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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0岁的老太太在二环有套房子,女儿承诺为她养老送终!可不曾

 江山BQ 2023-08-13 发布于北京
北京,80岁的老太太在二环有套房子,女儿承诺为她养老送终!可不曾想,在女儿的劝说下,老太太竟然把房子以很低的价格过户到了女儿的名下!事后女儿却一分钱不给,万般无奈,老太太只好跟女儿对簿公堂!

(案例来源:北京卫视)

在这个充满了曲折和心机的故事中,时间的曲线穿越岁月的沧桑,将人性的善恶,深刻地勾勒在现实的画布上!

这是一个关于家庭纠葛、金钱欲望和法律公正的故事,一段血脉情深,却因金钱之恨而不得安宁的人生传奇。

2008年,一个平凡的日子,母亲陆秀英和儿子张斌在家相聚。

这个家庭的温馨与幸福,却在这个团聚的时刻,发生了剧变。

陆秀英喜滋滋地向儿子讲述,女儿张志红将要为她养老送终,甚至还买了她的房子。

闻听此言,随之而来的是张斌的震惊,他意外发现,母亲竟然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将房产卖给了张志红,得知此事,他不禁皱起了眉头。

08年,北京的房价持续飙升,而位于二环的房子更是炽手可热的房源,而母亲的房子居然以区区37万的价格售出,这让张斌一时难以接受。

他带着房产地形图前去房管局查询,结果显示,这套房产最低价值86万!

可无论如何,张志红是老人的女儿,又是自己的亲妹妹,毕竟肥水也没流外人田。

可张斌经过深入了解得知,当初妹妹买房子的37万,根本就没给过母亲一分钱,在儿子的劝说下,母亲终于找到了女儿。

可是谁又能想到,当母亲提出索要房款的时候,对方竟然拿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只说了两个字:没钱!

不甘心的张斌带着母亲走进了法院,他们要求张志红归还母亲37万元的房款。

然而,尽管判决下来后,张志红却没有履行。

母子俩的愤怒与失望在判决生效后,依旧没有得到缓解,他们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哪曾想,执行的结果却更加令人惊愕。

张志红的名下竟然没有任何财产,甚至连母亲的那套房产也不在她的名下!

这让张斌开始怀疑,妹妹是不是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藏宝处”。

果然,他的怀疑并没有错。

张志红在两年前,就把那套房产过户给了她的女儿汤莉,而这一切都在张斌和母亲的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也就是说,她成功地将房产转移,让自己在执行时变得毫无“财产”。

于是,母亲再次选择了诉诸法律,要求撤销张志红和汤莉之间的房产交易!法庭上,汤莉委托代理人出席,而张志红却远离,似乎对家人的责问视若无睹。

在这个虚荣和欲望交织的故事中,家庭的纽带被金钱蒙蔽,母女之间的亲情在利益的漩涡中渐行渐远。张斌无奈地和汤莉的代理人对峙,他试图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

徐志摩曾说:“每一寸皮肤,都是父母为我舍去的血肉。”这个故事再次印证了血脉情深,亲情至上的真谛。在金钱的冲击下,母女关系的纽带被拉扯得支离破碎,让人痛感人性的扭曲。

在这起案件中,主要牵涉到民法典中的一些重要法律条款,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法条会在现实中起到什么作用?

1、债务人撤销权

根据《民法典》第539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张志红通过以较低的价格买下房产,而且当时北京房价已经上涨,明显不符合市场价值,因此触发了债务人撤销权。

2、善意第三人的法律地位

汤莉的代理人提到“善意第三人”的概念,即在合法交易中,不知情的一方,应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本案的发展逐渐揭示,汤莉可能并非真的不知情。这个概念的引入为案件的裁决增添了更多的法律考量。

3、合同成立与撤销

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合同成立时的价格明显不合理,而且与事实不符,根据合同的平等自愿原则,还要基于真实的交易情况。

在本案中,合同的不合理性,成为了裁决撤销合同的关键因素。

4、分析与结论:

在这个案例中,法律的运作是复杂的,但也为我们揭示了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首先,债务人撤销权的存在强调了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性。在商业交易中,要确保价格合理,避免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或高价受让财产,以防止债权人权益受到损害。

其次,善意第三人的法律地位需要在合理交易中得到保护,但是当善意成为掩饰不当行为的工具时,法律应当有所裁决,以维护公平正义。

最后,合同的成立和撤销是基于事实和公平原则,合同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如果合同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法院有权裁决其撤销,以保障交易公平。

综上所述,一审撤销了张志红和汤莉的买卖合同,由于张志红没有给付房款,最终,陆秀英老人的房子转了一圈后,终于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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