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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被教授骗为情人,知其已婚后提出分手,教授却下了毒手

 文斋堂888 2023-08-20 发布于湖北

33岁的郭某是一名博士研究生,在某高校任教,教授思政课。这一年9月,新的一届大学生入学,一个女大学生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这个女大学生就是18岁的韩某,抱着美好愿望进入大学校园的她对未来怀着无限憧憬,然而美丽活泼的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当她刚踏入大学不久,人生的轨迹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当韩某第一次上郭某的思政课时,郭某第一眼见到韩某,就被她的美貌所深深吸引。虽然这时的郭某早已经结婚生子,但他那颗不安分的心对韩某生出了非分之想。

郭某利用他老师的身份,制造机会与韩某接触,并在聊天过程中,暗示自己可以给她优待,并可以在其他方面帮助她。看到外表儒雅的郭某这样关心自己,天真的韩某还以为刚进校园遇到了一个好老师,慢慢地韩某与郭某接触渐渐增多。

郭某欺骗韩某说,他是一个未婚的单身父亲。并开始追求郭某,不久他们俩开始谈恋爱。在谈恋爱之后,韩某就发现郭某没有他说的那么自由,她经过偷偷跟踪后发现,郭某彻彻底底地欺骗了她。郭某是一个已婚男子,并且妻子就在本校任教。

当韩某质问郭某时,没想到郭某大方地承认,并表示他现在正在与妻子离婚。受了欺骗的韩某决定要与郭某分手,但郭某不同意,并以考试不及格、拿不到毕业证来威胁她。

一个月后,韩某以自杀相威胁,成功与妻子离了婚。离了婚后的郭某自认为,现在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韩某了。但当韩某听说郭某采取极端方式快速与妻子离婚后,更是不敢与郭某交往了,她想与郭某和平分手,但郭某却坚决不同意,认为自己都为她离婚了,如果韩某不与他在一起,就是对他的辜负和背叛。

虽然之后韩某一直刻意躲着郭某,但郭某却不断尾随跟踪韩某,并不断威胁她。不堪其扰的韩某只好让母亲过来陪自己上学,她母亲就在学校附近租房陪读,韩某每天放学都直接回家。郭某看韩某母亲在身边,就收敛了,不再纠缠她。两个月后,韩某母亲看郭某不再纠缠女儿,她以为郭某已经放弃了,便退了房回家去了。

其实,郭某一直都没有放弃,只是韩某有母亲在身边,他不便利而已。当他发现韩某母亲已经离开之后,郭某又开始想与韩某复合,再一次遭到拒绝后,郭某怀恨在心。

这天下午放学后,郭某等在校门外,当看到韩某后,持刀向她砍去,韩某吓得想逃跑,但还是被郭某追上,郭某疯狂地向她砍了数刀。当韩某倒在血泊中后,郭某准备自杀,但实在没有勇气向自己下手。很快,接到报警后的警察过来将郭某控制。而韩某却抢救无效死亡。

落网后的郭某向警方申明自己有精神疾病,因为韩某拒绝他的爱让他犯病,他本来想自杀:既然不能在一起,就一起去死。

因为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过,在经过司法精神病鉴定结果确认郭某“无精神病,案发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那么,郭某身为高校教师,不仅在婚姻存续期间违背婚姻忠诚的义务,欺骗学生与其谈恋爱。更是在分手后,恶意纠缠对方,遭拒后采取极端手段杀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极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郭某被判处死刑。郭某的下场是罪有应得。

本案例中的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了,如果韩某警惕性稍强一点,从开始就应该与男教师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应该为小利而陷入谎言之中。而在遭到郭某骚扬、威胁的时候,应该及时向学校反映,并报警,通过正规途径来解决。一味地避让,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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