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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运输车辆,取得的通行费发票、加油费发票等能否抵扣增值税?

 大大中中小小小 2023-08-20 发布于云南

请问

我们公司租赁别的公司运输车辆,取得的通行费发票、加油费发票等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

你公司租赁别的公司运输车辆,若是签订了租车协议、支付了租金并有完善的用车制度等,取得的通行费发票、加油费发票等允许抵扣增值税。

参考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除税法特别规定外,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参考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来源:本文由财税书籍整理发布,素材来源:郝老师说会计。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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