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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东京审判中的中国法官|东京审判|日本|中国

 bulaolindtsg 2023-08-16 发布于辽宁

  1946年,一位中国法官肩负着民族重任,在东京审判中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坚定的法制立场,实现了对日本公平正义地审判,不仅维护了国际司法的权威,更保障了祖国正当权益,从而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这个人就是我国近现代著名法学家、爱国主义人士梅汝璈。

  梅汝璈

  梅汝璈(1904年-1973年),字亚轩,江西南昌人,出生于农村家庭。梅汝璈自幼聪颖好学,刻苦努力,于1924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后便开启了赴美留学生涯。在4年多的时间里,梅汝璈先后在斯坦福大学文学院、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顺利取得了法学博士学位。1928年,梅汝璈学成归国,誓言报效国家。应同学父亲冀贡泉之邀,开始在山西大学执教。任教期间,梅汝璈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塑造“法治”精神。此外,他还经常告诫学生要“明耻”,就是要认识近现代中国与西方之间的差距,并通过奋发图强,建设国家。后因军阀割据、抗日战争等因素影响,梅汝璈先后在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任教,教授英美法、政治学、民法概论、刑法概论及国际私法等课程,深受学生喜欢。又因长期从事法学教育,且在国民政府司法院担任要职,梅汝璈成为活跃在中国司法界前沿的知识分子。

  内外忧患 艰难赴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同盟国决定在日本东京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打算用法律手段惩处日本战争罪犯。1946年,盟军最高统帅部照会11个同盟国政府各遴选一位熟谙英美法系的法官参与日本战犯的审判工作。梅汝璈曾留学美国,并长期从事英美法系教学工作,头脑冷静又善于雄辩,因此脱颖而出,成为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

  彼时,国内外局势十分复杂,内外忧患。抗日战争刚刚结束,国民党政府正忙于内战,认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行径昭然若揭,而且又是战胜国审判战败国,因而未给派驻的中国审判团提供必要支持,如在证据的搜集与提供、国际沟通与交流等方面表现得十分消极;尽管抗日战争胜利提升了中国政府的国际地位,但综合国力的羸弱让中国法官在国际审判的舞台上没有过多的话语权,相对被动;国际力量在东京审判中的角力相对复杂,美国政府企图扶持日本成为其在远东地区对抗苏联的势力,因而在审判中尽力为日本战犯开脱罪行,实行无罪辩解。

  在这种情况下,梅汝璈承载着中国同胞的热切期盼走向了东京审判法庭,维护中华民族正当权益与尊严。他曾在日本媒体上指出:“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以此深刻表明自己的立场与态度。

  座次之争 维护尊严

  1946年2月,盟军最高统帅部任命了11名来自澳大利亚、中国、美国、苏联、英国、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印度和菲律宾的大法官,正式组建远东军事法庭审判团,而法庭庭长则由盟军最高统帅美国人麦克阿瑟亲自指定为澳大利亚法官韦伯。在庭审预备会议上,一场座次之争拉开了国际角力的序幕。居于主位的法庭庭长韦伯希望英国与美国两国法官分居左右,提出按照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进行安排,此举遭到反对,因为常任理事国是按照国名字母先后为序,并不能保证英美坐在两侧。随后,他又提出按照国名排序,结果把苏联与加拿大排在中间;甚至还有人提出按照法官资历排座,但计算资历的标准又拿不出来。

  座次之争实质是国家之间话语权的竞争,为了维护祖国权益,梅汝璈强烈抗议,“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此外,他还列出中国排在次席的两个理由:论贡献,中国在抗日战争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最深,抗战时间最久,作出牺牲最大;论战略意义,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加速了世界反法西斯的胜利。没有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审判。梅汝璈随即脱下法袍以示抗议。此番言论,让韦伯自觉理亏,便以盟军总部意见为由,不再预备会议上重新调整座次。梅汝璈通过有礼有节的“斗争”,维护了国家尊严与权益。

  量刑定罪 惩处战犯

  与中国普遍适用的大陆法系相比较,东京审判通行的英美法系在法律渊源、结构,法官权限及诉讼程序上具有差异,这给中国法官、检察官审判、控告日本战犯带来许多麻烦。如在提起公诉程序上,远东军事法庭强调“无罪推定”,即在法庭作出有罪判决前,任何人都应该被推定为无罪。当时,中国政府向日本战犯提起公诉时“使用”了两个人证。但因不了解相关法律程序,遭遇了控方律师近乎苛责的质问和反诘,导致法庭未采信相关证据。为摆脱不利局面,中国政府紧急从上海请来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英美法专家倪征燠,并决定在盟军总部查阅日本内阁和陆军省等部门的档案材料,终于在一份日本陆军省驻军报告中找到有利证据。

  在法庭控辩阶段,美国政府出于远东战略形势需要,在惩处日本战犯方面并未彻底,甚至为日本主要的甲级战犯配备美国律师进行辩护。这些律师具有多年从业经验,法律知识丰富,严重阻碍中国政府控告日本战犯。因法律有明文规定,法官不能私下与诉方接触。作为法官的梅汝璈坚持法制底线,不越俎代庖,只能急在心里。据梅汝璈的儿子口述:“刚开庭的一段时间,中方在提供证据方面比较薄弱,他坐在审判席上干着急,却不能插手。”最终在量刑定罪方面,因为梅汝璈公平公正的司法与中国政府的努力,远东军事法庭对第一批受审的28名日本甲级战犯作出了公平正义的裁决。

  在书写审判书阶段,有的法官提倡采取统一书写形式。对此,梅汝璈提出不同意见。他认为审判书的日军侵华部分应由中国人来书写,因为中国人受害最深。法庭最后采纳了梅汝璈的意见,决定让梅汝璈负责起草东京审判书第四章《日本对华侵略》。为了能翔实书写日本侵华行径,描绘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的创伤,梅汝璈几乎夜以继日地埋在资料室里收集证据。他曾在日记中写道:“那些日子,我就像钻进成千上万件证据和国际法典的虫子,每天在里面爬来爬去,生怕遗漏了重要的东西。”在梅汝璈与助手努力下,一篇长达10万余字的判决材料呈现在国际社会面前。在判决书中,梅汝璈详细列举了日本战犯的犯罪事实,控诉了日本侵略者对中华民族的野蛮行径,为后人追溯提供了翔实材料。

  尽己所能 报效国家

  1948年底,东京审判工作结束后,南京国民政府曾多次电催梅汝璈回国,并委以重任。在高官厚禄面前,他多以身体不适、工作未完成等借口婉拒国民党,并开始规划另一条为人民服务的光明大道。

  在审判期间,梅汝璈十分关注国内形势的发展。国民党政府为了靠拢美国政府,竟不向盟军总部提出引渡日本战犯要求,无罪释放日本侵华战犯冈村宁次。这让有正义底线和爱国情感的梅汝璈深刻认识到国民党的腐败、专制与独裁,因而对国民政府彻底丧失信心。相比之下,共产党积极发动群众声援东京审判,其为国为民的奉献精神使梅汝璈看到了未来希望。因而,1949年,梅汝璈秘密来到香港,与共产党驻港机构联络人乔冠华取得联系后,便在香港媒体面前痛斥国民党,表明加入共产党的决心。随后乘船北上,安全抵达北京,开始致力于建设和完善新中国的法律事业。周恩来曾评价道:“他为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当感谢他。”

  晚年的梅汝璈潜心培养法律人才,并通过著书等形式为中国法律事业作贡献。为了让法学界后辈真实地了解东京审判,他打算撰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提供参考。后因为种种原因,该书写作过程中多次中断,直至1988年由其子梅小璈完成,才得以文字形式还原当年东京审判的正义故事。梅汝璈的同事、我国著名法学家厉声教这样评价他:“梅先生就像陆游意象中的梅花,中华民族无数文人骚客顶礼膜拜的梅花,即便粉身碎骨化作了滋养新芽的尘土,那凌寒的傲骨,那经霜的芬芳,终将永垂不朽。”中肯地概括了梅汝璈高贵的品格与爱国主义情怀。

  (作者熊未未,单位:江西服装学院;作者熊杰,单位: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辑:秦雪  赵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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