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友龄养老中心薪酬福利管理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中心根据职务级别、技术职称等级、工作性质等因素,将员工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员工。 一、工资确定 1、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构成。 (1)基本工资为每位员工基本收入。 (2)绩效工资是所有员工特有的工资组成部分,指按照考核评分等级相应给予的考核工资,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3)岗位津贴是指给需要值夜/晚班工作人员岗位员工的补贴。 (4)年终奖。 3、试用期工资为级别工资的90%,管理层试用期为二个月,其他人员为试用期一个月。 二、工资发放 1、以货币形式按月发薪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发薪日为次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 3、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由人事核算。 5、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中心在工资中代扣代缴。(友龄养老) 三、保 险 1、险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2、执行办法:员工试用期过后,人事部统一办理,其它保险由个人自由购买。 四、其它福利 中心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定以下福利 1、友龄养老中心为员工免费提供食宿。 2、员工享受节日休假、婚假、病假等,工资按中心人事规定发放。 3、员工平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100%的工资;员工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4、中心为全体员工庆祝生日会,每月一次 5、培训与拓展 1)中心中层管理人员培训或拓展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 2)中心全体员工培训或拓展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 3)凡入职1年以上的员工中心统一组织市内游,一年一次 4)凡入职3年以上的员工中心统一组织省内游,一年一次 【整理摘编:时英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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