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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堂,重整

 新用户76098921 2023-08-19 发布于福建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 太安 公告编号:2023-077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药业”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 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 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故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引入重整 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新生。 2、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 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 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 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 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申请重整、预重整的具体原因及目的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收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汕头中院”) 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众 邦”)关于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广州众邦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汕头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于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支持、审慎 推进相关重整工作,努力实现重整成功。既化解公司存量债务风险,又保护全体 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号)。 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深耕中成药市场多年 的上市公司,拥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完善的营销体系。太安堂产品覆盖生殖健康、 皮肤病、补益类、呼吸道等多个热门领域,核心管理团队成熟稳定,作为上市公 司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若公司能够依法实现重整,则能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 真正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关于支持上市公司通 过重整方式出清风险之规定,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 展壮大的意见》相关规定;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 鉴于此,公司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 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 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故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 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问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 新生。通过预重整程序提前开始债权预审、资产清理、资产评估、协助谈判等工 作的司法前置性程序。待受理重整的条件满足后,法院再裁定正式受理公司重整 申请,从而可加快整体的工作进度,有效提高重整成功率。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柯少彬 (三)注册资本:76,677.32 万(元) (四)注册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揭阳路 28 号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229411602 (六)最近一年一期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总资产 6,349,408,767.85 6,562,516,043.19 总负债 2,683,267,849.31 2,835,483,695.60 所有者权益 3,666,140,918.54 3,727,032,347.59 营业收入 139,317,832.02 724,844,899.72 净利润 -62,509,752.43 -853,575,440.37 三、公司已履行和仍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 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 式申请。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公司向法院提交正式申请后,还可能会经历法院决 定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裁定公司进入重整、指定重整管理 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等程序。 四、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 相关规定, 若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 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 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重整计划执 行完成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 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 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评估 与审计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且若人民法院决定 受理预重整申请,亦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不论公司未来是否进入重整 或者预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五、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被法院受理可能存在的障碍及解决措施 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 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 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 押违约风险及被司法拍卖的风险,若控股股东所质押、被冻结的股份未能采取有 效应对措施后续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发生被动减持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6 个月内存在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风险提示 1、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 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公司将继续积 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 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 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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