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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金瓶梅》的“德”与“色”

 寻梦向天歌 2023-08-18 发布于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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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计9620字)

1、“无非明人伦戒淫奔”

明万历刻本《金瓶梅词话》,卷首有欣欣子序,称“吾友笑笑生……著斯传,凡一百回,其中语句新奇,脍炙人口,无非明人伦,戒淫奔,分淑慝,化善恶,知盛衰消长之机,取报应轮回之事……”有学者以为“欣欣子”与“笑笑生”这两个命名极其相类,故前者可能是《金瓶梅词话》作者的另一化名 ① ,若此论成立,则可视欣欣子序为作者自序。

“自序”也好,“他序”也罢,古往今来,《金瓶梅》形形色色的序和跋,都忘不了为这部“淫书”唱几句“戒淫崇德”的颂歌,忘不了为作者说几句“好理恶色”的恭维话。东吴弄珠客的序,说“作者亦自有意,盖为世戒,非为世劝也”;廿公的跋,也讲此书“中间处处埋伏因果,作者亦大慈悲矣” ② 。而为《金瓶梅》唱“道德赞歌”的,还要数张竹坡嗓门高:又是“苦孝说”,又是“寓意说”,又是“第一奇书非淫书论”,硬是要“将一部奸夫淫妇,悉批作草木幻影;一部淫情艳语,悉批作起伏奇文”,并发誓要在“我的金瓶梅上洗淫乱而存孝悌,变帐簿以作文章,直使金瓶一书,冰消瓦解” ③ 。

毕竟,白纸黑字的淫乱是洗不掉的,张氏亦无计使“金瓶一书冰消瓦解”,《金瓶梅》数十处秽亵的描写不堪入目,这是有目共睹的。就作品的社会效果而言,《金瓶梅》确有宣淫好色之罪, 将她列为禁书且数百年如一日地打入特藏书库也并不过份。

如此说来,一部《金瓶梅》只有“色”而没有“德”?《金瓶梅》序跋作者们”崇德戒色”之类的颂词全是胡说八道?

《金瓶梅》第一回,不无严肃地指出:“酒色财气四体中,惟有财色二者更为利害” ④ ,并作“色箴”: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斩剑愚夫。

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足见“色”是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这首色箴在七十九回再次出现)。好色者或因淫佚过度而暴亡(如西门庆、庞春梅),或因好色无德而被戮(如潘金莲、陈敬济)。写到西门庆淫丧时,作者有一番议论:

看官听说,一己精神有限,天下色欲无穷。……西门庆只知贪淫乐色,不知油枯灯灭,髓竭人亡。

为严惩好色的西门庆,作者让他死后托生孝哥儿,受“项带沉枷,腰系铁索”之苦。而结局最惨的要数潘金莲,不仅被武二郎砍头剜心,而且其尸体“暴露日久,风吹雨洒,鸡犬作践,无人领埋”。天下好色者,见此等恶报,谁敢不心悸?

西门庆死后,孟玉楼改嫁,众街坊说好说歹,且听“说歹的”:

当初这厮在日,专一违天害理,贪财好色,奸骗人家妻女。今日死了,老婆带的东西,嫁人的嫁人,拐带的拐带,养汉的养汉,做贼的做贼,都野鸡毛儿零挦了。

常言三十年远报,而今眼下就报了。

眉评曰:“此一段是作书大意”。不必作多余的说明,《金瓶梅》作者恶色戒色,以好色者的可耻下场来警世醒世的一片苦心,昭然可见。

莫以为《金瓶梅》中只有“反面人物”。“谁谓一片淫欲世界中,天命民懿,为尽灭绝也哉?” ④ 不仅有孝子李安、义士王杏庵、义仆安童,更有“从一而终”的吴月娘,“之死矢靡它”的韩爱姐,“尽忠报国”的周守备……这些“有德”之人,大多得了“善报”,比如吴月娘活了七十多岁(在《金瓶梅》众多女性中算是长寿之最),全书末尾有终卷诗,称“楼月善良终有寿,瓶梅淫佚早归泉”,善恶报应,甚是分明。

以色箴开篇,以善恶报应的伦理诗收场,《金瓶梅》作者“明人伦戒淫奔”的创作意图可谓贯穿始终;给予好德者与好色者迥然相异的结局和泾渭分明的褒贬,作者又将其创作意图具体落实到人物形象的塑造之中;或借书中人物之口或亲自出面,对作品的正反面形象说好说歹,施行道德评价,作者又有意无意地强调了他的创作意图;即使在描写了不堪入目的性交细节后,作者也忘不了用一段顺口溜谴责当事人的好色、淫佚;同理,每逢写到正面形象的光彩言行时,更忘不了赞扬他们的有德好礼。

以正统礼教的眼光看,德与色是水火不容的。从孔夫子的“戒之在色“,到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戒色灭欲是儒家道德的一贯准则,顺此者昌,逆此者亡,故高叫“好色”的李贽被视为异端且死于非命。《金瓶梅》的创作意图,大致符合正统礼教。说“十致”,是基于如下事实:作者主观意图与作品客观效果有矛盾,甚至作者创作意图本身也有矛盾(详后)。

孟子讲“食色,性也”。无食,个体的人无法生存;无色,种族的人无法延续。进一步说,食与色。作为人的两大生理欲望,终究是难以(也是不应)抑制的,何况“色”的欲望有时还含有“爱”的情感因素。“好色”却不同了,若以正统礼教的目光看,无论是男性好女色,还是女性好男色,都要被视为品行不端而加以谴责。正是在此意义上,色才成为德的反义词或对立面。那么,何谓“好色”?结合《金瓶梅》的实际来看,好色,不仅指毫无廉耻地嫖娼、乱伦或通奸,而且指丈夫与妻妾之间毫无节制地放纵情欲,甚至还包括夫妻间过份的不合礼仪的亲昵(比如二十一回写西门庆“抱住月娘”,“灯前看她的花容月貌”,眉评称之为“好色”)。与好色相对的有德,则指性问题上的节欲甚至禁欲。《金瓶梅》中的男男女女,或好色,或有德,不管你读者怎么看,人家作者写他(她)们,“无非明人伦戒淫奔”。

2、“俺每真材实料不浪”

西门庆的众妻妾,数潘金莲最为好色,想方设法将西门庆往她屋里拉。对此,吴月娘颇为不满, 总算找了个机会与金莲大吵一场, 她先抑人后扬己:

没廉耻趁汉精便浪; 俺每真材实料不浪。

并非月娘自吹,若以正统之“德”来衡量,月娘确不愧为“真材实料”。西门庆很少到她房中履行丈夫的职责,但她并无怨言,坚持每月吃斋三次,逢七焚香祷告,求佛保佑她为丈夫生个儿子,以续西门家的香火。当然,她也不满于西门庆的放纵情欲,多次劝丈夫戒淫,无奈西门庆冰冻三尺,积习难改,月娘也只好听之任之。但对违礼悖德的女性,月娘决不讲客气,瓶儿孝期未满便要嫁人,月娘骂她是“和汉子酒里眠酒里卧”的“淫妇”。西门庆死后,月娘铁心守寡,不仅拒绝家人来保的勾引,而且反抗高太守妻弟殷天锡的逼勒。月娘掌管西门家的家政大权后,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断然措施:一举毁灭西门庆在瓶儿死后所保留的“瓶儿世界”(旧居、灵床等等),赶走私通的陈敬济和潘金莲以及他们的牵头宠春梅,将家中各处门户上锁,丫环妇女无事不许外出……

吴月娘的种种楷模式行为究竟出于何种目的?宣德乎?戒色八十五回写月娘识破金莲与敬济的奸情,正妻怒斥淫妾:

女儿无性,烂如麻糖。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你要自家立志,替汉子争气,像我进香去,被强人逼勒,若是不正气的,也来不到家了。

月娘究竟是坦率人,合盘端出她的思想根子:替汉子争气!她的不浪,她的贞节,她的戒色崇德,说到底是替汉子争气。虽然汉子自己并不怎么争气,但毕竟是她的汉子呀。《白虎通·嫁娶》:“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义也。……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绝纲纪,乱之大者也,义绝,乃得去也。”丈夫不坏到杀害岳父岳母的田地,妻子是不能离他而去的。吴月娘本是千户的女儿,大家闺秀,这些纲常伦理她一定是知道的,所以她才能把儒家礼教的强制性要求,化为她为人处世的自觉行动。西门庆在世时,她忍辱负重、顾全大局,千方百计维护汉子在家庭里的统治地位;西门庆死后,她清心寡欲,为人示范,呕心沥血地为不争气的汉子争气。就这样,吴月娘数年如一日,将自己锤炼成完全符合礼教标准的“真材实料”。

夫为妻纲,是儒家礼教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维护的是丈夫在家庭里的绝对统治地位。考察人类婚姻史,我们看到:以一夫一妻为主要形式(同时也有一夫多妻)的个体婚制,是“随着母权制的覆灭而迅速发展起来的” ⑥ 。正如恩格斯指出:“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 ⑦ 具有中国特色的夫为妻纲,正是以一种权威和法典的形式,强调了“女性的失败”及其奴隶地位,强调了“丈夫的权柄”和奴隶主地位。家庭是构成国家的最小单位,一个家庭的“夫为妻纲”,也就是一个国家“君为臣纲”的基础。从根本上说,强调丈夫在家庭的统治地位,正是为了强调君主在国家的统治地位;维护夫权是维护君权的需要。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津津乐道于三纲五常,其原因正在于此。

正如君权以牺牲全体臣民的自由为代价,夫权则以牺牲妻(妾)的自由为代价。吴月娘身为正妻。却没有与丈夫过正常性生活的自由;丈夫荒淫无德,她却没有与丈夫离异的自由;丈夫暴死之时,她才三十出头,却无再嫁的自由……当然,“自由”云云,是我们站在今天的角度替古人担忧。事实上,真材实料的吴月娘,或许并不需要(甚至并不知道)那种种自由。她只知道自己是“正式的妻子”,要“容忍这一切”,要“严格保持贞操和夫妻的忠诚” ⑧ ,一句话,要替汉子争气。毫无疑问,以儒家纲常伦理的标准来衡量,吴月娘不仅有德,简直就是德之楷模。然而,此种“有德”,对一位封建社会的女性来说,是可敬,可叹,亦或可悲?

个体婚制中丈夫的统治地位,还表现在:所谓一夫一妻,“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 ⑨ 。封建社会,有权或有钱的男子,尽可以或公开或隐蔽地实行事实上的“多妻制,”正如感格斯所说“多妻制是富人和显贵人物的特权” ⑩ 。男子的多妻制,公开方式是纳妾,隐蔽方式为占姘头。西门庆是三者兼而用之。西门之家,对西门庆来说,是“一夫多妻”;而对月娘则是“一夫一妻”。作为“正经夫妻”,月娘一方面要维护丈夫的统治地位,同时要建立起她自己作为“妻”的权威——这二者互为因果。她是丈夫的奴隶,却是众妾和众仆的奴隶主,是“一个婢女的头领” 11 。她讥讽瓶儿大骂金莲,以至后来烧瓶儿灵床扫金莲出门,一半是戒色崇德,一半是要维护她的“头领”地位。

《金瓶梅》处处将有德的月娘与无德的妾婢相比较, 如七十二回写完金莲与西门的淫荡之举后,作者又发感慨:

大抵妾妇之道,鼓惑其夫,无所不至,屈身忍辱,殆不为耻;若正室之妻,光明正大,岂肯为此?

妾妇之道是好色之道,正室之妻乃有德之妻,德色迥异,黑白分明。若妾妇敢与正妻分庭抗礼,则必然被正妻打个落花流水:七十六回,金莲被月娘臭骂一顿后,还得磕头赔罪:

娘是个天,俺每是地,娘容了俺每,骨秃扠着心里。

夫妻之间,夫是天,妻是地;妻妾之间,妻是天,妾是地。“夫为妻纲”后,还应加一个“妻为妾纲”(无怪乎竹坡云“然则月娘则以大纲故写之” 12 )。月娘不仅尝到自觉当奴隶的甜头,更尝到主动当头领的甜头——这便是“有德”的好处。

3、“毕竟德不胜色,可叹可叹”

二十回写西门庆上妓院,发现老相好李桂姐有了新交,他醋意大作,争锋毁花院。垂头丧气回到家中,却见茫茫大中,吴月娘正拜斗焚香:“祈佑夫早早回心,不拘妾等六人之中早见嗣息。”此情此景,使西门庆惭愧万分,心想“到底还是正经夫妻”.激动之中,跑过去“抱住月娘,拖进房来,灯前看她的花容月貌,如何不爱!”对这段描写,有如下眉评:

此正好德时,忽又插入好色;毕竟德不胜色,可叹可叹!

自己成天在外面鬼混,妻子却在家中为自己祷告,如此有德之妻,如何不使西门感动,他突然良心发现,好起德来。然而,“好德”的意愿,却偏要用“好色”的举动来表示。可叹可叹!

如何看待眉评所言之“德不胜色”?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指出,在人类婚姻史的研究中,“传统的观念只知道有个体婚制,……同时,正如满口仁义道德的庸人所应当做的那样,却把实践偷偷地但却毫不羞涩地逾越官方社会所定的界限这一事实完全隐瞒不说。” 13 恩格斯对婚姻史研究中之“传统观念”的不无讽刺的描述,对我们探讨《金瓶梅》的德色论,颇有启发。

前面谈到:《金瓶梅》作者在书中,多次公开地表白其“崇德戒色”的创作意图,这种“表白”与儒家礼教所划定的伦理界限是完全一致的。然而,作者在“实践”中,亦即在具体的情节叙述与细节描写中,却不止一次地,“偷偷地但却毫不羞涩地逾越”儒家礼教(也是他自己)所定的界限”。幸好《金瓶梅》的眉评者不是“满口仁义道德的庸人”,他看到了,并毫不隐瞒地道出上述事实:“毕竟德不胜色,可叹可叹!”

“德不胜色”揭示了《金瓶梅》在德色论上的深刻矛盾。一本《金瓶梅》既写色也写德,作者本意是要以德戒色、以德胜色。他的自序、色箴、终卷诗,以及数不清的“看宫听说”、“有诗为证”等等,均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明人伦戒淫奔”的意图。但评论一部作品,不能只看作者的自我表白,更要看作品的社会心理效应。《金瓶梅》问世近四百年,一直戴着“秽书”、“淫书”的帽子,即便是反对“秽书说”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如果除净了一切秽亵的章节,它仍不失为一部第一流的小说。” 14 。四百年来,星移斗转,改朝换代,但《金瓶梅》一如既往地被列为禁书,其间虽有种种复杂的原因,但基本的一条,仍是她在社会效果上的“德不胜色”。

《金瓶梅》的德色矛盾,总体上说,是作者主观意图与作品客观效果的相悖;具体而论,情况又有些复杂。使我们明显地感知作者崇德戒色之意图的,是作品中“看官听说”之类的议论性文字。“议论”固然冠冕堂皇,与之相对的“描写”却大成问题。常常是一大节“色”的描写之后,跟上一小段“德”的议论,篇幅的长短悬殊倒是其次,问题是:那些细腻生动热情传神的描写,绘声绘色,引人入胜;那些议论呢?虽振振有词铿锵有力,但究竟有些枯燥无味,寡情乏采。更何况,“看官”读的是小说而非经书,感兴趣的是情节而非说教,故对那些议论,要么一目十行,要么视而不见。德之议论如何敌得过色之描写?

《金瓶梅》崇德戒色的意图,不仅见于书中的议论,也落实到人物塑造:比如,以善恶报应的宗教逻辑演绎人物命运,以德色划线褒贬各类人物,等等。即便如此,从《金瓶梅》对性格的具体刻划中,仍可见出“德不胜色”。书中屈指可数的几位有德的男性,周秀算是侥侥者了:为防守边关尽忠报国,他毅然别妻离子,并叮嘱夫人(春梅)“清心寡欲,好生看守孩儿”;后来得胜班师夫妻团圆,但他“逐日理论军情,干朝廷国务”,“至于房帏色欲之事,从不沾身”。殊不知有德的夫却苦了好色的妻:春梅“独眠孤枕,欲火烧心”,只得与男仆私通,弄得周秀头戴绿帽死去竟不自知,可叹可叹。更可叹的,是这位好德者,当初也好过色,娶春梅便是铁证。春梅何许人?金莲女婢,西门姘头。西门庆死后,又伙同金莲与敬济私通,最后被月娘扫地出门。如此无德之女,周秀为何还要娶她?无非是看她生得“花容月貌,一表人材”,周秀已有的几位妻妾都比不上她。春梅初到周家,周秀便一连在她房中宿了三夜,后来一门心思只在她身上,并册封她为“第一夫人”。只是以后周秀的官越当越大,王事靡盬,忙于好德而无暇好色了,那好色的历史却是洗不掉的。

吴月娘也有“德不胜色”的时候。本来,月娘对那些不正当的性关系是深恶痛绝的,但后来,她对私通这类事渐渐变得宽容起来如意与来兴私通,玳安与小玉私通,都被月娘亲眼看见,月娘不仅没有指责这些好色的仆人,反而成全了他们的好事。月娘此举,虽有诸如“家丑不可外扬”“维护家庭安宁”等难言之苦,但不管怎么说,女主人的“德”,这次未能胜过仆人的“色”。

德色矛盾,既表现在有德者如月娘周秀等人身上,也表现在无德者身上。西门庆是无德的恶棍,但书中也写了他有德的时候:常时节有难,西门庆慷慨解囊,连作者也说:“西门庆仗义疏财,救人贫难,人人都是赞叹他的”;瓶儿病重,潘道士嘱咐西门庆“切忌不可往病人房里去,恐祸及汝身”,但西门庆想:“宁可我死了也罢,须厮守着和她说句话儿。”不管西门庆何等好色,上述两桩事,到底是有德之举.于此,我们看到:《金瓶梅》作者在人物塑造中,也是“偷偷地”逾越了他自己“所定的界限”。

4、“最没正经”,“却是最有结果的”

标题中的这段话,是张竹坡对韩爱姐的评语。韩爱姐是西门庆姘头王六儿的女儿,曾跟着王六儿一起卖淫。“娼妇之女,且自为娼,然一留心敬济,之死靡他。” 15 陈敬济死后,爱姐发誓:“虽刳目倒鼻,也当守节,誓不再配他人!”父母挽留,春梅劝阻,以及后来逃难,均未能动摇爱姐守节持贞之志。本来,她与陈敬济并无夫妻(或妾)的关系,陈一死,她却要为陈守节。由好色突然变得好德,这中间缺乏令人信服的描写,故张竹坡说爱姐“守的不正经的节” 16 。作者为何要这样处理?还是张氏慧眼识其妙:“且言爱姐以娼妇回头,还堪守节,奈之何身居金屋而不改过悔非,一竟丧廉寡耻,于死路而不返哉?”“身居金屋”者,指守备之妻春梅。写爱姐有德,是为了愧春梅好色;岂止愧春梅,“此所以将爱姐作结,以愧诸妇。”为了崇德戒色的创作意图,只好让“最没正经”的,摇身一变为“最有结果的”了。

这种魔法般的变,倒使我们窥到《金瓶梅》作者的另一秘密:在他意识深处,德与色并非完全是针锋相对。否则,以卖淫为生的爱姐,何以成的节妇?堂堂正正的忠臣周秀,何以也迷恋过女色?真材实料的月娘,何以也为好色者开绿灯?他对德与色的态度,并非如作品公开表白的那般爱憎分明。换言之,作者创作意图本身也充满矛盾。

一面振振有词地表白要“明人伦戒淫奔”,一面又津津乐道地描写只有“淫奔”而无“人伦”的情欲故事;一面歌颂有德者、鞭挞好色者,一面又不忘给后者擦粉,为前者抹黑;一面念念不忘“善恶报应”,一面偏偏又人为地让“淫妇”变成“贞女”,甚至连西门庆这样的恶人也有两种结局:除了受沉枷铁索之苦,又让他托生富户沈家,继续饮甘餍肥妻妾成群……那些“最没正经的”的,就这样或全部地变成“最有结果的”。

细读《金瓶梅》,以作品之“意”去逆作者之“志”,不难想见,作为封建时代的文人,作者脑子里同时装着两种东西:世代相传已成为集体无意识的儒家正统礼教,以及种种崇德恶色的清规戒律;他熟知的在情与欲的孽海中苦苦挣扎的男男女女,以及他亲历的浸透着血与泪的情欲故事。还可以想见,这两种貌似泾渭分明实则纠缠不清的东西,如何折磨着他痛苦的灵魂。借用韩愈的话说,他也是一位“善鸣者”,“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而一部《金瓶梅》,就是他的“哭”,他的“歌”!

然而,这是一首不和谐的“歌”,其中既有“行乐之符节”,又有“惩劝之韦弦”,二者嘈杂交响,清浊相混。将德之说教与色之描写硬性地掺合在一起,弄得后世读者,不仅不相信作者“明人伦戒淫奔”的自我表白,甚至怀疑作者是挂着“德”之羊头,而兜售“色”之狗肉。

《金瓶梅》中的性描写,无疑有着淫荡秽亵甚至丑恶的一面,无疑是“最没正经”的。能否据此就断定作者是要宣淫纵欲呢?问题并非如此简单。明清另一部风流小说《肉薄团》,也有多处性的描写,但作者自称:写淫,是要“劝人窒欲”,“为人秘淫”。作者将窒欲秘淫的道德惩戒意义比作橄榄,将小说的性描写比作枣肉。“近日的人情……厌闻忠孝节义之事,喜看淫邪诞妄之书”,作小说的人要“因其势而利导之”,用性描写的“枣”吸引读者,让他们先尝枣肉后嚼橄榄。这“橄榄”有许多酸苦,如:奸夫淫妇不得好死,淫荡行为害人害己遭人唾骂,以及千篇一律的性描写在读者心理上产生的厌倦恶心感,等等。于是,读者便从酸苦中回味到小说的讽劝警戒意义。受到伦理道德的教育。《肉蒲团》作者将这种“以淫戒淫”的段,称之为“把枣肉裹着橄榄,引他吃到回味处,也莫厌。” 20  

“枣肉裹着橄榄”一说,给我们一个启示:《金瓶梅》作者似乎也要制造裹着枣肉的橄榄,施行以淫遏淫以毒攻毒的方式,让“最没正经”的色之描写,最终成为“最有结果”的德之说教。不幸的是,后世读者往往“认错他的主意” 21 ,只吃枣肉不嚼橄榄,结果使《金瓶梅》在人们心目中始终是一部“最没正经”的只有色而无德的淫书。

古往今来的金学家,想使《金瓶梅》摇身而变为“最有结果的”,其魔法形形色色,概而论之无外乎两套:一是去色留德,删其秽处,以洁本面目问世。二是贬德赞色,称其性描写是对封建礼教的反叛。笔者窃以为,这两套虽说都有些道理,但究竟未得《金瓶梅》德色论之要义。

《金瓶梅》的“德”与“色”,均具有两重性。德,一方面是以必要的道理规范,来阻止性的行为流于放荡淫佚;同时又是对生命热情的扼杀对个性自由的剥夺。因此,《金瓶梅》作者的“明人伦戒淫奔”,有合理之点;吴月娘的“真材实料”、“不浪”,有可悲之处。色,一方面是任性畅情享受生命;同时又是耽溺皮肉放纵情欲。因此,《金瓶梅》描写中的“德不胜色”,既是生命活力的张扬,又是道德精神的沦丧。当今读者,惟有辩证地看待《金瓶梅》的“德”“色”及其二者的关系,方能“全以我此日文,逆取他当日妙笔”,不使“金瓶误人”也避免“人自误之” 22 ,从而在审美鉴赏的层次,将“最没正经”的,化为“最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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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 参见黄霖、韩同文选注《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上册第193页注① 。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② 见万历本《金瓶梅词话》, 

③ 见《张竹坡评点第一奇书金瓶梅》 

④ 本文凡引《金瓶梅》之原文、眉评。均据台湾天一出版社影印《新刻绣像批评原本金瓶梅》 

⑤ ⑿⒂⒃⒄(22) 分别见张竹坡《金瓶梅读法》之89、 16、 11、 92、 11、 82页 

⑥ ⑾⒀分别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72页、69页、75页、73页、76页、42页,人民出版1965年版, 

⒁胡文彬等选编《论金瓶梅》第49页。文化艺术出版社1984年版。 

⒅韩愈《送盂东野序》 

⒆张竹坡《第一奇书非淫书论》 

⒇(21) 《肉蒲团》第一回 

作者简介:

李建中,男,1955年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为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文艺生产消费调查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文艺学专业和中国文学批评史专业博士生及博士后导师,中国文学批评史专业学术带头人。中国文心雕龙学会副会长、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文艺学学会秘书长。主事从事中国文论与文化的研究与教学,已系统讲授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国文化概论、中国文化与文论经典、文学概论、文学心理学、文心雕龙研究、世说新语研究、小说美学等课程。已出版《魏晋文学与魏晋人格》、《古代文论的诗性空间》等专著20余部,在《文学评论》、《文艺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研究课题3项(其中一项被评定为优秀)、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课题3项。先后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湖北省人民政府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共3次)、中国大学出版社图书奖优秀教材奖一等奖、武汉大学师教学名师、武汉大学师德标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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