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逸品”是中国古代绘画评论中的一个重要术语,尤其在宋元明清时期的文人绘画中具有巨大影响。 在北宋,黄休复在《益州名画记》中将“逸格”(即逸品)置于“神品”之上,并用“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来解释它的特点。 南宋时,邓椿在《画继》中将“逸之高”与“文之极”放在一起来评价,元代的倪更甚至提出了“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写胸中逸气”的口号,这一观点在元明清时期也广泛传播。 事实上,“逸品”这个词虽然起源于汉末魏晋南北朝的《世说新语》、《文心雕龙》和《古画品录》,但在单独的绘画评论中首次出现是在唐朝。 这意味着从唐代绘画评论中解读“逸品”这个经典术语的内涵非常关键,朱景玄在《唐朝名画录》中将“本法”之画与“逸品”之画进行了对比,这再次突显了理解“逸品”绘画的重要性。 简而言之,“逸品”是指具有超越常规、充满自然灵气的绘画作品,它在古代绘画评论中占有重要地位。 一、“画之本法”的基本内涵“逸品”这个绘画评价词汇最早出现在唐朝的李嗣真的《画评》一书中,但遗憾的是这本书现在已经失传了。 幸运的是,朱景玄的《唐朝名画录》这本书一直保存了下来,明确地记载了唐代被称为“逸品之画”的绘画作品。 在这本书中,朱景玄用“本法之外”来描述“逸品之画”,并用“古法”和“常法”来表示“画的基本规则”。 由于我们还能找到“古法”的线索,但“常法”却已经不太清楚,这给了我们研究唐代“逸品”绘画的内涵一个重要的切入点。 这也为我们从源头上理解“逸品”这个经典术语提供了一个方便的方法。 简而言之,“逸品”就是指那些在画的创作中超越传统、充满独特灵气的作品,这在古代绘画评价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在《唐朝名画录》里,涉及到了关于“本法”和“逸品”的两个地方。 其中,张怀璀在《画品断》中对画作进行了神、妙、能三个品级的评价,然后在等级上、中、下又进行了划分。 在这之外,还有一些不拘泥于常规法则的作品,这些被称为“逸品”,用来显示它们的优劣之分。 朱景玄提出了“其中有不拘常法者,又有逸品”,并强调这些作品“非画之本法,故目之为逸品”。 所以,他特别强调了“不拘常法者”和“非画之本法”的重要性,这里的“常法”也可以理解为“本法”,它们实际上是相通的。 还提到逸品“前古未有”,这表示在过去的时期并没有类似的作品,所以特别记录了下来。 因此,在《唐朝名画录》中,我们可以看到“常法”、“本法”和“古法”之间有着一种统一的关系,它们共同构成了这个绘画评价体系。 说到绘画的核心意义,任何一种“画法”都应该涵盖绘画的思想观念、创作态度、主题内容和表现形式这四个要素。 那么,朱景玄所提到的“画之本法”在这四个方面具体是什么呢?因为他说“不拘本法即为逸品”,所以这也是理解“逸品”绘画的核心所在。 在朱景玄所论述的绘画中,他提到的“画之本法”、'常法'和'古法'都有内在的联系,这表明古代绘画中的'古法'和'常法'所代表的思想观念,也是'本法'之画的核心思想。 这些概念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可能是常见且自然的,但是在今天,我们需要首先搞清楚这些概念。 那么,在唐朝及其之前,绘画中的'古法'和'常法'所持有的思想观念究竟是什么呢?虽然在当时这可能是众所周知的,但现在却成为我们需要首先了解的一个重要问题。 因此,有必要对从夏朝一直延续到唐朝的我国绘画主流思想观念进行一些总结和梳理。 在朱景玄的《唐朝名画录》中,他一开始就明确了自己写这本书的原因,即对李嗣真的《画品录》中只记人名,而不分析作品好坏的做法感到不满。 朱景玄写这本书的目的,以及他对绘画品鉴标准的看法,明显是基于儒家思想,强调重视教化,传达善恶的观念。 他的意思是,绘画不仅仅是艺术,还具有一种教化的功能,他认为绘画本身内在地具备着传递价值观和培育道德的潜力,而不是外界强加的。 根据儒家的价值观,一个人的智慧和道德品质决定了他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形象。 这并不是泛道德主义,而是儒家文化一贯坚持的精神,朱景玄强调绘画不仅仅是美的表现,还是一种道德教育,他关注绘画背后的道德内涵,通过绘画来传递社会美德和价值观。 这种思想观念在儒家文化中非常重要,强调人的修身养性,培养良好的品德,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画家的思想和行为通常是密不可分的。讨论画家的思想观念时,不可避免地要谈到他们的行为态度。 在古代中国,画家们对待绘画事物非常认真和虔诚,他们非常重视行为上的规范,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敬”。 这种态度在《历代名画记》、《林泉高致集》、《圣朝名画评》等文献中都有详细的记载。 画家们视绘画为一项崇高的事业,对待每一个绘画环节都持着严谨的态度,以虔诚和尊重的心态投入其中。 他们注重绘画的过程,把它当作一种对于艺术和美的追求,表现出对绘画艺术的真挚热爱和敬重。 实际上,这种“敬”的态度不仅仅适用于绘画,而是延续了自古以来中国文化的核心精神,徐复观在探讨先秦时期的人性时,认为中国文化的核心精神源自于周文化中的一个“敬”字。 这里的“敬”字,贯穿于周初社会的方方面面。它体现了一种对困难和问题的警觉,是对自己行为的深思熟虑和谨慎,以及一种严肃认真的心态。 这种态度促使人们不断反省自己的行为,将注意力集中在责任和义务上,这种“敬”的精神是主动的、自省的,从而产生了一种内在的积极和理性的心态。 孔子被公认为是周文化的传承者和发扬者,在古代中国绘画中,画家对于“敬事”的态度,实际上体现了周文化中的“敬”以及孔子所强调的“敬”的理性。 特别是在行为上,《论语》中特别提到“言思忠,事思敬”,这强调了言行一致、事事谨慎的重要性。 这与“画之本法”所强调的儒家教化思想、实践与道德的融合,完全符合一体,是一种自觉而有意识的态度。 从夏朝一直延续到唐朝,关于“画之本法”的思想观念被实际体现为儒家教化的理念和对工作的严肃态度,这是为了让人民认识善恶、分辨兴衰、明辨贤愚。 儒家教化思想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和家庭关系,目的是要塑造人的良好品德,这些良好品德的典范通常是圣人、英雄和忠孝的楷模,正好与历史记载中的绘画内容相一致。 例如,《左传》、《孔子家语》、《论衡》等典籍都着重于弘扬忠诚、孝顺等美德,而绘画作为一种视觉艺术,也以这些典范为题材,传达出类似的价值观。 因为圣贤英雄和孝顺忠诚是绘画中的常见主题,直接用来教育民众,考虑到人们的文化水平有限,绘画的内容需要简单明了,一看就能理解,一见即知。 因此,画家需要具备极高的写实能力,能够将事物的细微之处描绘得准确无误,就像“穷神变,测幽微”。 这与夏朝到唐朝时期典籍中所强调的“知”“明”“鉴”的要求是一致的。实际上,古代绘画手法的核心,就是写实技巧。 比如,顾恺之在《画云台山记》中严格按照自然景物的形态进行绘画,这种方法类似于西方油画的设计。宗炳则研究了透视学,用空间距离来表现画面。 谢赫强调要根据实物的形状和颜色进行描绘,也是写实手法的体现,在唐朝,白居易将对“真实”和“近似”的追求放在绘画学习的首位。 即使到了五代,荆浩仍然强调绘画要“近似得真”,这说明写实表现的重要性。 总的来说,在北宋时期,文人画还没有正式成为主要的绘画形式,但在此之前,儒家教化思想是主导的思想观念,敬重事物是重要的行为态度。 绘画内容常常以圣人、英雄和孝顺忠诚为主题,注重表现写实技巧。 这种美术活动是当时绘画的主流,也就是所谓的“古法”和“常法”,以及“画之本法”的实质内涵。 这些活动强调通过绘画来传递道德教化,塑造良好的价值观,表现尊崇忠孝、崇尚道德的情感,写实技巧的运用使绘画更生动、易懂,能够让人们直观地理解其中的深刻内涵。 二、“逸品”绘画的本体内涵在朱景玄的《唐朝名画录》中,他用“本法之外”来指代“逸品”绘画,并没有详细讨论它,而只是简单地提及了王默、李灵省、张志和这三位画家,但用了一些神秘的措辞,这使后来的研究者感到一些遗憾,但也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更多的空间。 在这本书中,朱景玄强调了“不拘常法者,又有逸品”,并指出“非画之本法,故目之为逸品”。 这里的“逸品”是指那些与传统“画之本法”不同的新画法,是一种超越主流的新的绘画方法。 朱景玄将“逸品”与传统“画之本法”进行对比,那么,作为一种新兴画法,“逸品”绘画的本质是什么呢? 在前面提到的夏朝到唐朝期间,关于“画之本法”的核心理念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以儒家教化为思想,强调要有敬重事物的态度,绘画内容主要描绘圣人、英雄和孝子忠臣,通过写实的技巧来表现。 现在,我们来看看“逸品”绘画,它与“画之本法”在这些要素上发生了什么样的反转。 在我国,影响文艺思想的主要有儒家、道家和禅宗这三个传统思想流派。首先,虽然儒家和道家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都很重要,但在唐朝之前,道家对艺术的影响相对较少。 直到唐朝时,统治者开始自称李耳的后人,道家思想在文艺领域才得到大规模的发展。其次,禅宗这个思想流派也是在唐朝时期才兴起的。 这说明在唐朝之前,对绘画的影响主要来自儒家思想,实际上,绘画的方方面面,包括思想观念、行为态度、内容题材和表现形式,在唐朝时期首次发生了全面的转变,这个观点在学术界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同。 对于绘画的思想观念而言,'逸品'绘画肯定是一种远离传统'画之本法'的绘画风格,它在思想上转向了道和禅的思想。 道家和禅宗思想强调远离尘世,避免人际关系的纠葛,有时甚至离开人世间,投身于大自然,将情感寄托于山水之间,与儒家注重人际关系的精细管理不同,道禅思想更注重对自我情感的释放。 在行为态度方面,'逸品'绘画将从谨慎和细微的'敬事'态度转向了更加放纵和不羁的态度。 在技法方面,'逸品'绘画追求的是一种'大象无形'、'形形之不形'甚至'不求形似'的表达方式,强调表现出更为隐晦、深远的意境。 朱景玄在《唐朝名画录》中对王墨、李灵省和张志和三位画家的描述,也反映出了这种'逸品'绘画的特质。 因此,唐朝人所理解的'逸品'绘画的本质内涵是,在绘画领域中倡导道和禅的思想,表现出放纵和不羁的行为特点,创作内容偏向自然山水,而在绘画技法上则强调不求形似,追求更为深邃和隐晦的表现方式。 结语'逸品'问题是中国绘画理论中一个充满独特特点的艺术史研究课题,自从唐朝画论中提出后,就一直受到人们的热议和关注。 '逸品'这个评价用语不仅在绘画领域,还在棋、书、画、诗等文艺领域被广泛使用,这显示出'逸品'已经有了相对稳定的意义。 有趣的是,在绘画品鉴领域中,'逸品'虽然在唐朝与'神品'并列,但它的地位却非常不稳定,常常出现忽高忽低的情况,以至于朱景玄也把'逸品'归于'格外',没有明确的等级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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