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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快乐英平 2023-08-21 发布于江苏

养老机构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友龄养老中心薪酬福利管理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中心根据职务级别、技术职称等级、工作性质等因素,将员工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员工。

一、工资确定

1、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构成。

(1)基本工资为每位员工基本收入。

(2)绩效工资是所有员工特有的工资组成部分,指按照考核评分等级相应给予的考核工资,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3)岗位津贴是指给需要值夜/晚班工作人员岗位员工的补贴。

(4)年终奖。

3、试用期工资为级别工资的90%,管理层试用期为二个月,其他人员为试用期一个月。

二、工资发放

1、以货币形式按月发薪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2、发薪日为次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

3、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由人事核算。

5、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中心在工资中代扣代缴。(友龄养老)

三、保 险

1、险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2、执行办法:员工试用期过后,人事部统一办理,其它保险由个人自由购买。

四、其它福利

中心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定以下福利

1、友龄养老中心为员工免费提供食宿。

2、员工享受节日休假、婚假、病假等,工资按中心人事规定发放。

3、员工平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100%的工资;员工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4、中心为全体员工庆祝生日会,每月一次

5、培训与拓展

1)中心中层管理人员培训或拓展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

2)中心全体员工培训或拓展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

3)凡入职1年以上的员工中心统一组织市内游,一年一次

4)凡入职3年以上的员工中心统一组织省内游,一年一次

 【整理摘编:时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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