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段划分 全年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具体时段划分如下: 高峰时段:10:00-13:00;17:00-22:00 平时段:7:00-10:00;13:00-17:00;22:00-23:00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不满1千伏单一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为1.71:1:0.36,即高峰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上浮71%,低谷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下浮64%;1千伏及以上单一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为1.8:1:0.3,即高峰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上浮80%,低谷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下浮70%;两部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为1.6:1:0.4,即高峰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上浮60%,低谷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下浮6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这意味着该峰谷电价差进一步被拉大,更加有利于蓄能技术的推广。 拿北京某数据中心项目为例,该项目采用水冷系统,配备了二台18000m³的蓄水罐作削峰填谷用,按照现行(2023年7月)电价标准。 大工业用电高峰和低谷电价差约0.51元,按照13/20℃的工况,系统COP按照5考虑,峰谷电价天数为252天(其中尖峰电价天数为62天),每年节省的运行费用约487万,大致回收期在4.5-5年。如果按照本《通知》执行新的电价政策后,本项目每年节省的运行费用将增加至819万,比之前每年又多节省了约331万,投资回收期将进一步缩短至2.5-3年。 大型蓄能罐 数据中心采用了削峰填谷蓄冷模式,除大幅节省运行费用外;可以实现原过渡季变为自然冷却季、大幅延长自然冷却时长,有效降低PUE值;在投产初期、低负荷运行时充当冷源,实现安全高效运行;充当大型应急水源、保障数据中心用水安全。 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分时电价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3〕11号 1.执行范围。除地铁、无轨电车、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所有工商业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且电压等级在1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电在峰谷分时电价基础上执行尖峰电价。农业生产用电按照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平段价格执行。 2.时段划分。全年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段各8小时,具体时段划分如下: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其中:夏季(7、8月)11:00-13:00、16:00-17:00;冬季(1、12月)18:00-21:00为尖峰时段。 3.峰谷价比。不满1千伏单一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为1.71:1:0.36,即高峰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上浮71%,低谷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下浮64%;1千伏及以上单一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为1.8:1:0.3,即高峰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上浮80%,低谷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下浮70%;两部制用电峰平谷电价比例为1.6:1:0.4,即高峰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上浮60%,低谷价格在平段价格基础上下浮6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1.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申报用电峰谷电价价比原则上不低于本通知明确的峰谷电价价比。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及浮动比例执行。 2.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全市电力系统用电负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时段划分、峰平谷价比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关注分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执行中发现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我委。 2.电网企业要加快分时计量装置改造,严格执行本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密切跟踪本市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及时开展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自评估,并按要求报备我委。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News 英沣特介绍 公司一直树立高端品牌战略意识,已成为移动、联通、电信、百度、阿里、腾讯、京东、华为、快手、字节跳动、广药集团、奇瑞汽车、晶澳太阳能、欣旺达、亿纬锂能、金茂、吾盛能源、西虹桥、前海能源等企业的供应商。公司拥有六百余个数据中心标杆案例,国内六大区均已配套销售和服务中心,拥有完善的生产、销售、售后体系及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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