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JB 9158 装备承制单位 ![]() 标准条款解读 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也是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战略资源。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有助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升军工核心竞争力、带动国防工业发展。 《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GJB9158-2017)对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出要求,需要装备承制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建立科学、高效、系统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对《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标准的解读便于装备承制单位更好的理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内在要求,有益于装备承制单位更好的建立管理体系。 GJB 9158 1 GJB 9158 【标准原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装备承制单位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有下列愿望的装备承制单位: a)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b)运行并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c)寻求外部组织(包括装备采购任务下达方)对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评价。 【理解与适用】 1. 本条明确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2. 本条明确了装备承制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模式是PDCA模式管理,即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改进(Action)4个环节。 3. 本条明确了本标准可以作为外部组织对装备承制单位管理体系评价的依据。 2 GJB 9158 【标准原文】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理解与适用】 1. 本标准中共罗列10个术语与定义 2. 本条明确了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3 GJB 9158 【标准原文】 2.1 装备 equipment 实施和保障军事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等的统称。 2.2 装备承制单位 eligible equipment contractor 承担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 【理解与适用】 1. 本条明确了装备及装备承制单位的定义。 2. 装备采购分为四大阶段,即装备预研、装备研制、装备购置、装备维修保障。装备采购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计划制定、合同订立、合同履行。 3. 装备承制单位分为三大类,即装备的总体,关键、重要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单位;承制其他军队专用装备和一般配套产品的单位;承制军选民用产品单位。 4. 军队作为装备的采购方需要对装备承制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即军队装备部门对申请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查、审核、注册和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活动。 ![]() 4 GJB 9158 【标准原文】 2.3 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自然人或法人对其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未披露的信息专有权等。 【理解与适用】 1. 本标准中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与GB/T33250标准相同。 2.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没有具体形态但是具有价值。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时限性、区域性、依申请性。 3. 装备承制单位中主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有:专利、国防专利、著作权、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军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信息专有权。 QZ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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