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规范工程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部的工具管理。
职责
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工程班长具体负责工具管理工作。
程序要点
工程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班长以上人员领用并负责保管。
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便携带的)由班长统一填写《月度物料需求计划》,经工程部主管以上人员批准后,由班长到库房领取并负责暂保管。班长必须将所领工具作好登记,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工程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工程班长按本规程4.2条准备并发放,工程班长对员工所领工具记在《工程维修工具清单》内。工程部员工个人使用的易损工具按使用周期只能补领一次。
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4.3.2.1不准乱打乱撬;
4.3.2.2用力应适度;
4.3.2.3测量不同的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4.3.2.4注意工具的使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4.3.2.5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工程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工程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后向公司库房提出报废申请。
员工辞职、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工程班长,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工程班长应在工具交接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并交由财务部资产管理员按照相关标准标明扣发标准后,转行政人事部予以扣发。
工程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不能按期补齐的,由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
公用工具管理
各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分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班长处借用;工程部以外的部门借用公用工具须经工程部主管以上人员批准后方可借用。班长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劳动工具/配备借用登记表》上。
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4.4.2.1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4.2条款;
4.4.2.2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由工程班长负责组织落实,主管负责抽查并监督:
A、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B、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C、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
D、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E、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F、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G、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H、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未经公司批准严禁作私人用途。
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工程部主管批准后向公司库房提出报废申请。
班长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由工程部主管以上人员会同资产管理员一起对班组长所管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班组长的责任。
工程部主管每月组织一次对公用工具的检查,对于缺少的或人为损坏的,将责令班长负责尽快补齐。
管理部应安排每季度一次对工程维修工具的检查,对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主管的责任。
公司库房每半年一次对工程维修工具的检查,对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工程部主管的责任。
记录
《劳动工具/配备借用登记表》
《工程维修工具清单》
工程部劳动工具管理规程 版本/状态: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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