日上午,儿子在写作业时还有几道题不会做,于是,刘女士便对儿子进行了辅导,但在辅导儿子写作业时刘女士发现:儿子根本就不用心,辅导过的作业他仍然不会,于是,刘女士有点生气了,而在她生气的情况下,便动手打了儿子几下,但没成想,她打儿子的这一幕竟然被她的公公看到了,由于她公公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非常护短,因此,她的公公便与她吵了起来,但随着争吵的升级,她的公公竟然对她动了手,不过,由于她的公公年龄已经大了,因此,在她公公动手时并没有占到便宜。这一下子,可彻底激怒了她的公公,于是,她的公公便冲进厨房中拿了一把菜刀,并把菜刀递给了刘女士的儿子,大吼着让刘女士的儿子砍死刘女士。

据现场围观的一位群众称,当时的场面非常火爆,当刘女士的公公发现刘女士的儿子不敢接菜刀后,便自己拿着菜刀冲向了刘女士,好在有许多在场的乡亲进行了阻拦,否则,其后果是不敢设想的。

另一位围观的群众称,大约过了十多分钟后,刘女士的娘家人赶了过来,事情才缓和了一些。

据刘女士介绍:自己与公婆的关系不好,如果不是因为要过年了,需要团圆,所以公婆才搬进了他们家里,在平时,她与公婆也没有住在一起。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

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声音

网友兔子的青春:尽管刘女士殴打孩子不对,但她的公公也不能指使刘女士的儿子拿刀砍刘女士啊!难道刘女士公公的这种做法就对吗?反正,我是不认同的。

网友青青河边草:遇到刘女士公公这种人,也算是醉了。不管儿媳做的对与不对,自己都不能教育孙子砍死儿媳。这样的公公,连做人的基本素质都没有。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老胡观点

“教唆”一词出自殷谦所著的《曹雪芹同情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一文中,“教唆”的意思是:怂恿或者指使别人做坏事。一位法律专家称,“教唆”是一种犯罪行为,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单独的教唆罪罪名,但在法律中却有规定:一个人教唆他人实施了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论处。

就此次事件而言,刘女士公公递刀给孙子并指使孙子砍死其母亲的行为就是一种“教唆”行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尽管他的这种行为没有凑效,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不会被法律所追究,但其行为的性质已经极其恶劣,是需要受到批评的。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尽管刘女士殴打孩子的行为也不对,但其公公也不能用更为粗暴的方式对待刘女士。老胡觉得:刘女士的公公属于野蛮之人,是不值得交往的。

大家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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