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对公司重整申请。 2、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进入重整程序。 3、法院指定或公开招募管理人,指定债权申报日期。 4、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5、协议引入投资人或公开招募投资人。 6、裁定受理(合并)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推出计划草案【可以申请延期3个月】。 【若未能在规定限期内推出重整计划,则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 7、推出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虽然如期推出重整计划,但首次表决未通过的。管理人可申请再次表决,或者修改重整计划草案】 ...................................................................... 8、重整计划表决完毕,管理人向法院申请裁定。法院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并裁定是否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9、重整计划裁定通过后,按规定期限执行重整计划(时间一般3~6个月,或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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