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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村干部队伍“官僚化”说“NO”|中国网·锦绣天府

 大连北溟子 2023-08-12 发布于辽宁

向村干部队伍“官僚化”说“NO”

时间:2022-06-13 14:47:17 来源:中国网 编辑:周维

随着各地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覆盖程度的提高,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一次职业化改革,而职业化过程中需要重点预防的,其中之一是官僚化,防止基层管理队伍“官僚化”将成为基层治理的新课题。
一是防止干部队伍数量与实际工作需求不匹配。随着村干部的专职化、全职化后,相比兼职队伍,人员更加精简,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村级事务必然陡增,村干部职数和职位数的设置,如果不能确保村级事务应有的工作力量,仅靠少量干部高强度工作维持运转,容易顾此失彼,最终受损的还是村民的利益。
二是防止职责重构后权责不清。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实现“一肩挑”的干部无论是经济待遇还是政治待遇,必然与其他干部拉开了差距,成为村上的“绝对领导者”和第一责任人,在“一肩挑”干部和其它干部职责的划分上,既要防止“一肩挑”干部当甩手掌柜、只挂帅不出征,又要注意防止其事必躬亲、其他干部“梭边边”的情况。
三是防止“一言堂”。虽然“一肩挑”加强了党对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但在运行过程也有一些问题,比如,由于“一肩挑”干部集领导权于一身,是村级组织唯一的“带头人”,容易出现“一言堂”的家长制作风、难以监管、不易找到合理人选、工作压力大需加强保障和激励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配套相应的措施和制度来解决。
村干部是一种职业,而非一种职务,职业化不是官僚化,应是对官僚化的超越。单纯地采用管理公务员的办法管理村干部,容易导致村干部的官僚化。实际工作中,常常个别村干部片面强调与上级乡镇党委、政府保持一致,而出现脱离村民群众的情况,应将这一因素纳入到监督考核体系中。推行村干部职业化管理,不是为了控制村干部,而是为了提升村干部进行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能力。村干部职业化应类似于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不应在官僚化的思路下寻求问题的解决,而应当通过市场的办法寻求问题的解决,并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框架内进行运作。(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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